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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板股票掛單規則

發布時間: 2023-08-21 09:06:04

『壹』 創業板上市第一天,股票交易價格上下限制幅度多少

上下限制幅度是20%。創業板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規則:無漲跌幅限制下,當日盤中較開盤價首次上漲和下跌達到30%、60%,各停牌10分鍾,復盤時間最晚為14:57。掛單限價:買入掛單≤買一的102%,賣出掛單≥賣一的98%;新增證券標識:N代表首日上市、C代表第2-5個交易日、U代表未盈利,W表示同股不同權、V協議控制架構企業。
拓展資料:
創業板新股第一天漲幅限制是多少?
沒有漲幅設置,從2020年8月24日起,創業板新股上市前5個交易日則不設漲跌幅限制。A股新股第一天漲幅限制是44%,科創板、創業板前五日沒有漲跌幅限制的,但是前5個交易日創業板股票有臨時停牌機制。 創業板新股上市前五個交易日股票盤中交易價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以及較開盤價漲跌達到或超過60%,各停牌10分鍾。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於當日14:57復牌。 創業板新股上市從第六個交易日開始,漲跌幅限制比例是由10%提高至20%。存量股票的漲跌幅限制也將同步提升至20%。 _ 以上即是對創業板新股第一天漲幅限制是多少這個問題的解答,希望可以幫助到你。提醒:不設置漲幅限制,炒新股的風險會更大,投資者要慎重
新股上市首日,新規。以下面為上交所《通知》全文: 一、新股上市首日,投資者的申報價格應當符合以下要求,超出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申報為無效申報: (一)集合競價階段,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120%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80%; (二)連續競價階段,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64%。

『貳』 創業板掛單新規則

創業板掛單新規則如下:
1.放寬漲跌幅限制。創業板個股漲跌幅變成20%,上市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這跟科創板一脈相承保持一致。
2.優化兩融交易機制。上市首日即可融資融券,如果被實施風險警示(ST),當日調出融資融券標的。
3.增加價格籠子。日常交易,買入掛單不得高於買一的102%,賣出掛單不得低於賣一的98%,就是掛單上下不能超過市價兩個點。
4.實施盤後定價交易。新增15:05-15:30盤後定價交易,交易價格為前固定收盤價,順序成交,整個過程可以撤單,但盤後定價交易,高於和低於收盤價的單子無效。
5.實施熔斷機制。相對開盤價 ,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30%、60%,停牌十分鍾,或者交易所認定的其他異常波動。
6.龍虎榜。當日收盤漲跌正負15%前五;當日振幅30%前五;換手率30%前五。
7.提高單筆申報數量。市價單單筆申報最大數量為15萬股;限價單單筆申報最大數量為30萬股。
8.五種情況會被掛ST。生產經營嚴重影響預計三個月無法恢復;主要銀行賬戶被凍結;董事會無法正常召開並形成董事會決議;違規向控股股東、關聯方提供資金或嚴重對外擔保;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情況。
【拓展資料】
掛單主要是指委託買賣中對買賣意圖的區別,有及時成交委託和等待成交委託。
掛單,不是及時成交的委託,而是掛出一個不是當前的成交價格,期望之後可以成交的委託。股民在股市買賣股票時候的委託單子,可以把自己認為比較理想的價格輸入到單子里,這樣委託就可以買賣股票了。假如股價到達所掛的價格時候,他會按順序自動買賣。因為同一個價位可能有好多股民在掛單,所以要看時間順序的,通常在開市前15分鍾就可以開始掛單。

『叄』 創業板集合競價新規則怎麼掛單

首先必須有一個證券交易賬戶,並且已經開通該板塊交易資格。然後打開交易軟體、打開證券交易軟體客戶端,點擊輸入帳號密碼打開網上股票交易系統。點擊(買入)或(賣出),打開交易系統後,滑鼠左鍵點擊左上方的(買入)或(賣出)選項。之後輸入證券代碼,然後再彈出的買賣界面上輸入該板塊股票的證券代碼。輸入(價格)和(數量)輸入該板塊股票的證券代碼後,在下方輸入買賣價格和買賣數量。點擊(買入)確認最後確認證券代碼、買賣價格和買賣數量無誤後,點擊(買入)或(賣出)按鈕進行委託交易。


