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投資者如何買賣港股通股票使用哪種貨幣一手的股數是多少
符合開戶條件到具有許可權的券商營業部開通即可。
2014年4月10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發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聯合公告》,決定原則批准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交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香港結算)開展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以下簡稱滬港通)。
滬港通,即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指兩地投資者委託上交所會員或者聯交所參與者,通過上交所或者聯交所在對方所在地設立的證券交易服務公司,買賣規定范圍內的對方交易所上市股票。滬港通包括滬股通和港股通兩部分。
滬股通,是指投資者委託聯交所參與者,通過聯交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向上交所進行申報,買賣規定范圍內的上交所上市股票。
港股通,是指投資者委託上交所會員,通過上交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向聯交所進行申報,買賣規定范圍內的聯交所上市股票。
中國結算、香港結算相互成為對方的結算參與人,為滬港通提供相應的結算服務。
上海證券交易所港股通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指引
第一條 為規范港股通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工作,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中國證監會《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若干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滬港通試點辦法》(以下簡稱「《試點辦法》」)及其他相關規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條 會員對委託其參與港股通交易的投資者進行適當性管理,適用本指引。
第三條 投資者應當根據港股通投資者適當性條件及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審慎決定是否參與港股通交易。
投資者應當遵循買者自負原則,不得以不符合投資者適當性條件為由拒絕承擔港股通交易及交收責任。
第四條 會員應當根據《試點辦法》、本指引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其他相關規定,制定港股通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操作指引和相關工作制度,包括標准、程序、方法以及執行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的保障措施等內容,並報送本所。
第五條 個人投資者參與港股通交易,應當符合《試點辦法》和本指引規定的投資者適當性條件。
會員與個人投資者簽署港股通交易委託協議前,應當對個人投資者是否符合投資者適當性條件進行核查,對個人投資者的資產狀況、知識水平、風險承受能力和誠信狀況等進行綜合評估。
Ⅱ 港股通股票的買賣盤報價規則及價位表是怎樣的
港股通股票的買賣盤報價規則及價位表是不得偏離上個交易日的收市價(如有)的9倍或以上,也不得低於上個交易日的收市價(如有)九分之一或以下
首個輸入交易系統的買賣盤報價規則: 【開市前時段】: 報價不得偏離上個交易日的收市價(如有)的9倍或以上,也不得低於上個交易日的收市價(如有)九分之一或以下。 【持續交易時段】:以下「價位」是指證券交易可允許的最小價格變動單位。 首個掛牌是買盤,其價格必須高於或者等於上個交易日收市價格之下24個價位的價格; 首個掛盤為賣盤,其價格必須低於或者等於上個交易日收市價格之上 24 個價位的價格; 無論是買盤或賣盤,首個掛盤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偏離上個交易日收市價9倍或以上,也不得低於九分之一或以下。 2.非首個輸入交易系統的買盤或賣盤報價規則: 買盤或賣盤的價格不得偏離按盤價9倍或以上,也不得低於九分之一或以下。 風險揭示:本信息部分根據網路整理,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每個交易日首個輸入交易系統的買盤和賣盤,是受一套開市報價規則所監管的。