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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公司股票公司名還是個人名

發布時間: 2023-05-28 03:59:35

① 公司帳戶買賣股票和用個人帳戶買賣股票有何不同

用公司賬戶買賣股票,獲得利潤後要向公司繳納百分之二十五的稅,但是個人買賣股票則不用。
一、 公司賬戶買賣股票和個人買賣股票
用公司的賬戶買股票在成本法核算的情況下,投資收益是從被投資企業實際分回的稅後利潤。採用權益法核算,企業對外投資則按被投資企業凈資產增減而增減。投資收益作為企業利潤總額的一個構成部分,投資收益的增加,相應增加企業利潤總額。如企業所得稅率高於被投資企業稅率,則按規定補交所得稅,但在權益法下,企業實際並沒有收到這部分投資收益。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字[1994]009號《企業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規定》,企業投資收益需要補繳所得稅是指企業投資分回的稅後利潤、股息及紅利收入,在權益法下,企業按被投資企業凈資產增加而增加的投資收益,並不是企業分回的利潤或股息、紅利收入,因此,不應計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即進行納稅調整。如果收到分回利潤,雖然不再增加投資 收益,但應計算補交所得稅 。
二、 二者之間必要的聯系
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支股票背後都有一家上市公司。同時,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有一點區別,買賣股票深圳的手續費比上海的少。上海的收取過戶費而深圳不收取。
拓展資料:股份公司的變化和發展產生了股票形態的融資活動;股票融資的發展產生了股票交易的需求 1、股票是什麼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2、股票的歷史 股票至今已有將近400年的歷史,它伴隨著股份公司的出現而出現。隨著企業經營規模擴大與資本需求不足要求一種方式來讓公司獲得大量的資本金。於是產生了以股份公司形態出現的,股東共同出資經營的企業組織。股份公司的變化和發展產生了股票形態的融資活動;股票融資的發展產生了股票交易的需求;股票的交易需求促成了股票市場的形成和發展;而股票市場的發展最終又促進了股票融資活動和股份公司的完善和發展。股票最早出現於資本主義國家。 世界上最早的股份有限公司制度誕生於1602年在荷蘭成立的東印度公司。股份公司這種企業組織形態出現以後,很快為資本主義國家廣泛利用,成為資本主義國家企業組織的重要形式之一。伴隨著股份公司的誕生和發展,以股票形式集資入股的方式也得到發展,並且產生了買賣交易轉讓股票的需求。這樣,就帶動了股票市場的出現和形成,並促使股票市場完善和發展。1611年東印度公司的股東們在阿姆斯特丹股票交易所就進行著股票交易,並且後來有了專門的經紀人撮合

② 可以用公司名義買股票嗎

可以以公司名稱購買股票,將公司炒股所得計為投資所得,交易時應繳納印花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四款規定,並入企業當期損益繳納企業所得稅25%。稅收即根據國家各種稅法的規定,集體或個人收入按一定比例向國家支付部分收入收入。

公司炒股賺的錢,一般要繳納25%的企業所得稅,假如當年炒股賺了1000萬元,凈利潤只有750萬元。當然,如果分配給股東,需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750*20%= 150萬元,而實際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只有600萬元。當然,如果投機損失了,公司可以拿這個損失,來抵消其他業務的利潤,有稅收抵扣的效果。個人炒股的話,炒股價格差這個,不管賺了賠了,都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持有股利,公司收到持有股利後,是不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當然如果個人股東的收入,還是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個人直接持有股票並領取上市股息的個人將按持有期限按不同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持有股份超過一年的,免徵個人所得稅;持有股份超過一個月至一年(含一年)的,繳納10%的個人所得稅;持有股份不足一個月(含一個月)的,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③ 為什麼許多大佬都喜歡成立投資公司去入股企業而不以個人名義入股

成立投資公司有以下好處:

1、企業控股權架構設計需要。

先成立投資公司,然後以投資公司的名義設立其他企業,這樣企業的控股權架構比較簡單明晰。以個人的名義成立投資公司,再以投資公司的名義設立其他企業,並由投資公司對其他企業進行管理,這樣的股權架構更為合理,所以也是絕大多數企業同行的做法。如果以個人的名義注冊很多公司,這樣就需要個人股東直接面對這些公司,這顯然不科學合理。

