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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公司研究員可以買賣股票

發布時間: 2023-06-05 06:38:49

⑴ 基金從業人員可以買股票嗎

證券規定取得證券執業證的,不可買賣股票。
如果沒有證應該沒什麼事。這些事情應該是民不報官不糾的,要是害怕可以用親戚朋友的帳戶進行買賣。

⑵ 證券研究員能自己炒股嗎

不能的,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下列人員不得開設A股證券賬戶:
(1)證券主管機關中管理證券事務的有關人員;
(2)證券交易所管理人員;
(3)證券經營機構中與股票發行或交易有直接關系的人員;
(4)與發行人有直接行政隸屬或管理關系的機關工作人員;
(5)其他與股票發行或交易有關的知情人;
(6)未成年人或無行為能力的人以及沒有公安機關頒發的身份證的人員;
(7)由於違反證券法規,主管機關決定停止其證券交易,期限未滿者;
(8)其他法規規定不得擁有或參加證券交易的自然人,包括武警、現役軍人等。
另外,證券從業人員及國家機關處級以上幹部、現役軍人等不得參與股票交易,但可以開立基金賬戶,買賣基金和債券。

⑶ 基金公司可以買股票嗎

基金賬戶是不可以買賣股票的,但是股票賬戶可以買賣基金,因為股票賬戶裡面可以買賣etf基金,就像買股票一樣操作。

⑷ 基金經理可以向我們一樣買賣股票嗎

1、基金經理不可以向我們一樣買賣股票。基金經理是不充許自己買股票的,即使是直系親屬也要受監控。但無論如何,老鼠倉是無法避免的。證監會:瞄準基金經理親屬老鼠倉。針對基金經理"老鼠倉"的監管也逐步到位,監管層正在建立針對基金管理人員直系親屬證券投資的監控體系,基金經理被要求上報直系親屬的身份證號和證券賬戶。
2、基金經理一般要求具有金融相關專業碩士以上教育背景,具備良好的數學基礎和扎實的經濟學理論功底,如有海外留學經歷或獲得CFA證書,則將更具競爭力,每種基金均由一個經理或一組經理去負責決定該基金的組合和投資策略,投資組合是按照基金說明書的投資目標去選擇,以及由該基金經理之投資策略去決定。投資的實戰能力即投資業績決定其在行業中的影響力和薪酬回報。

⑸ 私募基金從業人員可以炒股嗎,私募基金從業人員可以

不行。

《證券法》的第四十三條

「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員工中與基金投資研究交易相關的人員,應於每季度結束後的10 個工作日內,向公司申報,說明員工股票持有情況和直系親屬的股票交易具體情況。

其他公司員工應於每半年度結束後的10 個工作日內,向公司申報,說明員工股票持有情況和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的股票交易具體情況。

(5)基金公司研究員可以買賣股票擴展閱讀

員工投資基金應在買賣基金(包括認購/申購/贖回/轉換等)發生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公司申報,真實、完整、准確地向公司申報所投資基金的名稱、基金類型、基金帳號、時間、價格、份額數量、費率等信息。員工投資認購期發行的基金,應最遲於該基金募集期結束後的次日向公司備案,持有期限自該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員工進行個人股權投資的,應事先至少提前10個工作日向公司報送備案,詳細提供擬投資的相關信息,包括投資對象名稱、性質、主要股東名稱、經營范圍、投資金額、股權比例、預期持有時間、是否兼職、是否領取報酬等。員工因繼承、贈予等被動的非交易形式進行的股權投資,應當在取得股權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公司報送備案。

⑹ 公募基金經理可以開戶自己買股票嗎

不可以的,如果做股票的話就會觸犯證券法,基金和證券從業人員是不可以買賣股票的,但是可以買賣基金的。

⑺ 基金從業人員可以購買上市公司股票嗎

1. 不可以,那是老鼠倉。

2. 在基金行業里,所謂的「老鼠倉」是指基金從業人員在使用公有資金拉升某隻股票之前,先用個人資金在低位買入該股票,待用公有資金將股價拉升到高位後,其率先賣出個人倉位進而獲利的行為。而參與基金投資的機構和普通「基民」的資金則可能因此有被套牢的危險,這顯然會對基民的利益造成一定的損害。

