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上市公司董事離任前未持有公司股票 可以新買嗎
上市公司董事離任前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可以新買。
一般來說,董事離任後半年內不得買賣股票。一方面公司法規定,上市公司董事離職六個月內不能轉讓原公司股份。另一方面根據深交所,相關業務規則,中小板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六個月後申報離任後的12個月內,所持原公司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股份總數的50%。如果是在創業板上市公司董事在上市的前6個月內辭職的18個月內不得轉讓股票、在上市的後半年內也就是7-12個月內辭職的董事是一年內不得轉讓原公司股份。
② 上市公司高管離職時所持股票怎麼辦
上市公司和普通的企業不一樣,上市公司的高管和普通職員也不一樣。關於上市公司高管離職時所持股票怎麼辦?我認為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首先,上市公司的高管離職時所持有的股票還是高管本人的,如果要減持的話,必須要離職半年以後。其次,如果要減持,上市公司已經離職高管的股票持有5%以上,還要提前進行公告。最後,主要看當初股票取得時的協議規定,如果沒有特別的規定,那高管本人就可以自己持有或者賣出,一般來說,公司都是明令禁止高管將本身持有的股票進行買賣的。不影響公司的正常運作,如果有異議的話,可以與董事會進行商議決策。
一:減持高管的股票需要離職半年以後,不能在離職的時候就進行減持。
上市公司的高管離職時所持有的股票還是高管本人的,如果要減持的話,必須要離職半年以後。
關於上市公司高管離職時所持股票怎麼辦?大家還有什麼想要補充的,歡迎在評論區下方進行留言。
③ 上市公司高管離職後買賣原公司股份受哪些規定限制上市公司董事離職後多久可以在二級市場買賣原公司股票
上市公司高管離職對其原持有股票大體上遵循以下三點原則
1、每年賣出股票數量不得超過持股總數的25%;
2、禁止短線交易,即買入後六個月內不得賣出,賣出六個月內不得買入;
3、禁止敏感期買賣股票,即定期報告披露30日前,重大事項公告後兩個交易日內
④ 董事長辭職對股票有什麼影響
一般這類崗位的董事離職對股價的影響不大。比如說:A獨立董事離職是因為其身負丑聞,公司將換一個更好的B獨立董事,則這種情況下,就可能被主力資金炒作。但如果只是正常的離職,對股價的影響不大。
拓展資料
獨立董事是指獨立於公司股東且不在公司內部任職,並與公司或公司經營管理者沒有重要的業務聯系或專業聯系,並對公司事務做出獨立判斷的董事。
獨立董事的作用是客觀地監督經理層,維護中小股東權益,防止內部人控制;擔任獨立董事的多為社會名流,有助於提升公司形象,便於市場融資;
獨立董事對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負有誠信與勤勉義務,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指導意見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認真履行職責,維護公司整體利益。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它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
股票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
當前,從研究範式的特徵和視角來劃分,股票投資分析方法主要有如下三種:基本分析、技術分析、演化分析。這三種分析方法所依賴的理論基礎、前提假設、研究範式、應用范圍各不相同,在實際應用中它們既相互聯系,又有重要區別。
其中基本分析屬於一般經濟學範式,技術分析屬於數理或牛頓範式,演化分析屬於生物學或達爾文範式;基本分析主要應用於投資標的物的選擇上,技術分析和演化分析則主要應用於具體操作的時機和空間判斷上,作為提高股票投資分析有效性和可靠性的重要手段。
在基本分析的各種工具中,每股凈資產和每股收益、市盈率、凈資產收益率等一樣,是判斷上市公司內在價值最重要的參考指標。
股票周轉率:一年中股票交易的股數占交易所上市股票股數、個人和機構發行總股數的百分比。
⑤ 上市公司高管買賣股票規定
1.有關上市公司高管買賣股票的規定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四條、第一百八十九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二款。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證券公司因購入包銷售後剩餘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以及有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違反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買賣該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的,給予警告,並處以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二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四條 上市公司、股票在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證券公司因購入包銷售後剩餘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以及有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前款所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自然人股東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賬戶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
公司董事會不按照第一款規定執行的,股東有權要求董事會在三十日內執行。公司董事會未在上述期限內執行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公司董事會不按照第一款的規定執行的,負有責任的董事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百八十九條上市公司、股票在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交易的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該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違反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買賣該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的,給予警告,並處以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二款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⑥ 董事辭職對股票影響
應該是不利的消息,股票利空,但是如果有比較好的,很多都對新的董事抱有較大希望的反而是利好消息。所以具體用該根據具體情況,望採納
⑦ 上市公司高管離職後買賣原公司股份受哪些規定限制上市公司董事離職後多久可以在二級市場買賣原公司股票
一、根據《公司法》相關規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離職後半年內不得出讓所持原公司股份。
同時,根據深交所相關業務規則規定,中小板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申報離任6個月後的12個月內出售所持原公司股份數量占所持公司股票總數的比例不得超過50%。創業板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IPO上市日起6個月內申報離職的,自申報離職之日起18個月內不得出讓所持原公司股份,在IPO上市日起第七個月至第十二個月之間申報離職的,自申報離職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所持原公司股份。
二、股票買賣相關內容:
1.股票交易是股票的買賣。股票交易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通過證券交易所買賣股票,稱為場內交易;另一種是不通過證券交易所買賣股票,稱為場外交易。大部分股票都是在證券交易所內買賣,場外交易只是以美國比較完善,其它國家要麼沒有、要麼是處於萌芽階段,股票交易(場內交易)的主要過程有:
(1)開設帳戶,顧客要買賣股票,應首先找經紀人公司開設帳戶。
(2)傳遞指令,開設帳戶後,顧客就可以通過他的經紀人買賣股票。每次買賣股票,顧客都要給經紀人公司買賣指令,該公司將顧客指令迅速傳遞給它在交易所里的經紀人,由經紀人執行。
(3)成交過程,交易所里的經紀人一接到指令,就迅速到買賣這種股票的交易站(在交易廳內,去執行命令。
(4)交割,買賣股票成交後,買主付出現金取得股票,賣主交出股票取得現金。交割手續有的是成交後進行,有的則在一定時間內,如幾天至幾十天完成,通過清算公司辦理。
(5)過戶,交割完畢後,新股東應到他持有股票的發行公司辦理過戶手續,即在該公司股東名冊上登記他自己。
2.股票市場也稱為二級市場或次級市場,是股票發行和流通的場所,也可以說是指對已發行的股票進行買賣和轉讓的場所。股票的交易都是通過股票市場來實現的。一般地,股票市場可以分為一、二級,一級市場也稱之為股票發行市場,二級市場也稱之為股票交易市場。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有價證券除股票外,還包括國家債券、公司債券、不動產抵押債券等等。國家債券出現較早,是最先投入交易的有價債券。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後來才逐漸出現股票等有價債券。因此,股票交易只是有價債券交易的一個組成部分,股票市場也只是多種有價債券市場中的一種。很少有單一的股票市場,股票市場不過是證券市場中專營股票的地方。
⑧ 上市公司高管離職後買賣原公司股份受哪些規定限制
正常任期到期後,離職高管6個月內,其持有的股票全部鎖定,不能賣出,在二級市場上買入的股票也會100%鎖定。
6個月後,可賣出其持有的股票的50%;12個月後可賣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