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科創板股票交易規則
科創板股票交易規則總共包括了以下的10點。
一、開通科創板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資金逼得低於五十萬元,50萬元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參與證券交易2年以上扮舉。
二、科創板規則中不再要求必須按100股及其整數倍進行買賣,投資者進行交易時,買賣數量可以有零有整。如果限價申報買賣,單筆不能小於200股,不能超過10萬股。如果是市價申報買賣,單筆不能小於200股,不能超過5萬股。
三、科創板股票競價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比例為20%。前老首次公開發行上市、增發上市的股票,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
四、科創板盤後增加25分鍾固定價格交易時間(15:05-15:30),按當天收盤價成交。
五、科創板股票自上市後首個交易日起可作為融券標的。且融券標的證券選擇標准將與主板A股有所差異。
六、網上申購要求持有市值達到10000元以上,每5000元市值可申購一個申手悔判購單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計入申購額度。此外,每一個新股申購單位為500股,較現行的1000股規定有所下調,申購數量應當為500股或其整數倍。
七、科創板股票的交易公開信息同主板A股現行做法基本一致。
八、科創板實行注冊制,注冊制強調的是畢改事前、事中、事後全程監管,對於擬上市企業,依然需要由交易所進行相應的審核。
九、允許符合相關要求的特殊股權結構企業在科創板上市。為保障普通投資者的權益,對於不同表決權的情況,上交所方面專門卜御進行了差異化安排,防止特別表決權被濫用。
十、科創板公司退市要求比現行制度更加嚴格。觸及財務類退市指標的公司,第一年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第二年仍然觸及將直接退市。
十一、科創板上市時尚未盈利的公司,控股股東、董監高人員及特定股東在公司實現盈利前不得減持首發廳弊碧前股份,也不得進行跨界並購。
Ⅱ 科創板小股東鎖定期一年
在前兩篇文章中,我們著重介紹了科創板在紅籌結構、同股不同權、員工持股數量等方面的突破性規定。
但實際上,為了保證募集資金能夠高效地用於培育好的科技公司,監管部門可謂煞費苦心。
其中之一直接體現在投資資金的「鎖定」上。
比如適用「閉環原則」的ESOP平台,需要承諾一個不能減持股份的時間段,即「鎖定期」。
「鎖定期」的長短直接影響股權的流動性。
那麼,ESOP的鎖定期是基於什麼?這一期,我們將詳細討論這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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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家公司,兩個不同的「鎖定期」?
作為首批上市公司之一,瑞創那威設立了煙台和記投資中心和煙台申遠投資中心兩個員工持股平台。
需要注意的是,「睿租慎擾創那威」的兩個員工持股平台均為有限合夥,適用於不同期限的鎖定期。
其中,睿創那威的實際控制人馬洪是煙台和記的有限合夥人,持股8.1%。
根據合夥協議,馬宏不能控制「煙台和記」,所以「煙台和記」只需要鎖定12個月。
同時,馬宏也是煙台申遠的有限合夥人,持股24.85%。但在報告期內,馬宏擔任煙台申源的普通合夥人。
起初,「睿創那威」的招股書中,「煙台申遠」也只承諾了12個月的鎖定期。
但由於馬宏曾擔任煙台申遠的普通合夥人,煙台申遠最終發布《承諾函》延長股份鎖定,股份需要鎖定3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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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煙台申源持有的股份需要鎖定36個月?
要回答這個「為什麼」的問題,首先要了解不同鎖定期的規定。
根據科技創新板上市規定,鎖定期大於等於36個月,包括被實際控制人控制、被董或核心技術人員控制、適用「閉環原則」三種情況。
1.由實際控制人控制
在市場上,設立有限合夥企業作為持股平台,持有公司股份,是創業公司最常用的形式。
這種情況下,員工通過持有持股平台的股份間接持有公司股權,實際控制人作為普通合夥人管理持股平台。
這時候創始人成為普通合夥人就可以掌握持股平台的控制權。
持股平台由科技創新板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控制的,持股平台持有的上市前股份鎖定時間應與創始人直接持有的股份鎖定時間一樣長。
一般這個時間是36個月。
如果公司在上市前沒有盈利,這一時間將延長到公司盈利前的三個完整會計年度(即上市後的第四個12月31日)。
2.在利潤實現之前,由董事或核心技術人員控制。
與主板規則相比,科技創新板對董事或核心技術人員的鎖定期有不同的規定。
具體來說,上市時公司未盈利的,董事、監事弊旦、高級管理人員或者核心技術人員在公司盈利前的三個完整會計年度內(即第四個12月31日之後),不得減持其上市前股份。
此時,如果持股平台由上述人員控制,持股平台持有的公司股份必須鎖定相同時間,才能減持套現。
3.「閉環原則」適用於持股平台。
此外,如果對持股平台適用「閉環原則」,即使持股平台不受上述兩類人員控制,持股平台持有的公司股份也將被鎖定36個月。
關於「閉環原理」的詳細分析,可以參考我們上一篇文章:科技創新板:開市即暴漲。「更多的小夥伴」如何分享這個紅利?
