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創業板新股上市的漲跌幅限制為多少
創業板新股上市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幅限制,5個交易日後也就是從上市後第6個交易日開始漲幅限制為20%。其它主板的新股上市當天的漲幅限制為44%,上市第2天開始漲幅限制為10%。
創業板新股的打新跟主板的打新是一樣的,只是上市之後的漲跌幅限制不一樣而已,當然創業板新股上市也是有破發的可能性的,而且不限制漲跌幅對於投資者來說,風險會更大,因為股市裡面經常有很多不可控的風險。
在創業板市場上市的公司大多從事高科技業務,具有較高的成長性,但往往成立時間較短,規模較小,業績較好。創業板交易制度改革主要是提高市場活躍度,適當放寬漲跌幅比例,完善市場價格形成機制,減少交易阻力,日漲跌幅限制由以前的10%提高至20%。
㈡ 創業板首日漲幅新規定
創業板首日漲幅新規參考如下:
1、創業板新股屬於深圳證券交易所新股,按照深交所新股首日上市規則,最高漲幅為44%;
2、目前上海證券交易所主板股票、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股票、創業板股票與中小板股票新股上市首日都有漲跌幅限制,而且都是一樣的,均為44%;
3、申請證券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提出申請,由證券交易所依法審核同意,並由雙方簽訂上市協議。證券交易所根據國務院授權的部門的決定安排政府債券上市交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九條 公開發行證券,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並依法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注冊。未經依法注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公開發行證券。證券發行注冊制的具體范圍、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公開發行:
(一)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證券;
(二)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累計超過二百人,但依法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的員工人數不計算在內;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發行行為。
非公開發行證券,不得採用廣告、公開勸誘和變相公開方式。第十一條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和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送募股申請和下列文件:
(一)公司章程;
(二)發起人協議;
(三)發起人姓名或者名稱,發起人認購的股份數、出資種類及驗資證明;
(四)招股說明書;
(五)代收股款銀行的名稱及地址;
(六)承銷機構名稱及有關的協議。
依照本法規定聘請保薦人的,還應當報送保薦人出具的發行保薦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還應當提交相應的批准文件。第二十八條 證券公司承銷證券,應當同發行人簽訂代銷或者包銷協議,載明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名稱、住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
(二)代銷、包銷證券的種類、數量、金額及發行價格;
(三)代銷、包銷的期限及起止日期;
(四)代銷、包銷的付款方式及日期;
(五)代銷、包銷的費用和結算辦法;
(六)違約責任;
(七)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事項。
㈢ 創業板新股上市第一天的最大漲幅是多少
創業板新股上市首日漲幅限制為44%,集合競價漲幅不得超過20%。根據有關規定,新股上市首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64%;開盤集合競價不得超過發行價格的120%且不小於發行價格的80%。
上交所規定,盤中價格首次漲跌幅達到10%的時候,出現臨時停牌30分鍾,首次漲跌幅達到20%的時候,停牌到當日的下午2點55分。科創板上市首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停板限制,第六天漲跌幅為20%。
市場早前普遍預期,創業板注冊制首批企業首日出現「破發」可能性較小,或平穩開局;漲跌幅的放開將有助於小幅提升創業板的成交,且當前創業板局部高估值壓力已經有所釋放;創業板打新市場方面,網下將比網上更具優勢。
創業板注冊制首批18家新股市值增幅達1088億元,平均每家企業市值增幅逾60億元。市值增幅最高的是安克創新達254億元,康泰醫學市值增幅則有192億元。
與此同時,創業板存量公司漲跌幅放開至20%。創業板存量股票天山生物盤中快速走強封板,漲幅為19.97%,該股此前已經3連板。西域旅遊、堅瑞沃能、中潛股份、匯金股份等多家公司漲幅超過10%。
中國證監會主席易會滿稱,「希望深交所堅守創業板定位,突出特色、錯位發展,在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科技、資本和實體經濟高水平循環方面實現更大擔當作為。要堅持以創為先,不斷改進對創新創業企業的支持和服務;堅持從嚴監管,把好入口和出口兩道關,促進優勝劣汰;堅持穩字當頭,守住風險底線,確保各項改革開放措施平穩落地。」
㈣ 創業板股票上市首日漲跌幅限制多少
創業板股票上市首日漲跌幅限制,和其他首日上市的股票一樣,最高漲幅都是發行價的44%,集合競價的最高漲幅是發行價的20%。
㈤ 創業板股票上市首日漲跌幅限制多少
創業板股票每個交易日漲跌幅限制為20%,創業板新股上市前5個交易日沒有漲跌幅限制,科創板股票每個交易日漲跌幅限制為20%,新股上市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滬市和深市主板股票每個交易日漲跌幅限制為10%,新股上市首個交易日漲跌幅限制44%。