拓展資料

一、隨著注冊制的推進,創業板在2020年8月24實施了新規,對集合競價階段掛單新規如下:開盤集合競價階段掛單限價:無論漲跌幅多大,買入掛單不得超過買一的102%,賣出掛單不得低於賣一的98%。

除此之外,新規還變更了其它規則,簡單介紹:
1、漲跌幅限制:創業板注冊制新股上市首5日不設漲跌幅限制,之後漲跌幅限制比例為20%
2、臨時停牌制度:無漲跌幅限制下,當日盤中較開盤價首次上漲和下跌達到30%、60%,各停牌10分鍾,復盤時間最晚為14:57。
3、新增證券標識:N代表首日上市、C代表第2-5個交易日、U代表未盈利,W表示同股不同權、V協議控制架構企業。
上龍虎榜條件:
當日:漲幅偏離值達±15%前五;振幅30%前五;換手率30%前五
連續3個交易日:漲跌幅累計偏離值累計達±30%。

二、創業板掛單新規則有哪些?
買入申報價≤買入基準價的102%,賣出申報價≥賣出基準價的98%。以前直接按漲停板買進,跌停板賣出的填單方法不行了。買入是限高賣,若賣一是10.50,則10.50*102%=10.71,買入掛單價格不能高於它。賣出是限低賣,買一是9.50,則9.50*98%=9.31,賣出掛單價格不能低於它。
目前,最佳的委託買入掛單時間越接近9點25越好。在9點15分掛單,容易失去主動性,還容易在猶豫中錯過9點20的撤單。但是抓住9點25之前的時間,可以掛高幾個價位,在9點30的時候它能以開盤價進行成交。
當投資者准確判斷出當天大盤的走勢,如果開盤價格是當天最高價,掛單之後賣出就可以賣的一個最高價。如果開盤價格是當天最低價,那麼掛單之後買入可以以最低價格買入。8月24日,創業板帶著它的新規來了,除了漲跌幅限制由原來的10%調整至20%,掛單新規也上線了。

『肆』 創業板注冊制交易規則解讀

1、對於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後的前五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02%,5日後漲跌幅限制比例為20%。

2、提高單筆最高申報數量,限價申報單筆最高申報數量調整至30萬股,市價申報調整至15萬股。設置單筆數量上限能夠減少抬打壓股價以及盤錢大額封漲跌停這些異常交易行為,有效抑制股票短期炒作行為。

3、盤中臨時停牌設置漲跌30%、60%兩檔停牌指標,各停牌10分鍾,停牌期間可以掛單撤單。

(4)創業板股票掛單規則擴展閱讀:

創業板與主板市場相比,上市要求往往更加寬松,主要體現在成立時間,資本規模,中長期業績等的要求上。創業板市場最大的特點就是低門檻進入,嚴要求運作,有助於有潛力的創業公司獲得融資機會。

在創業板市場上市的公司具有較高的成長性,但往往成立時間較短規模較小,業績也不突出,但有很大的成長空間。可以說,創業板是一個門檻低、風險大、監管嚴格的股票市場,也是一個孵化創業型、成長型企業的搖籃。

『伍』 股票掛單成交規則

1、價格優先原則。價格優先表示的在進行買進申報的時候按照較高價格先成交;再賣出的時候按照價格偏低的先成交,同一價位的報價則是按照時間進行。

2、時間優先原則。在進行申報的時候對於申報價格同樣的申報單,根據其所申報的時間進行優先交易,目前都是在計算機終端實現,精確到每一秒鍾。

3、成交決定原則。在進行申報的時候,最高買進以及最低賣出的價格相同的時候,就立刻成交。

(5)創業板股票掛單規則擴展閱讀

掛單的好處是:

賣:如果開盤價是當天最高價,那麼掛單就可以幫助你賣個最高價;

