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港股通交易以什麼報價
港股通交易以港幣報價,內地投資者通過港股通買賣港股實際支付或收取人民幣。
投資者買賣港股通股票的交易時間具體按聯交所規定執行;在聯交所,交易日的9:00至9:30為開市前時段,但港股通投資者則僅可以在9:00至9:15通過競價限價盤申報;
交易日的9:30至12:00以及13:00至16:00為持續交易時段,港股通投資者僅能通過增強限價盤申報。港股通投資者撤單的時間為9:00-9:15; 9:30-12:00; 12:30-16:00。
(1)內地投資者通過港股通買賣香港證券市場股票擴展閱讀:
在每個交易日,首個輸入交易系統的買盤和賣盤是受一套開市報價規則所監管的。按照此規則,在開市前時段內做出的開市報價不得偏離上個交易日的收市價(如有)的9倍或以上,也不得低於上個交易日的收市價(如有)九分之一或以下。
在持續交易時段,如果首個掛牌是買盤,那麼其價格必須高於或者等於上個交易日收市價下24個價位的價格。
如果首個掛盤為賣盤,那麼其價格必須低於或者等於上個交易日收市價格之上24個價位的價格。此外,無論是買盤或賣盤,首個掛盤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偏離上個交易日收市價9倍或以上,也不得低於九分之一或以下。
『貳』 滬港通股票交易規則詳解
港股通的交易規則如下:
1、賬戶,深港通和滬港通採用「雙通道」獨立運行機制,深港通下的港股通和滬港通下的港股通證券賬戶內股票不能交叉賣出,但滬深港股通賬戶賣出港股的資金可以交叉使用。
2、交易幣種,內地投資者通過港股通買賣香港證券市場的股票,以港幣報價成交,以人民幣清算並交收。
3、交易交收機制,港股實行T+0回轉交易、T+2交收制度,也就是說投資者買入港股當天即能賣出,而賣出時在T+2日完成交收前仍享有該證券的權益。
4、市場代碼,採用標的證券在香港市場的5位證券代碼進行申報。
5、漲跌幅制度,港股市場不設漲跌幅限制,但聯交所為防止個股股價短期大幅波動,在2016年8月22日起推出了市場波動調節機制,即部分適用市場波動調節機制的個股在監測時段出現價格劇烈波動時,會觸發5分鍾的冷靜期,在冷靜期內交易價格受到觸發時5分鍾前最後一次交易價格的上下10%范圍的限制。
6、報價顯示不同,港股證券市場股票價格上漲時,股票報價屏幕上顯示的顏色為綠色,下跌時為紅色,與內地證券市場不同。
7、訂單類型,內地投資者參與港股通股票交易時,僅能使用兩種訂單類型:在競價時段應當採用「競價限價盤」委託;在持續交易時段應當採用「增強限價盤」委託。
8、委託申報,投資者參與港股通交易委託申報需輸入證券代碼、買賣價格、買賣數量等參數。投資者申報的價格遵循香港當地的報價規則,在港股市場,開市報價規則與持續交易時段報價規則不同,但投資者在這兩個時段輸入的買賣盤價格,均不可大於上日收盤價或按盤價的上下15%,每個買賣盤不得超過3000手股份。具體的報價規則詳情,投資者可登錄聯交所網站,在「規則與監管」欄目下的「交易規則」選項中參閱《交易所規則》。
9、可交易股票數量,投資者證券賬戶內的港股股票余額分為可交易數量、日終持有餘額、未完成交收數量,如發生凍結,還包括凍結數量。港股通投資者的可交易數量計算公式為:
可交易數量=日終持有餘額+未完成交收數量-凍結數量
投資者凈買入港股股票時,未完成交收數量為正;投資者凈賣出港股股票時,未完成交收數量為負。
10、碎股交易,內地投資者手中少於一手的「碎股」,需要通過聯交所交易系統的「碎股/特別買賣單位市場」交易。港股通投資者只能在碎股市場賣出碎股,不能買入。
『叄』 投資者通過港股通買賣港股通股票的換匯安排是怎樣的
你好,內地投資者通過港股通買賣港股通股票,港幣報價成交,而投資者實際支付或收取人民幣。因此,需要將成交貨幣(也就是港幣)按一定匯率換算為人民幣,這就是通常所說的換匯處理。
對投資者而言,如何確定買入或賣出股票所需支付或收到的人民幣,是其比較關注的問題。在這里,需要注意區分參考匯率和結算匯兌比率兩個概念的差異。
參考匯率是指,在港股通交易日開市前,由中國結算根據換匯銀行提供、並通過上交所網站向市場公布的匯率。參考匯率包括港幣買入參考價、港幣賣出參考價兩項。境內證券公司可能利用該參考匯率作為控制投資者資金之用。即,投資者買入港股時,證券公司利用港幣賣出參與價計算投資者需要支付的人民幣資金;投資者賣出港股時,證券公司利用港幣買入參考價計算投資者可以得到的人民幣資金。
結算匯兌比率是指,當日收盤後,中國結算根據全市場港股通成交的清算凈額(單邊,凈應收或凈應付),在香港與換匯銀行換匯後,將換匯成本均攤至根據當日所有買入成交和賣出成交所計算出的對投資者當日成交進行人民幣資金結算所實際適用的匯率。結算匯兌比率包括買入結算匯兌比率和賣出結算匯兌比率兩項。