創業板改革之後,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創業板股票,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此後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漲跌幅限制比例為20%。非注冊制創業板股票漲跌幅比例已由原10%同步調整至20%。
考慮到投資者的承受能力,創業板特地對存量投資者與增量投資者作了差異化安排。存量投資者簽署新的風險揭示書後可繼續參加交易。增量投資者要求在申請開通許可權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人民幣10萬元(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與證券),且參與證券交易需在24個月以上。
拓展資料:
創業板漲跌停限制是多少
實行注冊制後,創業板的漲跌幅限制便上調至20%,是主板市場的兩倍。之所以漲跌幅限制會放寬,是為了讓價格有充足的空間來反映市場信息,眾所周知,在注冊制的前提下,企業上市的條件將進一步寬松,上市企業的不確定性將進一步加大,股票的波動也是會加劇的,為了讓價格更好的反映信息,需要進一步放寬漲跌停板制度。
漲跌停板制度放寬意味著投資風險進一步加大,創業板的投資者需要有一定的風險承受能力,因此創業板的開戶條件也有所提高,最新的開戶條件規定開通創業板辦許可權的投資者需滿足十萬元的市值要求。
創業板改革之後, 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創業板股票,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 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此後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漲跌幅限制比例為20%。非注冊制創業板股票漲跌幅比例已由原10%同步調整至20%。
考慮到投資者的承受能力,創業板特地對存量投資者與增量投資者作了差異化安排。存量投資者簽署新的風險揭示書後可繼續參加交易。增量投資者要求在申請開通許可權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人民幣10萬元(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與證券),且參與證券交易需在24個月以上。
㈥ 新股上市第一天的漲跌幅,有沒有限制
新股上市第一天的漲跌幅,有沒有限制?
不同的股票,它的漲幅機制也是不同的,它的限制機制也是不同的,股票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一個角色,也是我們投資中賺錢最快的一種方式,如果你有相關的經驗,或者是相關的技能技巧你可以投資股票,這種方式是非常的值得推薦的。
在中國大陸,這兩種股票有不同的 要求也有不同的漲跌幅限制,但是如果在香港購買新股票 ,那麼它的漲跌幅是沒有限制的,比較容易翻倍收益,或者是翻倍虧損。股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如果你沒有相應的技能技巧,你就不需要去投資股票,因為它的風險非常的大 。
㈦ 創業板新股首日的漲幅限制是多少
目前A股滬市、深市、創業板股票新股上市首日都有漲跌幅限制,而且都是一樣的。
漲跌幅限制分別分為兩檔,每次20%為限,此後就漲停不動了。
按照目前新股的情形:
比如某一新股上市發行價為10元,按照20%漲停限制則首先開盤價就會是漲停板封在12元,漲幅20%,然後暫停交易30分鍾;30分鍾後即10點鍾開始又是一個20%的秒停,封在14.4元,即總體漲幅為兩個20%,累積44%。
跌幅設定也是一樣的,但目前情況都是秒停,沒有下跌的情況出現。
(7)創業板股票上市第一天漲幅限制嗎擴展閱讀
漲跌幅限制是指證券交易所為了抑制過度投機行為,防止市場出現過分的暴漲暴跌,而在每天的交易中規定當日的證券交易價格在前一個交易日收盤價的基礎上上下波動的幅度。股票價格上升到該限制幅度的最高限價為漲停板,而下跌至該限制幅度的最低限度為跌停板。
漲跌幅限制是穩定市場的一種措施。海外金融市場還有市場斷路措施與暫停交易、限速交易、特別報價制度、申報價與成交價檔位限制、專家或市場中介人調節、調整交易保證金比率等措施。我國期貨市場常用的是漲跌幅限制、暫停交易和調整交易保證金比率三種措施。
但是一般在下列幾種情況下,股票不受漲跌幅度限制:
1、新股上市首日(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64%)
2、股改股票(S開頭,但不是ST)完成股改,復牌首日
3、增發股票上市當天
4、股改後的股票,達不到預計指標,追送股票上市當天
5、某些重大資產重組股票比如合並之類的復牌當天
6、退市股票恢復上市日
㈧ 創業板第一天上市最高漲幅是多少
創業板上市第一天沒有漲跌幅限制,也就是可以無限上漲和下跌,目前創業板實行注冊制,交易規則為:新股上市前五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五個交易日後漲跌幅限制為20%,有盤後定價交易。
雖然創業板前五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但設有臨時停牌機制,臨時停牌規則為:漲跌超30%的,停牌10分鍾,復牌後漲跌到60%的,再停10分鍾,期間可申報或撤銷,不過停牌的時間不管多長,都要在14:57復牌。
《創業板改革並試點注冊制總體實施方案》規定了創業板交易規則,如下:
一、投資者門檻:不低於10萬元
據《創業板改革並試點注冊制總體實施方案》規定,新增創業板個人投資者須滿足前20個交易日日均資產不低於10萬
元,且具備24個月的A股交易經驗的門檻。
二、上市規則:虧損企業也可上市
一般企業要求應當至少符合下列標准中的一項:
1、近兩年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凈利潤不低於5000萬元;
2、預計市值不低於10億元,近一年凈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於1億元;