2、有利於企業快速發展壯大。

成立投資公司,然後以投資公司的名義對外進行股權投資、收購、兼並,有利企業快速發展壯大,提升競爭力和盈利能力。以個人名義直接去兼並收購,顯然不具有這種優勢。

3、降低股東個人風險的需要。

以個人名義成立公司,如果個人長期佔用公司資金,有可能被徵收20%的個人所得稅。如果是一人賣困橘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如果無法證明個人資產與公司自產相互獨立,需要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成立投資公司,然後以投資公司的名義注冊其他企業,就可以迴避上述風險。

4、稅務籌劃的需要。

成立投資公司,然後以投資公司的名義控制其他企業,這樣其他企業對投資企業的分紅,免徵企業所得稅。而如果以個人的名義注冊公司,收到的分紅需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現在有很多天使投資人都是以個人名義入股的,比如剛剛上市的斗魚直播,第一筆天使投資2000萬就是奧美的董事長以個人名義,私人投資的。

當然也有一些投資人喜歡用公司的名義去投資,這個區中團別主要是在資金和管理上。

一、投資公司也需要尺虛募資

很多大佬是把投資做成了自己的一個事業,不是自己隨便有閑錢投投。做成事業後,要投的項目就多了,需要的資金量也多,不是自己個人財產可以支撐的。

特別是做中後期投資的,動輒幾億的資金,不是那麼容易拿出來的。所以很多投資人也得去進行募資,而這就需要專門的公司作為主體去做。

二、更加專業管理

投資並不是把錢給出去就完事的,前期需要對項目前景進行研究,投前還要對公司進行盡調。其中還涉及到很多法律、財務等問題,這就需要一個團隊來分擔工作,投資人自己是無法完成的。

雷軍最早做天使的時候,都是以個人名義做投資,那是因為前期都投資給熟人,建立在信任的基礎上。而且投資後基本上也不管,只是在需要幫助的時候,給出一些協助。

後來因為投資越做越好,雷軍也成立了順為資本,專業做投資相關的業務,自己管理的也就少了,專心做小米了。

為什麼許多大佬都喜歡成立投資公司去入股企業而不以個人名義入股?

壹、降低風險

大佬要投資的項目是非常多的,很多項目都是動輒幾億數十億的投資,即便是大佬,他的資金也不足以支撐他去投資多個項目的,而且在一個項目投入過多的資金,萬一企業虧損了那損失就非常高了,所以通常大佬們也是要募集資金的,個人當然是沒辦法募集的,只能通過成立投資公司來募資。

貳、便於管理

投資並不是把錢給對方就行了,在投資的前期,需要對項目進行考察,投資分析、可行性報告等,要對企業的各方面進行專業的盡調,這些都需要一個專業的團隊來完成。

叄、以少量資金達到控股目的

我們都知道,在一個企業要想達到控股,那麼至少要佔有51%的股權,對於大型企業來說51%的股權的價值是非常高的,大佬也不一定能拿出這么多錢,就算能拿的出他也不想把這么多錢放到一個籃子里的。比如某大型企業A,51%的股權價值是5個億,那麼想控股這家企業最少就要拿出5個億的資金,但是大佬即不想一下拿出這么多的錢又想控股A公司,怎麼辦呢?這個時候大佬拉上幾個朋友一起成立B公司共同出這5億資金,大佬只要在B公司占股51%也就是出2億5千5百5十萬,這樣就達到控股A公司的目的了。

這樣做可能是基於多個方面的考慮,具體是因為什麼原因,可能每家企業各有不同。

1. 稅收上的考量

對於有限責任公司而言,如果通過自然人持股,那麼分紅的時候,是先交納25%的企業所得稅,再繳納20%的股息紅利個稅;而如果這筆錢將來會用於再投資的,可以考慮設立投資公司。因為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



2. 股權結構、風險和控制權

在公司的股權結構設計中,往往會考慮到多個方面的因素。比如,什麼類型的企業,所涉及到的稅收不盡相同。有限責任公司,繳納企業所得稅,而合夥企業,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我們設立的是合夥企業,那麼要考慮控制權的問題。這個時候普通合夥人(GP)一般是掌握控制權,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而有限合夥人(LP)一般用於參與分紅,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如果設立A公司來作為GP,可以保持住控制權,C企業作為一個持股平台,同時,可以通過有限責任公司來隔離風險。