煙台申源承諾36個月不減持的背景,其實是因為歷史上被實際控制人控制。
為什麼只有「煙台和記」
根據科技創新板規則,除上述情形外,上市前持有公司股份的股東,自上市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減持。
也就是說,一般情況下,持股平台持有的股份可以鎖定12個月。如果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平台希望僅鎖定12個月,需要做到以下幾點:
1)不受公司實際控制人控制;
2)即使由董或核心技術人員控制,公司上市時已盈利;
3)「閉環原理」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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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公司如何選擇適合自己的「鎖定期」?
一般來說,員工持股平台所持股份的「鎖定期」是無限期的,取決於是否由實際控制人、董事或核心技術人員控制,是否適用「閉環原則」,上市前是否盈利。
因此,公司在設立員工持股平台時可以未雨綢繆,控制上市後股權平台轉讓股份的流通。
特別是比如相關股權激孝告勵和股權轉讓安排要在公司申報前6個月完成,因為科技創新板申報前6個月,新增股東時,也就是「突然持股」,也必須鎖定36個月。
除了上述規定外,關於上市後股東減持的安排,科創板其實還有更詳細的規定。我們也建議公司上市前多了解一些。
本文是易到參與的「政策研究」系列之一。
本系列將涵蓋創業各階段常見的股權問題,以及因股權問題導致經營困難的公司。
我們希望通過這個系列,能夠幫助創始人和團隊負責人在最短的時間內,准確掌握每個創業階段最有價值的股權知識。
相關問答:現在網下申購新股的鎖定期是多長?
鎖定期主要有兩種模式:一是大股東認購的非公開增發股票,鎖定期為發行之日起的36個月;二是戰略投資者認購的非公開增發股票,鎖定期為發行之日起的12個月。所謂戰略投資者是指法人機構或自然人。講及打新股,不少人肯定第一反應都是想到了前陣子的東鵬特飲,這上市不久便連續出現十多個漲停板,這么計算的話中一簽就有22萬,在打新界的備受青睞。打新股從表面看來是很賺錢,可你知道怎麼打嗎?中簽率怎麼去提高呢?那麼接下來我就給大家講解一下關於打新股的事情。我們在開始講之前,先來看看這波福利--機構精選的牛股榜單新鮮出爐,這么好的福利一定不能錯過哦:速領!今日機構牛股名單新鮮出爐!一、新股申購什麼意思?需要什麼條件?1、什麼是新股申購?在企業實施上市計劃時,就會向廣大投資者發行一定數量的股票,其中部分股票會發售在證券賬戶上,能通過申購的方式買入,另外相比較上市第一天的價格,申購的價格往往要低得多,2、申購新股需要的條件:計劃參加新股申購需要在T-2日(T日為網上申購日)前20個交易日內,每日平均擁有市值至少1萬元以上的股票,才符合申購搖號的要求。以我想參與8月23日的新股申購為例,日期的開始從8月19日算,往前倒推20個交易日,也就是從7月22日開始算,自己的賬戶里股票市值要穩定在1萬元以上,才有得到配號的可能,所擁有的市值逐漸變高,可以得到配號的數量越多。只有當自己分到的配號恰好落在中簽區段內,對於中簽的那部分新股的申購才能進行。3、如何提高打新股的中簽幾率?從長時間來看,打新中簽和申購時間是沒有任何聯系的,如果要讓新股的中簽幾率變大,下面的幾個方案僅供參考:(1)提高申購額度:如果早期所擁有的股票市值越多,取得的配號數量也就越多,最後中簽的可能性也會隨之越高。(2)盡量開通所有申購許可權:如果你擁有一定大的資金量,均勻持倉也是一個方法,同時開通主板和科創板的申購許可權。這樣以後無論遇到什麼新股都能申購,這樣可以增加中簽的機會。(3)堅持打新:每一次打新股的機會也是萬萬不可錯失的,還是由於中新股的概率相對較小,因此還是需要堅持搖號的,要知道肯定有機會輪到自己的。二、新股中簽後要怎麼辦? 通常,如果新股中簽的情況下是會有相應的簡訊通知,在登錄交易軟體時,還會收到彈窗提醒。