買:如果開盤價是當天最低價,那麼掛單就可以幫助你買個最低價。

掛單的前提條件是得判斷准確。比如當天大盤一定要高開低走(賣),或低開高走(買)。一旦掛單後,一定要等開盤後才能撤單,否則是廢單(即撤單無效)。

『陸』 創業板集合競價規則

隨著注冊制的推進,創業板在2020年8月24實施了新規,對集合競價階段新規如下:
第一個:掛單限制,買入和賣出掛單不能超過買議和賣出價2%,比如買議價是100,不能夠在102以上(比如103-104)去掛單,如果掛了單不作數、算廢單(賣出的道理也一樣,不能在97-96賣)必須在101-101。5買入,或者在99-98。5賣出,掛單才會有效,主要是防止價格的無序波動,可能會產生流動性非常差的價格跳躍式的上漲或下跌,造成市場不連續,從而形成非常大的風險。
第二個:盤中臨時停牌,其實這個制度它就相當於熔斷,在之前主板里邊也曾經一度實行過,後來被廢除;本身我們漲跌幅就不大(10%),在5%搞一個壟斷的話就沒有什麼道理,美股就有10%熔斷,10%先停一停,停完了以後再交易;創業板裡面所涉的臨時停牌機制道理相似,但是不同是:只是在不設漲跌幅限制五個交易日內,再往後就有20%的漲跌幅了,所以沒有必要去設置,如果在前5個交易日之內沒有漲跌幅限制之下,盤中價格對於開盤價上漲或下跌達到30%-60%(首次)各停10分鍾,在10分鍾以後開始恢復交易,每天最後復牌的截止時間是14:57(如果你不夠10分鍾的話,14:57作為最後的時間)。
集合競價不能成交。集合競價階段顯示的不是成交價,是提示你到當時為止,所有接到的委託最大可能成交量的價格,隨著後續的委託不斷進來,這個價格是不斷變化的,只有到9:25產生出最後的開盤價時,才能按照開盤價格成交。
集合競價是指對一段時間內接收的買賣申報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以我國競價交易制度為例,集合競價時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是:
1、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成交量最大的價位;
2、高於成交價格的買進申報與低於成交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
3、與成交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一方全部成交。兩個以上價位符合上述條件的,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定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若仍有兩個以上申報價格符合條件,取其中間價為成交價格。深圳證券交易所取距前收盤價最近的價位為成交價。集合競價的所有交易以同一價格成交。集合競價未成交的部分,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柒』 創業板競價可以掛單到幾個點

隨著注冊制的推進,創業板在2020年8月24實施了新規,對集合競價階段掛單新規如下:開盤集合競價階段掛單限價:無論漲跌幅多大,買入掛單不得超過買一的102%,賣出掛單不得低於賣一的98%。
拓展資料
創業板注冊制改革是中國資本市場改革的方向,改革的制度設計必須充分考慮中國市場的環境和條件。全國人大做出的授權決定,為啟動創業板注冊制改革的技術准備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據。
2020年6月12日,證監會發布了《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試行)》《創業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辦法(試行)》和《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與此同時,證監會、深交所、中國結算、證券業協會等發布了相關配套規則。
為做好創業板改革並試點注冊制具體實施工作,證監會配套制定、修訂了《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與承銷特別規定》《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28號——創業板公司招股說明書》等六部規范性文件,與《創業板首發辦法》《創業板再融資辦法》一並發布。深交所制定、修訂了業務規則,主要涉及上市條件、審核標准、股份減持制度、持續督導等方面。證券業協會制定了有關創業板發行承銷的自律規則。中國結算制定、修訂了登記結算、轉融通等方面的業務規則。
此外,為進一步規范創業板相關市場主體行為,營造市場誠信生態,證監會將按照《證券法》《證券期貨市場誠信監督管理辦法》《關於對違法失信上市公司相關責任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的有關規定,及時把相關主體的違法失信信息納入證券市場誠信檔案,接受社會公眾查詢,開展嚴重違法失信專項公示,並推送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創業板注冊制改革提示及首位字母標識
新股上市初期證券簡稱首位字母標識:
N:上市首日。
C:上市次日至第五日。
U:發行人尚未盈利。
W:發行人具有表決權差異安排。
V:發行人具有協議控制架構或者類似特殊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