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市公司的普通員工能買賣本公司的股票嗎
一般員工可以購買所在公司的股票我們的生活也日益發生著各種各樣的變化,但這些變化發生在我們生活中時,我們有些人抓住了機遇,就會得到一個不錯的收益 ,當我們口袋裡的錢慢慢變多了之後,我們也會產生相應的煩惱 ,把的錢投資出去,為以後做打算 。當我們想到這種想法的時候,說明我們已經開始考慮自己的理財了 ,那麼對於理財而言,股票就是一種不錯的選擇 ,但是相對於股票,很多人就會有各種各樣的疑問 。 那麼說如果是我們自己公司的話,我們能買自己公司的股票嗎 ,答案肯定的 。對於普通員工而言,我們是能夠隨意的買賣我們公司的股票 ,這與我們平常炒股和其他人並沒有什麼兩樣 ,那是完全符合法律程序的 。但是對於職位比較高的高管,以及公司的主要負責人員是不允許進行買自己的股票的 。如果真的想要買自己公司的股票的話,需要符合相關的規定才行 ,但是對於像我們這樣普通人而言,就不需要考慮這么多的東西了 。 但是購買股票的時候,我們也有許多需要注意的事項 ,股票的風險我們都知道,是非常的大的 。但是你如果非常肯定自己所在的公司,他的潛力非常的大,那麼你可以購買自己家公司的股票 ,但是這樣的前提是你對自己所在的公司的股票充分的認可,並且充分的了解 。並且在我們買股票的時候,一定要意識到股票的風險是非常大的,他的利益和風險是並存的,我們一定要做好抗風險的准備 ,因為投資股票的風險非常的大,導致很多人投資股票的時候都敗光了家產,所以還是非常危險的事情 。所在公司准備上市,他們的職工內部股能不能買? 有獎勵寫回答共6個回答 等待abcdef 2020-02-09 TA獲得超過306個贊 關注 成為第260位粉絲 如果說公司准備上市,一般來說,我們的職工內部股份是可以買的,但是股票都是有風險的,不是買了就會一定賺錢的路,所以買之前也得留心。 既然公司都是准備上市了,我認為還是有必要買的,因為他肯定也要有一定的能力才能夠上市,公司上市,內部員工可以認購,當然借錢也要認購了,君不見每個新股上市後都會大幅漲價,所以我認為還是值得去購買的,我們在介紹一下其他的,關於股份後來的問題。 安排上市流通以後。公司職工股在本公司股票上市6個月後,內部職工作為投資者所持有的公司發行的股份被稱為內部職工股,出現了一批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
在我國進行股份制試點初期,國務院正式發文明確規定停止內部職工股的審批和發行向公司內部職工增發300萬股本。 內部職工股和公司職工股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內部職工股也就是俗稱的原始股,公司的這種做法目前已經不合法了 公司職工股和內部職工股 公司職工股。 1993年,公司職工股的股本數額不得超過擬向社會公眾發行股本總額的10%,由員工自行出錢認購。1998年12月中國證監會發出通知停止公司職工股的發行,只對法人和公司內部職工募集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被稱為定向募集公司。按照《股票發行和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規定,是本公司職工在公司公開向社會發行股票時按發行價格所認購的股份
㈡ 上市公司高管買賣股票規定
法律分析:1.有關上市公司高管買賣股票的規定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四條、第一百八十九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二款。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證券公司因購入包銷售後剩餘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以及有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違反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買賣該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的,給予警告,並處以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二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四條 上市公司、股票在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證券公司因購入包銷售後剩餘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以及有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前款所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自然人股東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賬戶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
公司董事會不按照第一款規定執行的,股東有權要求董事會在三十日內執行。公司董事會未在上述期限內執行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公司董事會不按照第一款的規定執行的,負有責任的董事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百八十九條上市公司、股票在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交易的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該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違反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買賣該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的,給予警告,並處以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二款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㈢ 中國國有企業能否購買海外上市子公司二級市場上的股票有沒有什麼相關規定及法規約束
當然可以的呀,個個國家的法律不一樣的,您說的就是收購啦,中國國企這邊還要報國資委批準的,不過這樣花費的代價會很大,要是出現個反收購,那代價就更大了,一般會通過購買增發的股票會合算一些,當達到一定的比率以後這個企業就會退市,這是有過的
㈣ 全資國有企業有股票嗎
全資國有企業也是有股票的。