在新股中簽之日,我們確保不超過16:00賬戶里有足夠繳納新股的資金,不論資金來自銀行還是通過當天賣股票所得都可以。到了第二天,如果自己賬戶里看到成功繳款的新股余額,那麼此次打新成功。非常多的小夥伴想打新股然而老是錯失良機,總是錯過調倉時間。說明大家真的缺少一款發財必備神器--投資日歷,相關內容的獲取可以通過點擊下方鏈接:專屬滬深兩市的投資日歷,掌握最新一手資訊三、新股上市會怎麼樣?假設各方面都不出任何意外的話,從申購日算起8~14個自然日內,新股就會上市。關於科創板和創業板,上市首5日是不設置漲跌幅限制的,等到了第6個交易日開始,日漲跌幅就受到了限制,只有20%。而主板新股上市首日的漲跌幅限制不得高於發行價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64%。發行價倘若是10塊錢/股,則當天最高價位只會是14.4元/股,最低也得在5.6元/股以上,根據我多年的跟蹤洞察,往往主板新股上市的第一天漲停,後期連板數量超過了5個,新股什麼時候賣比較好,那得根據個股的實際情況及市場行情來綜合判斷。倘若新股上市當天出現破發並且連續下跌,在上市當天就賣掉能有效的減少損失。源於科創板和創業板新股漲跌沒有被局限限制,因此為了避免股價回落,中簽的朋友在上市的第1天可以直接賣出。另有,倘若股票是持續連板的,當開板發生時,最優的做法就是立即賣出,防止損失,落袋為安。其實炒股最終還是要看上市公司的業績狀況,沒辦法判定一個公司到底是不是好公司或者分析不到位的人有很多,導致看錯股而虧損,現有款免費的診股神器,把股票代碼打進去,就能看出股票質量的好壞了:【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到底好不好?應答時間:2021-09-26,最新業務變化以文中鏈接內展示的數據為准,請點擊查看相關問答:科創版中簽交錢後一般多久上市?為何?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從申購到上市一般都是1周的時間左右。
因為隨著市場的制度和審核越來越完善,目前新股申購的條件和程序也越來越簡單,有效。
所以,我們可以發現,無論是科創板,還是主板或者中小創板,從公布中簽到上市基本都是只有1周左右的時間。
如果從申購當日算起,那麼可能需要2周不到的時間。
就好比最近的一隻科創板新股688126滬硅產業申購指南顯示:
申購的時間為2020年04-09,中簽繳款的日子為04-13,而上市的時間就是4月20日,其中算上雙休日,一共才11天的時間!!
所以,新股申購到上市基本都是在7~14天之內,除非中間有特長的節假日,才會特殊延長一個時間。
不過科創板目前還是一個上市前5個交易日無漲跌幅的情況,與主板不同,所以大家一定要懂得理智對待。
我有一個朋友非常厲害,今年打中一簽科創板新股石頭科技!
發行價格為271.12元/股,每個中簽號碼只能認購500股,中簽一單要繳款13.56萬元。
上市首日一天內大賺10萬多元。真的是一個意外「大禮包」。
而我自己在2020年的4個月里,一共才中簽了5隻新股,加起來都沒有它一隻賺得多!!!
也許,這就叫做運氣吧!
關注張大仙,投資不迷路!如果你覺得這篇回答對你有幫助,請記得點贊支持哦。
Ⅲ 高管鎖定股是限售股嗎
高管鎖定股和限售股區別 ,離職後的高管其解禁後股票為限售股嗎?
高管鎖定股,即高管可流通股承諾什麼時間以後才考慮賣出
離職後的高管其解禁後若不超過股本的5%,可以隨時賣出
若超過總股本的5%,仍然需要事先公告。
上市公司高管限售股解禁後可以一次性賣出嗎?還是根據公司法只能每年25%? 5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 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 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如果公司章程沒有特別限制約定,解禁後是可以一次性賣出的。
IPO前限售股 和 高管鎖定流通股 的區別
IPO限售股指發行前形成的股份,按照規則要進行一段時間的限制出售.其中有可能有高管持有的.