為防控該類事件的發生,我國新《證券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須依法轉讓。今年年初,證監會基金部也專門下發文件,意在通過加強對基金管理人員及其直系親屬證券投資的監管力度,進而杜絕「老鼠倉」事件的發生。文件要求各基金公司要加強對各自督察長的考核。基金經理在任職申請中將被要求上報直系親屬的身份證號和證券賬戶,針對這些賬戶,管理層會同證券交易所、中登公司嚴密監控。同時在對管理部門的通知中則要求,基金公司須在近期上報有關投資管理人員個人利益沖突的管理制度,要求加強對投資管理人員直系親屬投資等可能導致個人利益沖突行為的管理。

⑻ 基金公司員工能持有股票嗎

很多人一定知道,證券公司的員工是不能做股票投資的。因為證券公司的員工可以接觸到一些上市公司的內幕信息,從而導致內幕交易,而內幕交易是不允許的。按照這個邏輯,基金公司的員工是不是就不能買自己公司發行的基金了?

如果你不太了解基金的運作,可能會認為基金公司的員工不能自己買基金。但實際上並沒有規定基金公司的員工不能買自己公司的股票。不僅是基金公司的員工,基金公司自己也可以買自己的基金。

現實中,基金公司或基金公司員工自己買基叢手金的情況很常見。比如在市場低迷的時候,基金公司為了增強投資者的信心,會購買自己的基金。一個公司的員工買自己公司的基金比較常見。

那麼,為什麼證券公司的員工連股票都不能買,而基金公司的員工不僅可以買基金,還可以買自己公司的基金呢?你不怕內幕交易嗎?顯然,不禁止基金公司買自己的基金肯定是有原因的。

首先,基金經理對一隻基金的操作是嚴格保密的,一般基金公司的員工是不可能知道基金經理對基金的操作的。

基金里的錢大部分是從投資者那裡收的,不屬於基金公司。公司作為基金的管理人,在從基金取得管理費時,有維護投資者利益的義務。但如果連基金經理操作資金的保密工作都沒有做好,顯然損害投資者利益的事情就很容易發生。

所以基金經理對基金的操作是嚴格保密的信息,一般基金公司的員工是不可能知道的。如果你真的要費盡心思去得到,別說能不能得到,你首先要面對違法的風險。

此外,基金公司員工如果要購買基金或從事其他證券投資,需要先向基金公司申報,包括其配偶及其他利害關系人,防止與基金份額持有人發生利益沖突。這意味著基金公司在購買自己的基金時處於監控之下。就算想搞內幕交易,也很難。

其次,基金公司員工正常購買自己的基金,不會與基金的其他投資者產生利益沖突。如果基金公司的員工買自己公司的基金和其他基金持有人有沖突,肯定是不允許買的,但其實只要正常買就不會有沖突。

公司員工購買自己公司的基金,目的是從基金凈值的增加中獲取利潤。那麼,現有基金公司的員工是否在底部買入基金,然後用其他投資者的錢去拉高肆鄭伏呢?基本不存在。

因為基金公司員工用來買自己公司基金的錢會進入基金的資金池。基金經理用基金里的資金做投資的時候,是分不清哪些屬於基金公司的員工,哪些屬於其他投資者的,也就是說大家的起跑線其實是一樣的。

況且,即使裂攜是基金經理,大部分時間也控制不了一隻基金的漲跌。所以,連基金經理自己都不一定知道基金的底部在哪裡。一般基金公司的員工怎麼知道?

所以基金公司可以自己買基金不是問題。

相關問答:證券公司發行基金嗎?

證券公司不能夠發行基金,只能做一些券商理財產品,(私募基金)其流動性,收益性相比開放式基金要低一點.也就是說證監會規定,證券公司不可以發行基金,只可以代銷基金。

相關問答:證券公司的理財安全嗎?

證券公司作為一個中介機構,其不僅僅可以自己發行理財產品,也可以代銷其他金融機構的產品,比如公募基金、私募基金等等,題主說的證券公司的理財,個人認為應該是特指證券公司以資產管理部門或者資產管理子公司的名義獨自發行的理財產品,也叫券商集合理財產品。

從現在的監管制度來看,證券公司的集合理財產品安全性是沒有問題的,因為資金都是通過銀行賬戶進行監管的,只能在指定的證券賬戶和銀行賬戶之間循環。但是在集合理財規范發展的前期,其實是比較亂的,那個時候被稱為「代客理財」,而且也曾經出現過不少問題。但現在其實很多券商集合理財,特別是固定收益類的產品收益是很不錯的,只是知名度沒有公募基金、銀行理財那麼高。下文我將簡單介紹一下券商集合理財產品的發展歷史和發展現狀,給大家普及一下券商集合理財的知識。