3. 資金的考慮

有時候設立多層的公司結構,可以達到資金杠桿的目的。一般情形下,股東要絕對控制公司,那麼要佔比2/3。那麼自然人要控制一家注冊資本100萬的公司,需要出資67萬。而如果通過自然人持股一個投資公司A來控股另一家公司B,則通過出資45萬,就能實現通過A公司控制B公司的效果。

所以,每家公司情況不同,大都是處於稅費、股權結構、風險、控制權和資金等方面的考慮。

股權投資現在的主要主體包括:自然人、合夥制企業、公司三種主要形式,其組織形式的不同主要是跟國家稅收政策與組織形式有較大的關系,如在 美國合夥制企業形式 在VC/PE中最多,而在 歐洲公司制最多 ,而在 大陸,也是由公司制向合夥人企業形式在轉型 ,主要是 稅收優惠政策 較多,畢竟在成本上稅收佔了相當大的一塊。

現在說自然人投資形式,這個股權投資形式比較少, 稅收原因和投資范圍的限制 都很多。自然人可以選擇注冊一個離岸公司來做,稅收和投資范圍限制都很少,操作也較為方便。

除了以上利弊,還有一點最本源的,在中國法律中, 自然人不是一個法人主體,因此在商業行為中信譽與責任風險都是最大的,如自然人要承受無限責任,而有限公司卻是有限責任。

但股權投資更好的形式還是合夥制, 合夥制可以避免公司制的雙重納稅 (公司獲得收益繳企業所得稅,股東分得分紅後繳個人所得稅)的問題。而且合夥制企業在後續退出時也會更容易。


1.  法律上

根據《公司法》第20條第3款,「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應當對公司債務承當連帶責任」的規定,在滿足以下條件時,公司債權人有權要求股東對公司債務承當連帶責任。

a.股東實施了濫用公司法人的行為,如人格混同、財產混同、虛假股東、不正控制等;

b.上述行為造成了債權人利益的損害

c.公司沒有清償能力

因此,在被投資企業的法人人格被否定時,即不再承認股東的有限責任,個人身份的股東存在著承擔連帶責任從而導致財產破產的可能,而公司身份的股東,即使承擔連帶責任導致破產也不會連累投資者個人。

2.  稅務上

a.  個人作為股東從被投資企業分紅時,根據《個人所得稅》第2條、第3條規定,應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的稅目,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b.  公司作為股東從被投資企業分紅時,根據《企業所得稅》第26條第2項以及《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第83條規定,居民企業直接投資與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收益為免稅收入,因此公司取得分紅時,免收企業所得稅。

c.  個人作為股東轉讓被投資企業股權時,跟進《個人所得稅》第2條、第3條的規定,應按「企業轉讓所得」的稅目,20%的稅率,計算個人所得稅。

d.  公司作為股東轉讓被投資企業股權時,根據《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第16條以及《企業所得稅》第5條的規定,轉讓企業股權時,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的差額,計算企業所得稅。

因此以公司的名義進行投資,稅負較輕。

我理解是,個人名義是無底限償還,但是用公司入股法律上面對公司破產和股份風險劃分都有明顯的規定,實際上就是,以公司的資產對破產或者債務承擔風險,不會涉及到個人資產

許多大佬成立投資公司去入股企業,而不是以個人名義入股,這個裡面確實是有很多的講究的,下面來給大家揭秘一下。

1、降低投資風險

成立投資公司入股企業第一個目的就是降低投資風險。這些大佬,身價已經幾十億,上百億,甚至更高了,但是為了保護好自己的財富,當然也需要降低投資風險。

而降低風險最好的辦法就是成立投資公司,大佬們當然是控股,也吸收一些其他股東進來,這樣大佬們的投資風險就能夠大大降低了。

投資風險的降低主要是大佬投資額降低了,本來需要大佬投資一個億的,現在大佬投資5000萬,然後吸收其他股東進來,每個股東投資1000萬,這樣大佬的投資額就降低到5000萬,顯然大佬的投資風險降低了不少。