高管持有的鎖定流通股指該部分股份已經是可以流通的,但是由於高管出售股票是有限制的,每年不超過25%,因此其被鎖定.這些股票可能是IPO前高管就有的,也可能是IPO因為股權激勵或者二級市場買入形成的.
求助,新三板 高管是否有鎖定期限制
根據《公司法》第 142 條的規定,「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根據《業務規則》第2.8 條規定,「掛牌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在掛牌前直接或間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轉讓限制,每批解除轉讓限制的數量均為其掛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轉讓限制的時間分別為掛牌之日、掛牌期滿一年和兩年。掛牌前十二個月以內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直接或間接持有的股票進行過轉讓的,該股票的管理按照前款規定執行,主辦券商為開展做市業務取得的做市初始庫存股票除外。因司法裁決、繼承等原因導致有限售期的股票持有人發生變更的,後續持有人應繼續執行股票限售規定。」
掛牌公司股東如果符合上述身份或情形的,應按照上述規定進行所持股票的解限售。
上市公司高管鎖定流通股與其他限售股在處置時有什麼不同?
高管減持有公告,限售股沒有變過5%不公告
高管持有的鎖定流通股是誰鎖定的?
是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我們所有的上市股票都是由中登公司登記、過戶、維護的。可以在軟體F10 股東明細哪裡可以看到。限售股不可以賣出,還有不清楚的可以加我好友,細聊
什麼是高管股
股份公司高管持有的股份.
請問高管鎖定流通股股紅利股息所得怎麼征稅?和限售股一樣還是和流通股一樣?
和流通股一樣的,
新股限售股的限售期是怎樣規定的?
有法定的,如基金配售股份、高管及控股股東股份等,
有約定的,如有些公司控股股東自願鎖定一段時間。
限售股每年只能解禁25%?
如果你不是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那不受25%的限制,可以一年後解禁一次都變現。
如果你是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那按公司法的規定,每年轉讓股份的數量不得超過持有股份總數的25%。
具體計算還是很復雜的。
1、2009年6月後解禁25萬股,還剩限售股75萬股。這是對的。但剩下的就不是到每年6月份算一次,而是年末算一次。
2、根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 第六條: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以上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發行的股份為基數,計算其中可轉讓股份的數量。 所以如果2009年把25萬賣出了但沒有新買股票,到2010年可轉讓的股份是75萬股*25%。如果2009年沒賣那25萬股但沒買新股票,那2010年全年可轉讓的股份還是100*25%=25萬股。
3、如果期間有增持那就更復雜了。規則第七條:因上市公司公開或非公開發行股份、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或因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二級市場購買、可轉債轉股、行權、協議受讓等各種年內新增股份,新增無限售條件股份當年可轉讓25%,新增有限售條件的股份計入次年可轉讓股份的計算基數。因上市公司進行權益分派導致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所持本公司股份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當年可轉讓數量。所以如果是二級市場買的或者股權激勵的100萬股,那當年可轉讓25萬。但這25萬必須是在買入後六個月後才能轉,因為公司法有規定,董監高買入六個月內又賣出的,收益歸公司所有,實踐中證券登記公司會給你鎖定,不讓你賣出。如果是分紅的,等比例增加可轉讓的股份。
限售股減持是個挺復雜的事,二級市場大宗減持還會影響股價,所以一般會通過大宗交易平台,本人在證券公司工作,有需要歡迎追問。
Ⅳ 科創板控股股東減持是幾年
其一,科創板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在限售解除以後減持股份的,應當保證公司有明確的控股股東和實控人。同時上市公司核心技術人員股份的鎖定期也被延長,即上市以後36個月不能減持。
其二,對於沒有盈利的公司上市後擬進行減持安排的,減持辦法規定,虧損企業在上市三年後仍未盈利的,公司控股股東、董監高、核心技術人員(以下簡稱特定股東)的股份最多繼續鎖定兩年後才能減持,也就是說最長是五年。
其三,對特定股東,減持辦法規定每人每年在二級市場減持股份數量在1%以內。如果超過這個部分,就需要以非公開轉讓的方式進行轉讓,而所謂非公開轉讓,就是上市公司或保薦機構選定相應的證券公司去進行詢價兌售,向符合條件的機構投資者轉讓股份。前述轉讓不再限制比例和節奏,但是對受讓者要限制12個月的鎖定期。
其四,優化了股份的減持方式,為創投基金等其他股東提供更加靈活的減持方式,只有創投更加便利地減持,才能形成資本的循環。
Ⅳ 科創板交易規則
科創板上市公司(簡稱科創公司)應適用上市公司持續監管的一般規定,《持續監管辦法》與證監會其他相關規定不一致的,適用《持續監管辦法》。
1、明確科創公司的公司治理相關要求,尤其是存在特別表決權股份的科創公司的章程規定和信息披露。建立具有針對性的信息披露制度,強化行業信息和經營風險的披露,提升信息披露制度的彈性和包容度。
2、制定寬嚴結合的股份減持制度。適當延長上市時未盈利企業有關股東的股份鎖定期,適當延長核心技術團隊的股份鎖定期;授權上交所對股東減持的方式、程序、價格、比例及後續轉讓等事項予以細化。
3、完善重大資產重組制度。科創公司並購重組由上交所審核,涉及發行股票的,實施注冊制;規定重大資產重組標的公司須符合科創板對行業、技術的要求,並與現有主業具備協同效應。