券商集合理財——資金第三方存管

顧名思義,券商集合理財就是由券商的資管部門或資管子公司面向客戶發行的理財產品,按規模和認購門檻,券商的理財產品可以分為大集合和小集合。

券商大集合理財產品也就限定性的集合理財,一般的產品規模在5-10億,客戶認購門檻是5-10萬,也就是類似銀行理財產品這樣,通常都是低風險的投資產品,比如債券型和貨幣型的產品。券商小集合理財產品就是類似私募基金,也叫非限定性的集合理財,客戶的認購門檻是100萬起,產品的規模一般相對比較小,運作也比較靈活,通常都是權益類的中高風險的產品。

限定性和非限定性最大的區別就在於投資范圍。限定性的理財產品只有20%的比例可以投資權益類資產,而非限定性是沒有這個限制的。這主要是券商在2004年以前代客理財的「黑歷史」所導致的監管政策。也正是這一時期的代客理財和挪用客戶保證金,使得券商在行情深度的調整下紛紛出現了破產潮,從而促使整個券商行業進入了整頓期。這一時期,有包括南方證券、華夏證券、大鵬證券、漢唐證券和老聯合證券等曾經的券商巨頭破產整合,券商行業進行了重新洗牌,也促使了監管層出台了多項關於券商資管業務的法律法規,包括《關於證券公司從事集合性受託投資管理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行辦法》等,同時也引入了資金的第三方存管制度。

這就回到了題主的問題,券商集合理財產品安全性的問題。第三方存管,就是客戶的資金都要交給銀行這個第三方進行監督和管理,哪怕是資產管理人也無法挪用,從這一點上看,券商結合理財的資金安全性是沒問題的。因為資金只能在資管證券賬戶和資金託管賬戶間流動,是無法轉到其他的第三方賬戶的,這也是公募基金等金融機構所採取的的運作模式。

但僅僅是安全還是不夠的,我們要看看券商集合理財是否可以為投資者帶來超額收益。如果沒有超額收益,再安全也沒有實質的意義。

優秀的券商集合理財收益並不低

經歷了十幾年的發展,目前券商的資管能力也開始逐漸顯現出實力。但在發展的初期,由於受到政策的嚴監管及投資限制以及投資人才力量薄弱的情況下,業績確實做得非常一般。這一點,我們可以從券商資管和其他資管行業的管理規模數據對比可知。截止2011年底,信託資產規模4.81萬億,公募基金管理規模2.17萬億,而券商資管規模只有0.28萬億。

但是隨著券商對財富管理及資產管理業務的重視以及政策的松綁,部分券商資管現在的管理能力已經和成熟度的公募基金不相上下,甚至還略占優勢。

就拿類固定收益類的產品來講,其實很多券商的產品收益是不低的,收益率相比相比銀行理財產品有過之而無不及,比如在微信理財通裡面就有券商的產品,好一點的券商的集合理財產品收益率高達4.5%,而同樣期限的銀行理財產品,現在普遍都在4%左右了,只是很多投資者不了解券商集合理財,導致其知名度並不高。

而在權益類產品上,也出現了像東方資管這樣的強者,其中名聲最大的就是已經離開了東方資管創業的陳光明。比較有代表性的就是陳光明管理的東方紅4號這只產品。根據興業證券研究團隊的報告顯示,陳光明管理期間,東方紅4號取得了遠超市場的超額收益,其任職期間該產品的累計回報高達457%,而同期滬深300指數的收益率僅為24.24%。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這只產品不但收益率高,而且風險控制能力出色,最典型的就是其回撤。同期指數最大回撤在46.7%,而該基金的回撤只有26.97%,相比市場的回撤降低了近20個百分點。這也使得該基金在經歷了哪怕2015年這樣的極端市場後,依然能夠在熊市中創出歷史新高,這樣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業績也是行業少有的了。總的來看,券商集合理財產品的安全性是沒問題的,特別是在第三方存管這樣的資金監管模式下,資金是無法對外轉出的。其次,在經歷了十幾年的發展以後,現在的券商管理能力已經得到大幅的提升了,部分優秀的券商集合理財產品也能夠取得奪人眼球的成績,有興趣的投資者還是值得關注的。

以上就是個人對於這個問題的看法,希望對你有所啟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