國有企業的性質是全民所有制企業。全民所有制企業的含義就是生產資料是全民共有的企業,這個性質就註定國有企業買賣股票時是有規定的。國有的銀行和資金通過各種渠道不斷流入股市。一些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利用銀行資金信貸炒股;一些上市公司將用於生產經營的資金,股票投入股市進行投機;一些國有企業把自己的資金為了自己的發展投入股市炒股。一方面,這種現象助長了股市投機的出現;從而將國有的資產置於危險的境地,危害其安全。充分發揮社會主義股票市場作為經濟建設籌集資金的功能,促進企業轉變經營機制,為了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充分發揮社會主義股票市場作為經濟建設籌集資金的功能,促進企業轉變經營機制,有必要停止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在股票市場上的投機行為。作出了如下規定:首先國有企業不得炒股,不得向其他機構提供資金炒股,不得利用國家銀行信用資金買賣股票。本規定所稱炒股,是指在國務院主管部門規定的期限內買賣股票或者買賣股票的行為。第二上市公司不得利用銀行信用資金買賣股票,不得利用股票發行募集資金股票進行炒作,也不得向其他機構提供資金股票進行炒作。第三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進行長期投資並持有上市流通股份,超過主管部門規定的期限的,應當向證券證券交易所報告。交易所應當為了加強管理而採取相關的措施,監督相關的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牢牢遵守本規定。
㈤ 國資入股在二級市場上收購上市公司股票是商業機密嗎
當然算了
而且收購達到標的公司5%的時候向監管說明情況
如果這個國資是上市公司的話還需要披露
㈥ 上市國企賣股票後國企性質會不會變
國企發行股票上市以後,國家的控股地位沒有變,所以仍然是國企。如果國家持有的股份少於民間資本,那就不棚宏是國企了。一般來說,國帶猛家一蠢和橋旦失去控股權,就會轉讓所有股份。關繫到國家國計民生,經濟命脈,國家安全的重要企業國家不會放棄控股權。
㈦ 上市公司的部分股票(比如0.5%)被一個國有企業或國有控股企業購買後,這部分股票是不是變成國有股呢
不是。國有企業或國有控股企業通過市場上購買股票,一般是作為投資,它們是作為機構投資者出現的。只有當其購入數量達到一定程度,比如5%或以上,才會將其作為參股公司,那時它持有的股票才能體現出「國有股」。祝你成功。
㈧ 國有企業可以投資股市嗎
國有企業可以投資股市。
從現有的法律法規上看,國有事業單位用自有資金購買國債、申購基金和投資股票沒有任何法律上的障礙。
1997年5月21日,國務院證券委、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經貿委下發《關於嚴禁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炒作股票的規定》的通知,1999年,中國證監會發布《關於法人配售股票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這兩個通知並沒有對國有企事業單位的投資行為作出限制,只是規定了國有企事業單位在進行投資股票時,不得進行股票的炒作。
根據以上規定,國有企事業單位在進行上述投資過程中,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該筆資金必須是單位自有資金。如繫上級單位撥款或銀行貸款,則只能專款專用,不能用作上述投資。
2、用自有資金進行股票投資,只能以單位法人的身份開設一個B字帳戶,不得開設多個帳戶,也不得以個人名義開設股票帳戶或者為個人買賣股票提供資金。
3、國有企事業單位不得用於炒作股票的涵義是:無論是配售股票或投資二級市場股票,必須持有該股6個月以上方可拋售(即在二級市場買入又賣出或賣出又買入同一種股票的時間間隔不得少於6個月)。
違反上述規定,證監會對此將沒收違法所得,罰款及追究法定代表人責任等。
需要說明的是,由於在配售股票過程中,承銷商一般都會規定最高申購限額,因此,使用的資金量不會很大。如自有資金量大,可考慮用組合投資的方式(如再購買國債及申購基金方式)使自有資金保值增值。
㈨ 國有企業買賣上市公司股票
法律分析:國有企業不得炒作股票,不得提供資金給其他機構炒作股票,也不得動用國家銀行信貸資金買賣股票。本規定所稱炒作股票是指在國務院主管部門規定的期限內買入股票又賣出,或者賣出股票又買入的行為。
法律依據:《關於嚴禁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炒作股票的規定》 一 國有企業不得炒作股票,不得提供資金給其他機構炒作股票,也不得動用國家銀行信貸資金買賣股票。本規定所稱炒作股票是指在國務院主管部門規定的期限內買入股票又賣出,或者賣出股票又買入的行為。二 上市公司不得動用銀行信貸資金買賣股票,不得用股票發行募集資金炒作股票,也不得提供資金給其它機構炒作股票。三 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為長期投資而持有已上市流通股票(在國務院主管部門規定的期限以上),應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交易所應採取措施,加強管理,監督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遵守本規定的有關要求。 四 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只能在交易所開設一個股票賬戶(A股),必須用本企業(法人)的名稱。嚴禁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以個人名義開設股票賬戶或者為個人買賣股票提供資金。存在上述問題的單位,必須在本規定發布之日起一個月內糾正;拒不糾正的,將從嚴處罰並追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五 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清算機構和證券經營機構,要對已開設的股票賬戶和資金賬戶進行檢查,如發現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炒作股票,或者以個人名義開設股票賬戶以及為個人股票賬戶提供資金的,應要求其立即糾正並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告。六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門應立即組織對所屬國有企業參與股票炒作的情況進行檢查,各地方證券管理部門要組織對轄區內的上市公司參與股票炒作的情況進行檢查,檢查結果要向國務院證券委報告。對本規定發布後繼續炒作股票的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一經查實,其收入一律沒收並處以罰款;對挪用銀行信貸資金買賣股票的企業,銀行要停止新增炒股,限期收回被挪用的炒股;對國有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由其主管部門給予撤職或開除的處分;對上市公司的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由中國證監會認定並宣布為市場禁入者。
㈩ 國有企業可否在二級市場用自有資金購買股票
可以啊,目前很多上市公司都在買賣自己的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