4、股權激勵制度。增加了可以成為激勵對象的人員范圍,放寬限制性股票的價格限制等。建立嚴格的退市制度。根據科創板特點,優化完善財務類、交易類、規范類等退市標准,取消暫停上市、恢復上市和重新上市環節。
(5)科創板董監高股票限售期擴展閱讀
設立科創板試點注冊制,要加強科創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進一步壓實中介機構責任,嚴厲打擊欺詐發行、虛假陳述等違法行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證監會將加強行政執法與司法的銜接;推動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和司法解釋,建立健全證券支持訴訟示範判決機制;根據試點情況,探索完善與注冊制相適應的證券民事訴訟法律制度。
Ⅵ 上市公司董監高減持新規2022
因規則繁多且復雜,上市公司股份減持一直是合規領域的重點和難點。據信公君觀察,最近2個月又有多例涉及違規減持的情形,受到監管機構處罰。因此,反復強調合規減持的重要性也不為過。作為上市公司股東,要想搞清楚減持的問題,應當首先明白合規減持應當分幾步走?第一步:判斷股東身份或持有的股份性質
從股東身份看,是董監高、核心技術人員(科創板適用),還是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持股5%以上的股東。從股份性質看,是持有首發前股份的股東,還是持有非公開發行股份的股東......有混合身份的,還需要同時看各類身份的規則要求。
第二步:判斷股份來源
如果大股東持有的股份是來自集中競價增持的,可不受滬深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以下簡稱「《減持細則》」)的約束。
第三步:確定減持方式和減持數量
是通過集中競價減持、大宗交易減持,還是協議轉讓?科創板首發股東還有詢價減持和配售減持(具體參考《獨家!科創公司什麼減持方式這么香?》)的選擇,不同的減持方式限制要求不同;以及考慮要減持多少股份,是否有進度安排等。
第四步:考慮減持注意事項
綜合上述三點,考慮是否有禁止減持、減持比例限制、減持預披露、減持過程披露等要求。
信公君提示
在減持前,建議股東翻閱招股說明書等文件,看是否涉及其他減持限制或預披露等承諾,如有承諾,需嚴格按承諾執行。
接下來,信公君為大家整理了不同身份的股東,在減持合規方面需要注意的事項。
1
董監高減持
(一)禁止減持的情形:
1.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2.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
3.上市時未盈利的,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個完整會計年度內,不得減持首發前股份;在前述期間內離職的,應當繼續遵守本款規定。公司實現盈利後,可以自當年年度報告披露後次日起減持首發前股份(科創板、創業板);
4.涉嫌違規違法後的禁止減持:
(1)董監高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後未滿6個月的;
(2)董監高被交易所公開譴責未滿3個月的;
5. 涉及欺詐發行或重大信息披露違法的禁止減持: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觸及退市風險警示標準的,自相關決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終止上市或者恢復上市前,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監高及其一致行動人不得減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因欺詐發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違法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
(2)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詐發行罪或者因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3)其他重大違法退市情形。
上市公司披露公司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其第一大股東及第一大股東的實際控制人應當遵守前款規定。
6.敏感期禁止
此外,科創板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不得在下列時間啟動、實施或者參與詢價轉讓:
1 科創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定期報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實際公告前一日);
2 科創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
3 自可能對科創公司股票的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
4 科創公司處於年度報告披露期內但尚未披露年度報告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得參與詢價轉讓。
7.短線交易禁止
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自然人股東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賬戶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
(二)減持比例限制
1.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中登系統會將董監高直接持股按比例鎖定,如果董監高對其間接持有的股份也有「每年減持不超過25%」的承諾,也需要遵守)。