3、預計市值不低於50億元,且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於3億元。
紅籌企業/特殊股權結構企業應當至少符合下列標准中的一項:
1、預計市值不低於100億元,且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
2、預計市值不低於50億元,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於5億元。
三、交易規則:漲跌幅擴大至20%
創業板新的交易規則有如下變化:
1、新上市企業上市前五日不設漲跌幅,之後漲跌幅限制從10%調整為20%。存量公司日漲跌幅同步擴至20%;
三、交易規則:漲跌幅擴大至20%
創業板新的交易規則有如下變化:
1、新上市企業上市前五日不設漲跌幅,之後漲跌幅限制從10%調整為20%。存量公司日漲跌幅同步擴至20%;
2、盤中臨時停牌機制,設置30%、60%兩檔停牌指標,各停牌10分鍾;
3、實施盤後定價交易。收盤後按照時間優先的原則,以當日收盤價對盤後定價買賣申報逐筆連續撮合的交易方式。每
個交易日的15:05-15:30為盤後定價交易時間;
4、增加連續競價期間「價格籠子」。規定連續競價階段限價申報的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02%,賣
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98%;
5、設置單筆最高申報數量上限。設置限價申報單筆數量不超過10萬股,市價申報單筆數量不超過5萬股。保留現行創
業板每筆最低申報數量為100股的制度安排:
6、調整交易公開信息披露指標。當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7%調整為漲跌幅±15%、價格振幅由15%調整為
30%、換手率指標由20%調整為30%、連續3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調整為±30%,取
消其他異動指標;增加產重異常波動指標;
7、優化兩融交易機制。創業板注冊制下發行上市股票首個交易日起可作為兩融標的;
8、新增股票特殊標識。一是對未盈利、存在表決權差異、協議控制架構或者類似特殊安排的企業新增特殊標識;二是
為對上市初期新股進行標識。
㈨ 創業板新股首日的漲幅限制是多少
截止到2020年7月,創業板新股上市首日漲幅限制為44%。
發行價*64%<全天有效申報價格<發行價*144%;
發行價*80%<開盤集合競價有效競價范圍(9:15-9:25)<發行價*120%;
如果在開盤集合競價期間,價格超過發行價上下20%的有效競價范圍,但該價格又在全日有效申報價格範圍之間,不能參與開盤集合競價,委託繼續等待撮合成交,如果委託的價格超過全天的有效申報價格範圍,委託無效為廢單。
連續競價、復牌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是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
(9)創業板股票上市第一天漲幅限制嗎擴展閱讀:
股市創業板特點
在創業板市場上市的公司大多從事高科技業務,具有較高的成長性,但往往成立時間較短規模較小,業績也不突出。
創業板市場最大的特點就是低門檻進入,嚴要求運作,有助於有潛力的中小企業獲得融資機會。
發展優勢
在中國發展創業板市場是為了給中小企業提供更方便的融資渠道,為風險資本營造一個正常的退出機制。同時,這也是我國調整產業結構、推進經濟改革的重要手段。
㈩ 創業板新股上市首日漲幅限制
創業板新股屬於深圳證券交易所新股,按照深交所新股首日上市規則,最高漲幅為44%。
拓展資料
1、深交所新股上市首日漲跌幅規則:
一、 股票上市首日全日投資者的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的64%,超過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申報為無效申報。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的原則取至0.01元。
二、 股票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階段有效競價范圍為發行價的上下20%。超過開盤有效競價范圍,但未超過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申報不能參加開盤集合競價,暫存於交易主機,當連續競價成交價波動使其進入有效競價范圍時,交易主機自動取出申報,參加連續競價。集合競價階段未產生開盤價的,以當日第一筆成交價作為開盤價。
三、 股票上市首日連續競價階段出現盤中成交價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10%的,本所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臨時停牌時間為30分鍾。臨時停牌期間,投資者可以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復牌時,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盤中臨時停牌具體時間以本所公告為准,臨時停牌時間跨越14_57的,於14_57復牌並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
四、 股票上市首日14_57至15_00採用收盤集合競價,收盤價通過集合競價的方式產生。收盤集合競價階段不允許撤銷申報。
五、 股票上市首日連續競價、盤中臨時停牌復牌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但不得超過全日有效申報價格範圍。
六、 股票上市首日不接受市價申報。
2、設立目的
(1)為創業公司提供融資渠道。
(2)通過市場機制,有效評價創業資產價值,促進知識與資本的結合,推動知識經濟的發展。
(3)為風險投資基金提供「出口」,分散風險投資的風險,促進投資的良性循環,提高投資資源的流動和使用效率。
(4)增加中小企業股份的流動性,便於企業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等,鼓勵員工參與企業價值創造。
(5)促進企業規范運作,建立現代企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