因此,大佬成立投資公司入股企業,第一個目的就是為了降低投資風險。

2、成立投資公司也是為了做好企業

大佬成立投資公司,也是為了做好企業。大佬成立的投資公司,一般都會拉一些大股東進入一起投資企業,而這些大股東往往都是很多方面的專家,而且經營企業的經驗也都是非常的豐富。

這樣投資公司投資企業以後,如果企業有一些關繫到發展大局的事情,大佬們就能夠跟這些股東們商量對策,這樣就可能想出來更好的辦法,也就能夠讓投資的企業更好的發展,能夠獲得更多的收益。

因此,大佬成立投資公司,也是為了做好企業。

3、成立投資公司也是為了做大自己的企業盤子

大佬成立投資公司,也是為了做大自己的企業盤子。大佬成立投資公司,只需要保持相對控股,就能夠控制投資公司了。

也就是說大佬可能只需要5000萬甚至更少的資金,就能夠控股一個億的企業,這樣就有利於大佬做大自己的盤子了。

也就是說,有時候,大佬們幾百億的財富,如果通過投資公司等的設立和投資,就有可能控制上千億甚至更大規模的企業集團。

而大佬們能夠控制的企業資產越多,那麼可以動用的資源就越多,就可能讓大佬們的資產更好的增值。

因此,大佬們成立投資公司也是為了做大自己的企業盤子。

4、結論

綜上所述,大佬們成立投資公司入股企業,首先是為了降低投資風險,第二是為了做好企業,第三也是為了做大自己的企業盤子。


#理財大賽第三季#

「在目前的經濟環境中,主要的企業形式有非公司企業法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個體工商戶、私營獨資企業、私營合夥企業」。為便於分析,此處界定被入股對象為公司。 之所以用投資公司名義而不是個人入股其他公司,主要是出於:符合《公司法》、募資、風險管控、稅收等多方面考慮。

一、符合《公司法》

《公司法》對股東人數有要求:「有限責任公司由50人以下組成。股份公司由2-200人以下發起,且半數以上需在中國境內有住所。」當股東數目較多時,可以另成立公司去投資原公司。

二、募資

個人資金量有限。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等規定,成立投資公司可以進行合法募資。

三、風險管控

1、根據《公司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公司股東具有十一項權利。


如果將相應個人股東列為投資公司的股東,再以投資公司名義入股公司,這些個人股東就不直接參與被入股公司的管理,由投資公司代為執行股東權利,派代表參加股東大會。特別是公司內部股權激勵項目,通常都是通過員工持股平台持股,而不是把他們都直接列入公司股東名冊。想想:直接參與管理公司的股東是人數多好?還是人數精簡的好?

2、交易防火牆

1)以投資公司名義入股,若被投公司破產只追責到投資公司。不會追到投資公司的股東。

2)通過投資公司入股公司,被入股公司未來上市後,投資公司的部分股東變動,不會引起上市公司股東變動。

四、稅務原因

1、權益性投資收益征稅:

根據《企業所得稅》第26條:「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第83條規定:「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按20%稅率征稅。持上市公司股票1年以上的減半徵收。

2、項目退出征稅:

股權轉讓、退出時,參考《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有關所得稅問題的公告》規定,繳稅比例是:(限售股轉讓收入-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稅費)*20%。未能提供完整真實的限售股原值憑證的,按該限售股轉讓收入的15%計稅。不同項目退出的損益不能綜合計算。以投資公司名義入股,股權轉讓、退出時,不用馬上交稅:轉讓A項目賺了1000萬,轉讓B項目虧損500萬,最終盈利1000-500=500萬,按500萬交稅。

3、股東不想繼續經營投資公司時,其公司牌照可有償轉讓。

4、其他稅收優惠:

根據《企業所得稅》第31條及《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97條規定:「採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於未上市中小高新技術企業,可按該創投企業對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兩年的當年抵扣其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抵扣。」以個人名義投資無法享受此項優惠政策。

總結:

出於符合《公司法》、募資、風險管控、稅收等多方面考慮,目前大家廣泛採用成立控股公司去入股其他公司。

個人成立投資公司,再通過投資公司入股其他公司,這種操作方法在上市公司或大公司里很常見,有幾個好處:

1,稅收優惠

個人股東從公司所得的分紅或股息,要交納個人所得稅(從一般企業分紅交納20%,從上市公司分紅減半交納),而企業股東從公司所得的分紅或股息,不用交納企業所得稅,這個差異就很大。

2,投資收益保護

被投資企業每年實現的利潤,可以在不用交稅的前提下分配給企業股東,這樣,當被投資企業一旦出現經營困難需要破產時,已分配的利潤是不參與破產清算的,前期的投資收益即能得到很好的保護,但如果是個人投資者,也能實現這樣的保護,但會產生高額的稅收成本

3,資金規劃困難

投資企業往往需要大額資金,如果是個人投資,其資金來源何處?現實中,擁有大額資金的人往往是非公戶收款獲利的收入,這里有稅務風險,一個做大生意的人,一定要合法納稅,因為你沒有必要為了節約稅務成本,冒著巨大的風險,與你的財富身份地位也不匹配,況且,銀行也不鼓勵大額的個人資金往來,收付有限額,以後操作起來會越來越困難

④ 如何以公司名義購買股票

可以,到證券公司開機構賬戶,基本上是提供企業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和授權書之類的文件,可以想證券公司咨詢,開戶不是很麻煩。

⑤ 5000萬自有資金成立一家公司炒股相比直接以個人名義炒股有什麼優勢

很多人在談論到這個問題的時候,都會從稅收的角度來看,實際上如果你真的有5000萬的自有資金,然後成立一個公司用來炒股票,跟自己炒股票,在稅收方面並沒有太大的優勢,主要就是因為公司的所得稅,在股市上是有資本利得。今天就跟大家來探討一下,通過公司炒股票,跟個人炒股票有什麼樣的差距,應該用哪個方式來炒股票?

第三,如何看待這樣的炒股方式?

其實之所以會有人想通過這樣的方式來進行炒股,實際上主要是很多人看到一些上市公司利用自己的空殼公司不斷地炒股票,來獲得巨額的收益,但實際上他們之所以會這樣,一方面是為了能夠更好地管控資金,畢竟把海量的資金交給個人是不太安全的,另一方面則是因為他們的資金必須受到監管。

⑥ 個人可以用公司名義買股票嗎

很多人在炒股的時候都會選擇多種購買方式,比如說如果用公司的名義購買股票會有一些優惠政策。那個人可以用公司的名義購買股票嗎?

三、總結

總體來說,個人是可以用公司的名義購買股票的,但這種購買股票的方式有好也有壞,具體情況還需要根據你當時的收益情況來權衡。

⑦ 5000萬自有資金成立一家公司炒股相比直接以個人名義炒股有什麼優勢

我們自己有資金,成立炒股公司特別劃算,輕松賺錢,如果是個人炒股,大多數會虧錢,比方說我們有5000萬,個人名義炒股,虧錢可能性大於百分之八十。到最後能賺多少錢,這個都是很難說。

5000萬開股票公司優點就是賺錢快,收益多,讓我們有更多時間去陪家人,更多機會賺錢,更加省心。

⑧ 股票開戶怎樣區別是機構還是個人

這個很難判斷准確,除非您能看到賬戶信息。這里說一下機構賬戶與個人賬戶的區別
一。
(1)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正本或副本) 3份

(2)機構組織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正本或副本) 1份

(3)國稅及地稅 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正本或副本) 1份

(4)法人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 3份

(5)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份

(6)工商局版本法人代表人證明書(原件) 3份

(7)工商局版本法人授權委託證明書(原件) 2份

(8)XX證券版 法人授權委託書 1份

(9)三方存管協議 1份

(10)開戶協議書 1份

所有證件復印件需加蓋公章,所有證明書及協議需要填寫完整,加蓋公章.法人印鑒及簽名的均需齊備.

簡單來說,如果是機構自已來開,就要准備12346項,有代理人的就1234567項.89 10項為營業部填寫的.

如已有股東代碼卡.只需要開資金賬戶的上面10項所需要份數均為1份
二。機構帳戶是要交稅的.

所以說明機構帳戶里的錢,不是個人自有資金,這個資金是某機構的資金.而他的贏利與虧損也不是某個個人的贏利與虧損.