2.上市公司董監高在任期屆滿前離職的,在離職半年內不得減持股份,在剩餘未滿任期及任期滿後的半年內也還應遵守每年減持不得超過25%的比例要求。
(三)減持預披露要求
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的,無論任何股份來源(即使是集中競價增持的),無論減持多少,都需要提前15個交易日預披露。
(四)減持過程預披露要求
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的,需要披露減持進展公告,包括時間過半、減持數量過半、高送轉、重大資產重組、減持完畢、期限屆滿等,各板塊要求有細微差別,但均有格式指引可參考。
2
核心技術人員(科創板適用)減持
(一)禁止減持情形
1.股票上市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首發前股份;
2.離職後6個月內不得轉讓首發前股份;
3.上市時未盈利的,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個完整會計年度內,不得減持首發前股份;在前述期間內離職的,應當繼續遵守本款規定。公司實現盈利後,前兩款規定的股東可以自當年年度報告披露後次日起減持首發前股份;實現盈利後,可以自當年年度報告披露後次日起減持首發前股份;
4.科創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還有詢價轉讓窗口期禁止要求(詳見「董監高減持」之「6.敏感期減持」)。
(二)減持比例限制
自所持首發前股份限售期滿之日起4年內,每年轉讓的首發前股份不得超過上市時所持公司首發前股份總數的25%,減持比例可以累積使用。
(三)減持披露要求
無預披露和減持過程的披露要求。
3
大股東(持股5%以上的股東)減持
(一)禁止減持情形
1.《減持細則》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東不得減持股份,通過集中競價增持的部分除外:
(1)上市公司或者大股東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後未滿6個月的;
(2)大股東因違反交易所業務規則,被交易所公開譴責未滿3個月的;
(3)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以及交易所業務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2.短線交易禁止
同「董監高減持」。
(二)減持比例限制
1.集中競價方式減持的,任意連續90自然日,不超過1%,集中競價增持的部分不受限制。
2.大宗交易方式減持的,任意連續90自然日,不超過2%,集中競價增持的部分不受限制。
3.協議方式轉讓股份的:
1 單個受讓方的受讓比例不得低於公司股份總數的5%,價格比照大宗交易;
2 減持後不再具有大股東身份的,出讓方、受讓方6個月共同遵守任意連續90日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數量合計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1%的規定,即共享該1%的減持額度;同時各自遵守集中競價預披露和進展披露的規定。
(三)減持預披露要求
1.集中競價方式減持的,需提前15個交易日預披露,集中競價增持的部分不受限制。
2.即使不具備大股東身份後,仍需要看下IPO承諾中是否有提前3個交易日預披露的條款,如有則需遵守。
(四)減持過程披露要求
1.持股比例每減少1%,應當在事實發生之日的次日通知上市公司,並公告(注意這里無需暫停減持)。
2.每減少5%的披露要求
1 通過大宗交易或集中競價方式減持的,減持的比例每達到5%(上下一手),需要停止交易並履行信披義務,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至公告後3個交易日內,禁止買賣。
2 通過協議轉讓方式減持的,減持的比例每達到或超過5%,需履行信披義務,在公告前不得買賣。
3.大股東減持比例雖未達到5%,但減持後持股比例降至5%時點(上下一手),需要停止減持並履行信披義務。
4.因上市公司增發股份等原因導致持股比例被動降至5%以下,後又主動減持股份的,需要履行信披義務。
5.《減持細則》要求的減持過程披露
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的,需要披露減持進展公告,包括時間過半、減持數量過半、高送轉、重大資產重組、減持完畢、期限屆滿等,各板塊要求有細微差別,但均有格式指引可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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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東、實控人減持
(一)禁止減持情形
1. 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間接持有的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該部分股份。但轉讓雙方存在控制關系,或者均受同一實際控制人控制的,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後,經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申請並經交易所同意,可豁免遵守前款承諾。
科創板:
《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問答(二)》第6問:對於發行人沒有或難以認定實際控制人的,為確保發行人股權結構穩定、正常生產經營不因發行人控制權發生變化而受到影響,要求發行人的股東按持股比例從高到低依次承諾其所持股份自上市之日起鎖定36個月,直至鎖定股份的總數不低於發行前A股股份總數的51%。
位列上述應予以鎖定51%股份范圍的股東,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上述鎖定36個月規定:員工持股計劃;持股5%以下的股東;非發行人第一大股東且符合一定條件的創業投資基金股東。
