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婚前財產投資股票獲得的收益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一方用婚前個人財產投資股票的,屬於該方的個人婚前財產,但投資該股票獲得的投資收益,一般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雙方共同所有。若婚後一方投資股票的,投資的股票與收益一般認為共同財產,由夫妻雙方共同所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B. 婚前股票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婚前股票部分屬個人財產,婚後股票增值收入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收益,除孳息與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股票增值是投資收益,該案中,某男婚後不僅在所持股票的公司工作,而且也積極的進行管理,因此股票的增值傾注了某男對A公司的智力和體力勞動和其他成本。同時,股票增值部分不屬於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法定孳息是因法律關系所得收益,一般是租金和利息最為常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C. 婚前購買股票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前購買股票,在婚後增值的,增值部分在沒有約定或法定的情況下,一般屬於 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在買入股票後進行了積極地管理操作,或者以婚後財產追加投入的,應當視為投資所得收益,其增值部分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 所得的下列財產,為 夫妻的共同財產 ,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 投資的收益 ;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 ,有平等的處理權。《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D. 婚後股票收益算不算共同財產
夫妻一方婚前的財產鄭虛應當是其個人財產,婚前購買股票所用的錢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對於股票婚後增值部分,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股票的增值利益從法喊亂燃律性質上來看,與孳息有著本質區別,所以股票的增值部分陪歲不應當被視為孳息。其次,股票的增值部分是否夫妻一方財產在婚後的自然增值就要視具體情況區別對待:如果是在婚前買入股票後一直未加操作管理而產生的股票增值,那麼增值部分應當視為一方個人財產的自然增值,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如果在買入股票後進行了積極地管理操作,或者以婚後財產追加投入的,應當視為投資所得收益,其增值部分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 婚前買的股票婚後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前購買的股票在婚後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前購買的股票在婚後增值部分屬於婚後產生的收益,而除了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其餘的都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六條
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二十五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基本養老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F. 婚前股票婚後增值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股票價值增長部分之性質視具體情況而有所不同。若婚前買進股票後未加以管理,僅因公司業績等市場因素產生增值,應當認定為自然增值,屬於夫妻一方個人財產。但如果買進股票後進行了積極投資管理行為,如買進賣出、以婚後財產追加投入等,則應當認定為投資收益,其增值部分作為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G. 婚前股票經婚後多次炒賣後為共同財產了嗎
婚前股票經婚後多次炒賣後不一定為共同財產,一般根據具體情形判斷。如果一方以婚前財產出資婚後經營股票,那麼股票及其增值部分應屬於婚前財產。如果是一方婚前財產購買股票,婚後另一方進行操作股票升值,原股票價值屬於婚前財產,而共同勞動凝結在升值部分,增值部分應該屬於夫妻婚後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租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前型瞎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慧空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H. 婚前購買的股票收益屬於個人的財產還是共同的財產
一、婚前購買的股票收益屬於個人的財產還是共同的財產
1、一方婚前購買的股票,該股票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分割,但是一方結婚後對於股票在婚姻存續期間產生的收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夫妻雙方對股票的收益有均等分割的權利。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哪些財產屬於夫妻的一方財產
以下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3、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I. 婚前股份,婚後收益是否算夫妻共同財產
算。婚前用一方用個人財產購買的股份,一般屬於該方的婚前財產,但是婚後該股份產生的收益一般認為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森猛族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此弊;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知族)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J. 婚前個人財產投資股票獲得的收益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婚後收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輪則 第八百三十九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氏缺有:
(一)工資、獎金和其他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所得的財產,但是本法第八百四十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殲桐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