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董事減持對股票影響有哪些 為什麼會減持
上市公司中的大股東很多都是公司的董事,對公司擁有一定的決策權,董事也可以減持自己手中的股票。那麼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下董事減持對股票影響,看一看都有哪方面的影響。
大股東、董事長減持在資本市場是常見的現象。他們會時不時地發個減持公告調節股市氣氛。對股市投資者來說,這種現象是否一定是危險信號呢?還真不一定。有時候,大股東減持之後股價還漲了,有時候緊接著就曝出財務造假的地雷,股市的心思太難猜,股民也不知道股票怎麼玩了。
董事減持對股票有哪些影響?
1、稀釋了市場中的資金總量,加入董事減持1%,也會帶來數千萬元乃至數億元的資金流出證券商場。
2、董事的減持都是在未對外公布之前開始減持的,如果上市公司有問題,他們是第一個知道的。自然的,投資者也只能跟隨他們的腳步,但如果並不是因為上市公司有問題,那麼投資者也就有可能跟錯腳步。
3、從產業資本的視點提示金融資本,如果連董事都開始減持,那麼,作為金融資本的中小投資者為何還要苦苦支撐呢?所以,董事的減持相當於供給了一個估值新標尺。
4、盤活了股市商場的籌碼,提升了股市商場的籌碼流動性。如果董事的減持並非是由於上市公司的問題提,而是因為自身的財政問題而做出的減持的話,那麼自然會有接手的人。
5、董事的減持籌碼一旦被市場所納入,且股價再度活躍走高,那麼極有或許強化股市的牛市氣氛,在繼續減持聲中一路上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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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就說故事都是逗你玩!!!一切的利好也只是童話!!
高管往往是最先知道童話的結局或者是童話的製造者!!
高管減持股價不一定股價下跌!!但股價下跌往往是由於高管減持造成的!!請看圖!!
就說今年漲幅排名第七的這只票!!
❷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公司股份對股票有什麼影響
都減持股份可能導致人心慌慌,以為公司要倒閉,然後就是股民大部分拋售,股價降低,越來越不值錢,所以人們都在覽視著持有股的動向
❸ 高管股減持要求或條件
股票減持即減少股票持量,直接目的是套取現金,管理層減持,因其對自身企業的了解,通常肯定會在價格高位進行減持行為。另一個角度說,即不看好企業的後續成長,所以屬於利空消息。上市公司高管減持股票管理規定:
1、每年賣出股票數量不得超過持股總數的25%;
2、禁止短線交易,即買入後六個月內不得賣出,賣出六個月內不得買入;
3、禁止敏感期買賣股票,即定期報告披露30日前,重大事項公告後兩個交易日內。
❹ 什麼情況高管會減持股份對股價有什麼影響
出現以下情況:1.二級市場(即創業板)存在缺陷。2.整體業績低迷。 創業板具有高成長、高風險、高回報的特點。 如果300多家創業板企業中的部分企業出現業績虧損,更容易展現中小板企業的業績,通過高管減持來減少虧損。3.外部環境的變化。 外部環境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通過減持,企業高管可以將紙上財富轉化為實物資產,實現自身利益。4.激勵機制不健全。對股價的影響:稀釋二級市場資金總量。 高級股東減持導致大量資金流出證券市場,抑制A股牛市。 產業資本的視角提醒金融資本。 高管大股東的減持,為金融資本的中小投資者提供了新的標桿。
1.減持股份:從上市股票的角度來看,減倉是指賣出部分股票以賺取利潤。 量升減倉:當一隻股票上漲時,交易量很大。 買方和賣方競爭。 如果注意謹慎原則,可以減倉觀望 從股票的宏觀意義上講,即股份公司的股份持有人(包括上市股票、場外股票和新興股票) 轉售他們的股份以減少他們對公司的控制。
2.有利影響: 盤活A股市場籌碼,提高A股市場籌碼流動性。 如果高管減持帶來的抑制A股牛市氣氛被市場接受,股價將再次上漲,A股牛市將得到加強。
拓展資料:
影響:
1.稀釋了二級市場的資金總量,因為大股東減持1%,往往會給證券市場帶來數千萬甚至上億的資金,尤其是那些大股東。從金融投資角度減持籌碼的股東。一旦大股東減持持續,將抑制A股市場的牛市氣氛,給A股市場降溫。
2.其次,從產業資本的角度提醒金融資本,因為即使是控股股東也開始減持,那麼作為金融資本的中小投資者為什麼還要努力支持呢,因此,大股東的減持,就相當於提供了一個新的估值尺度。當然,減少也有兩個積極的影響。一是盤活A股市場籌碼,提高A股市場籌碼流動性。畢竟,部分大股東的減持並不是因為股價被嚴重高估,而是控股股東因財務問題而減持。其次,一旦大股東的減持籌碼被市場吸收,股價再次積極上揚,極有可能加強A股市場的牛市氛圍,就像之前的中信證券、蘇寧等個股一樣解禁後限售流通股持續減持,電氣一路上漲。
❺ 董監高減持規定
法律分析:公司法規定董監高減持的規定如下:1、上市公司董監高減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任職期間每年不超過持有數量的25%;2、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3、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公司章程可以對董監高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公司法規定,上市公司董監高減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每年不超過持有數量的25%。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高管減持股票需要審批。《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指出,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計劃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應當在首次賣出的15個交易日前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預先披露減持計劃,由證券交易所予以備案。在預先披露的減持時間區間內,大股東、董監高應當按照證券交易所的規定披露減持進展情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一條 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