2.公司上市時未盈利的,在公司實現盈利前,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個完整會計年度內,不得減持首發前股份;公司實現盈利後,可以自當年年度報告披露後次日起減持首發前股份(科創板、創業板適用)。
3.在上市公司收購中,收購人持有的被收購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購行為完成後的十八個月內不得轉讓(投資者收購上市公司股份成為第一大股東但持股比例低於30%的,也應當遵守上述規定)。
4.敏感期禁止
滬主板、深主板與創業板已經取消了控股股東、實控人在敏感期內不得買賣本公司股份的規定。科創板僅禁止控股股東、實控人在敏感期內增持。
5.短線交易禁止
同「董監高減持」。
6.涉及違規違法的禁止減持,減持通過集中競價交易取得的股份除外:
(1)上市公司或者大股東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後未滿6個月的;
(2)大股東因違反交易所業務規則,被交易所公開譴責未滿3個月的;
(3)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以及本所業務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7.涉及欺詐發行或重大信息披露違法的禁止減持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觸及退市風險警示標準的,自相關決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終止上市或者恢復上市前,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監高及其一致行動人不得減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因欺詐發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違法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
(2)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詐發行罪或者因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3)其他重大違法退市情形。
上市公司披露公司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其第一大股東及第一大股東的實際控制人應當遵守前款規定。
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通過集中競價增持的部分除外。
(二)減持比例限制
公司上市時未盈利的,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個會計年度和第5個會計年度內,每年減持的首發前股份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並應當符合《減持細則》關於減持股份的相關規定(科創板、創業板適用)。其餘要求同大股東。
(三)減持預披露要求
1.集中競價方式減持的,需提前15個交易日預披露,通過集中競價增持的部分除外。
2.注意看IPO減持承諾中是否有提前3個交易日預披露的條款。
3.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在限售期滿後減持首發前股份的,應當明確並披露未來十二個月的控制權安排,保證公司持續穩定經營。(科創板、創業板適用)
(四)減持過程披露要求
《減持細則》要求,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在減持時間區間內,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減持達到公司股份總數1%的,還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2個交易日內就該事項做出公告。(新《證券法》對於5%以上的股東,也增加了持股比例每變化1%需要披露的要求)其餘要求同大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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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首發前股份的股東減持
這部分探討的是首發前股份的減持,重點在股東持有股份的性質,而不是股東身份性質。Ⅶ 上市公司董監高買賣股份規范,比如什麼時間段不能買賣,窗口期具體是什麼,年報前30日是30個工作日,等。
任何重大信息披露前後都是窗口期
Ⅷ 科創板上市條件和要求
科創板上市條件
投資者要求轎基:前20個交易日,每日股票資產均值不低於50萬+兩年交易經驗。50萬以下的,可以通過公募基金參與。
上市公司要求:
1、預計市值+凈利潤標准:業務穩定的科創企業。
2、預計市值15億+收入2億+研發投入3年不低於15%:適用於關鍵領域持續研發投入,突破核心技術的科技類企業。
3、市值20億+收入3億+現金流3年不少於1億:暫未盈利,或者盈利水平不高,但已蔽芹經產生穩定現金流企業。
4、市值30億+收入3億:暫未達到盈利水平,但有盈利前景的企業。
5、預計市值不少於40億:適用於產品空間大,戰略意義重要閉並謹的科創類企業,比如生物醫葯類企業。
(8)科創板董監高股票限售期擴展閱讀:
科創板退市機制:不再採用單一連續虧損退市指標,兩大類指標:一是扣非凈利潤為負,二是凈資產為負。取消暫停上市和恢復上市機制,退市時間縮短為2年,首年不達標ST。粉飾財務數據只要證據確鑿即可退市。
科創板減持制度:高管團隊鎖定期延長到36個月,36個月後仍然沒有盈利的,最多再鎖定2年。董監高每人每年二級市場減持不超過總股數1%,非公開轉讓不受比例限制。大宗接盤的,接盤方要禁售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