由上可知,參考匯率不等於結算匯兌比率。由於採用凈額換匯安排和成本金額均攤原則,結算匯兌比率一般都會優於前述參考匯率。即,日終清算後,投資者的港股買入交易,按賣出結算匯兌比率計算出的、實際需要支付的人民幣,一般將少於證券公司日間按賣出參考價所計算出的金額。反之,日終清算後,投資者的港股賣出交易,按買入結算匯兌比率所計算出的、實際可以得到的人民幣,一般將多於證券公司日間按買入參考價所計算出的金額。當然,出於風險管理的需要,可能有證券公司會在參考報價的基礎上再加減一定比例來控制客戶資金,投資者應事先咨詢指定交易證券公司了解詳情。
每日交易開市前和閉市後,中國結算分別提供當日交易的參考匯率和結算匯率,並通過上交所官網公布。
提示投資者注意,港股通交易日與交收日之間匯率波動不影響投資者參與港股通交易的資金交收,投資者無需承擔交易日與交收日之間的匯率變動風險。極端情況下離岸人民幣市場發生大幅度波動時,有可能出現結算匯兌比率劣於參考匯率的結果。投資者需及時關注離岸人民幣市場並查看資金賬戶余額,防止資金賬戶出現透支。另外,上述安排僅適用於交易結算資金的清算,公司行為類結算資金(如,派發紅利)一般採用逐筆全額換匯安排。
『肆』 港股通買賣港股是以人民幣報價,港幣支付還是怎麼規定的
以港幣報價成交,以人民幣清算並交收。
深港通和滬港通採用「雙通道」獨立運行機制,深港通下的港股通和滬港通下的港股通證券賬戶內股票不能交叉賣出,但滬深港股通賬戶賣出港股的資金可以交叉使用。港股通交易,以港幣報價成交,以人民幣清算並交收。
內地投資者參與港股通股票交易時,僅能使用兩種訂單類型:在競價時段應當採用「競價限價盤」委託;在持續交易時段應當採用「增強限價盤」委託。
(4)內地投資者通過港股通買賣香港證券市場股票擴展閱讀:
港股通交易的相關要求規定:
1、投資者申報的價格遵循香港當地的報價規則,在港股市場,開市報價規則與持續交易時段報價規則不同,但投資者在這兩個時段輸入的買賣盤價格,均不可大於上日收盤價或按盤價九倍或以上及少於九分之一或以下,每個買賣盤不得超過3000手股份。
2、投資者證券賬戶內的港股股票余額分為可交易數量、日終持有餘額、未完成交收數量,如發生凍結,還包括凍結數量。港股通投資者的可交易數量計算公式為:可交易數量=日終持有餘額+未完成交收數量-凍結數量。
『伍』 如何通過港股通買入港股
港股通買股票方法:可通過委託內地證券公司買賣港股通股票,證券公司在接受委託後,經由上交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向聯交所進行申報,該申報在聯交所交易平台撮合成交後,將通過相同路徑向證券公司和投資者返回成交情況。
值得注意的是,投資者買賣港股通股票前,應當與內地證券公司簽訂港股通證券交易委託協議,簽署風險揭示書等。個人投資者還須滿足有關港股通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條件。投資者若已有滬市人民幣普通股賬戶的,無需另行開立股票賬戶。
在結算交收方面,中國結算作為「港股通」股票的名義持有人向香港結算履行「港股通」交易的清算交收責任,中國結算進而與其結算參與人就「港股通」交易進行清算交收,結算參與人負責辦理自身與客戶之間的清算交收。投資者參與「滬港通」採用人民幣進行交收。內地投資者僅限於買賣「港股通」標的范圍內的聯交所上市且以港幣報價的股票,以人民幣進行交收。香港投資者僅限於買賣「滬股通」標的范圍內的股票,並以人民幣進行交收。
拓展資料:
1、滬港通是指上海證券交易所和香港聯合交易所允許兩地投資者通過當地證券公司(或經紀商)買賣規定范圍內的對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是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中國證監會與香港證監會10日早間聯合公告,滬港通下的股票交易將於2014年11月17日開始。自2014年11月17日開通以來,滬港通已平穩運行3年多,交易、登記結算、換匯和公司行為等各項業務處理正常。
2、滬港通包括滬股通和港股通兩部分:
滬股通,是指投資者委託香港經紀商,經由香港聯合交易所設立的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向上海證券交易所進行申報(買賣盤傳遞),買賣規定范圍內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港股通,是指投資者委託內地證券公司,經由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的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向香港聯合交易所進行申報(買賣盤傳遞),買賣規定范圍內的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根據上交所資料顯示,從2014年港股通開通到2019年的6年間,累計的凈買入金額為6575億元。每年的凈買入情況見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