比如某公司,多了一筆閑置資金,想投資股市,他就開的是機構戶.這個錢不管盈虧都是要算進公司財務的.

這才是他的最大的區別.

至於說手續費便宜, 但是既然是機構資金,說明資金比較大,建倉肯定就不可能是一單建的完,要分幾次,這樣的話,他本身建倉的成本也要比我們個人高些.
三。公司賬戶上的錢到銀行提現是有限制的,提多了會有洗錢嫌疑,對你公司不好,
但是你用公司戶開立證券賬戶後,公司帳上多餘的流動資金是可以劃到股市做股票投資,打新股的,
四。在買賣股票和網上申購上一點優勢也沒有。

機構戶要說有優勢的話,一個在債券認購上,分銷的時候有時候是不賣給個人的。另外一個就是機構賬戶管理比較嚴格,相對安全些。但也有麻煩,比如三方存管劃款只能由銀行發起,券商端不行。

另外,機構戶在分紅上可以不讓上市公司代扣個人所得稅。
有機會參與網下申購

⑨ 以 公司名義(機構名義) 和 以個人名義 去股票公司開戶都有什麼優點和缺點

個人開戶的優缺點介紹,希望大家能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炒股開戶。
1、收費
機構戶的開戶費大約是個人的10倍。
2、監管
機構戶的監管非常嚴格,要求公章、代理人簽章、資金調撥人簽章、稅務登記證、完稅證明等等等等一大串資料,而且隨著上級部門要求的改變會逐漸增加新的資料。個人戶只要有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和簽字,就一切好說了。此外機構戶的交易也是限制很嚴格的。

如果僅僅是炒股,其實差別不是很大,機構戶的更重要的作用是管理公司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的資產,而不是交易。很多機構戶從開立到機構消失都不會交易。

⑩ 公司買股票和個人買股票的區別

公司賬戶買股票,和個人炒股的費用基本上是一致的。
但如果是以企業名義炒股的話,一般是劃不來的,因為每季利潤要交20-25的企業所得稅。
在成本核算的情況下,投資收益是從被投資企業實際收回的稅後利潤。權益法核算,企業對外投資將根據被投資企業凈資產的增減而增減。
投資收益是企業利潤總額的組成部分,投資收益的增加會相應地增加企業的利潤總額。如果企業所得稅稅率高於被投資企業的稅率,將按規定繳納所得稅,
但在權益法下,企業實際上並未收到這部分投資收益。

拓展資料:
股票名詞
散戶:就是買賣股票數量較少的小額投資者。
作手:在股市中炒作哄抬,用不正當方法把股票炒高後賣掉,然後再設法壓低行情,低價補回;或趁低價買進,炒作哄抬後,高價賣出。這種人被稱為作手。
吃貨:作手在低價時暗中買進股票,叫做吃貨。股票
出貨:作手在高價時,不動聲色地賣出股票,稱為出貨。
慣壓:用不正當手段壓低股價的行為叫慣壓。
坐轎子:目光銳利或事先得到信息的投資人,在大戶暗中買進或賣出時,或在利多或利空消息公布前,先期買進或賣出股票,待散戶大量跟進或跟出,造成股價大幅度上漲或下跌時,再賣出或買回,坐享厚利,這就叫「坐轎子」
抬轎子:利多或利空消息公布後,認為股價將大幅度變動,跟著搶進搶出,獲利有限,甚至常被套牢的人,就是給別人抬轎子。
熱門股:是指交易量大、流通性強、價格變動幅度大的股票。
冷門股:是指交易量小,流通性差甚至沒有交易,價格變動小的股票。
領導股:是指對股票市場整個行情變化趨勢具有領導作用的股票。領導股必為熱門股。
投資股:指發行公司經營穩定,獲利能力強,股息高的股票。
投機股:指股價因人為因素造成漲跌幅度很大的股票。
高息股:指發行公司派發較多股息的股票。
無息股:指發行公司多年未派發股息的股票。
成長股:指新添的有前途的產業中,利潤增長率較高的企業股票。成長股的股價呈不斷上漲趨勢。
浮動股:指在市場上不斷流通的股票。
穩定股:指長期被股東持有的股票。
行情牌:一些大銀行和經紀公司,證券交易所設置的大型電子屏幕,可隨時向客戶提供股票
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