按照此規則,開市前時段內做出的開始報價不得偏離上個交易日的收市價(如有)的9倍或以上,也不得低於上個交易日的收市價(如有)九分之一或以下。在持續交易時段,如果首個掛牌是買盤,那麼其價格必須高於或者等於上個交易日收市價下24個價位的價格。如果首個掛盤為賣盤,那麼其價格必須低於或者等於上個交易日收市價格之上24個價位的價格。此外,無論是買盤或買盤,首個掛盤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偏離上個交易日收市價9倍或以上,也不得低於九分之一或以下。這里的「價位」是指證券交易可允許的最小價格變動單位。 其次,非首個輸入交易系統的買盤或賣盤報價規則為:買盤或賣盤的價格不得偏離按盤價9倍或以上,也不得低於九分之一或以下。每種股票的價位(即最小報價單位)與股價有關。上述報價規則一般不適用於競價限價盤,但是競價限價買盤或競價限價賣盤的價格也不得偏離上個交易日收市價9倍或以上,也不得低於上個交易日收市價九分之一或以下。
Ⅲ 投資者通過港股通買賣港股通股票的換匯安排是怎樣的
你好,內地投資者通過港股通買賣港股通股票,港幣報價成交,而投資者實際支付或收取人民幣。因此,需要將成交貨幣(也就是港幣)按一定匯率換算為人民幣,這就是通常所說的換匯處理。
對投資者而言,如何確定買入或賣出股票所需支付或收到的人民幣,是其比較關注的問題。在這里,需要注意區分參考匯率和結算匯兌比率兩個概念的差異。
參考匯率是指,在港股通交易日開市前,由中國結算根據換匯銀行提供、並通過上交所網站向市場公布的匯率。參考匯率包括港幣買入參考價、港幣賣出參考價兩項。境內證券公司可能利用該參考匯率作為控制投資者資金之用。即,投資者買入港股時,證券公司利用港幣賣出參與價計算投資者需要支付的人民幣資金;投資者賣出港股時,證券公司利用港幣買入參考價計算投資者可以得到的人民幣資金。
結算匯兌比率是指,當日收盤後,中國結算根據全市場港股通成交的清算凈額(單邊,凈應收或凈應付),在香港與換匯銀行換匯後,將換匯成本均攤至根據當日所有買入成交和賣出成交所計算出的對投資者當日成交進行人民幣資金結算所實際適用的匯率。結算匯兌比率包括買入結算匯兌比率和賣出結算匯兌比率兩項。
由上可知,參考匯率不等於結算匯兌比率。由於採用凈額換匯安排和成本金額均攤原則,結算匯兌比率一般都會優於前述參考匯率。即,日終清算後,投資者的港股買入交易,按賣出結算匯兌比率計算出的、實際需要支付的人民幣,一般將少於證券公司日間按賣出參考價所計算出的金額。反之,日終清算後,投資者的港股賣出交易,按買入結算匯兌比率所計算出的、實際可以得到的人民幣,一般將多於證券公司日間按買入參考價所計算出的金額。當然,出於風險管理的需要,可能有證券公司會在參考報價的基礎上再加減一定比例來控制客戶資金,投資者應事先咨詢指定交易證券公司了解詳情。
每日交易開市前和閉市後,中國結算分別提供當日交易的參考匯率和結算匯率,並通過上交所官網公布。
提示投資者注意,港股通交易日與交收日之間匯率波動不影響投資者參與港股通交易的資金交收,投資者無需承擔交易日與交收日之間的匯率變動風險。極端情況下離岸人民幣市場發生大幅度波動時,有可能出現結算匯兌比率劣於參考匯率的結果。投資者需及時關注離岸人民幣市場並查看資金賬戶余額,防止資金賬戶出現透支。另外,上述安排僅適用於交易結算資金的清算,公司行為類結算資金(如,派發紅利)一般採用逐筆全額換匯安排。
Ⅳ 投資者如何買賣港股通股票
一方面,投資者通過委託內地證券公司買賣港股通股票的,證券公司接受委託後,經由上交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向聯交所進行申報,該申報在聯交所交易平台撮合成交後,將通過相同路徑向證券公司和投資者返回成交情況。另一方面,在結算交收方面,投資者通過證券公司與中國結算完成清算交收,中國結算作為港股通股票的名義持有人向香港結算履行交收責任。
Ⅳ 投資者買賣港股通股票的交易時間是怎樣的
以下問題系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中國結算《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登記、存管、結算業務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予以回復,並非最終定案。該徵求意見稿尚需在向市場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予以進一步修改完善,並需與聯交所等相關各方協商一致,並報監管部門批准後才能最終確定。
投資者買賣港股通股票的交易時間應遵守聯交所規定,即交易日的9:00至9:30為開市前時段(集合競價),其中9:00至9:15接受競價限價盤;9:30至12:00及13:00至16:00為持續交易時段(連續競價),接受增強限價盤。撤單時間為9:00-9:15;9:30-12:00;12:3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