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上海港股票代碼
上海國際港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為600018。
是上海港公共碼頭運營商,2006年10月26日在上交所上市,成為全國首家整體上市的港口股份制企業。
【拓展資料】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概念: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購買股票也是購買企業生意的一部分,即可和企業共同成長發展。
這種所有權為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差價等,但也要共同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獲取經常性收入是投資者購買股票的重要原因之一,分紅派息是股票投資者經常性收入的主要來源。
市場介紹:
一級市場:
一級市場(Primary Market)也稱為發行市場(Issuance Market),它是指公司直接或通過中介機構向投資者出售新發行的股票的市場。所謂新發行的股票包括初次發行和再發行的股票,前者是公司第一次向投資者出售的原始股,後者是在原始股的基礎上增加新的份額。
二級市場:
二級市場(Secondary Market)也稱股票交易市場,是投資者之間買賣已發行股票的場所。這一市場為股票創造流動性,即能夠迅速脫手換取現值。
二級市場通常可分為有組織的證券交易所和場外交易市場,但也出現了具有混合特型的第三市場(The Third Market)和第四市場(The Fourth Market)。
三級市場:
第三市場是指原來在證交所上市的股票移到以場外進行交易而形成的市場,換言之,第三市場交易是既在證交所上市又在場外市場交易的股票,以區別於一般含義的櫃台交易。
四級市場:
第四市場指大機構(和富有的個人)繞開通常的經紀人,彼此之間利用電子通信網路(Electronic Communication Networks, ECNs)直接進行的證券交易。
❷ 港口股票的龍頭股有哪些
港口股票的龍頭股有上港集團、珠海港、北部灣港等(數據參考來自南方財富網)。
上海國際港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是是我國最大的港口股份制企業之一,現在是全球貨物吞吐量第二、集裝箱吞吐量第一的綜合性港口。集團於2006年10月26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正式掛牌上市。
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它是股份公凱信慶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 股票坦拆是盯握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
❸ 洋山港股票代碼是多少
上港集團(600018)。
集團於2006年10月26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正式掛牌上市。集團股票自上市以來市值穩步攀升,市場反映良好。目前,正按照股份制企業規范運作。2016年8月,上海國際港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2016中國企業500強"中排名第432位。2018年5月9日,「2018中國品牌價值百強榜」發布,上港集團排名第62位。
(3)上港集團股票是哪個公司發行的擴展閱讀:
上海國際港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依託上海市和長江三角洲腹地經濟發展的有力支撐和優越的區位優勢,積極應對全球經濟發展和航運變化的趨勢,調整產業結構,擴大集團戰略發展空間,以建成世界性跨國碼頭經營公司為目標。
積極參與國內外港口投資建設,通過港口資源整合、老港區功能轉換和港口市場的開發,逐步形成以碼頭和集裝箱經營為主體,輻射國內外國際市場的跨地區、跨國經營格局。
❹ 上港集團:兩公司即將發行可分離債
上港集團600018
上港集團:擬發行總額不超過30億元的分離交易可轉債(1),
停牌1小時
上港集團(600018)董事會審議並通過了《關於公司符合發行分離交易可轉換公司債券條件的議案》;逐項審議並通過了《關於公司擬發行分離交易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議案》,公司擬申請向社會公開發行分離交易可轉債。董事會逐項審議並通過了本次分離交易可轉債的發行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發行規模
本次擬發行分離交易可轉債總額不超過人民幣300,000萬元,即發行不超過3,000萬張債券,每張債券的認購人可以無償獲得公司派發的一定數量的認股權證。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根據市場情況,並以所附認股權證全部行權後募集的資金總量不超過擬發行公司債券金額為限定條件,確定具體發行規模及認股權證的派發數量。
(二)發行價格
本次分離交易可轉債按面值發行,每張面值人民幣100元。債券所附認股權證按比例無償向債券的認購人派發。
(三)發行對象、發行方式及向原股東配售的安排
發行對象為在上海證券交易所開立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東賬戶的機構投資者以及社會公眾投資者(國家法律法規禁止者除外)。
本次發行的分離交易可轉債擬向原無限售條件流通股股東優先配售,比例不低於本次發行總量的40%。剩餘部分及原無限售條件流通股股東放棄部分將根據市場情況向合格投資者發行。公司第一大股東上海市國資委及其下屬公司上海同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上海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上海大盛資產有限公司就其所持有的上港集團限售流通股,不參與本次優先配售;公司第二大股東招商局國際碼頭(上海)有限公司已承諾:就其所持有的上港集團限售流通股,不參與本次優先配售,且若本次分離交易可轉債發行時其持有的上港集團股份已轉為無限售條件流通股,其也將放棄行使優先配售權。
(四)債券期限
自本次分離交易可轉債發行之日起3年。
(五)債券利率
本次發行的分離交易可轉債的利率確定方式及利率水平由董事會根據市場狀況與主承銷商協商確定,並在本次發行分離交易可轉債的《募集說明書》中予以披露。
(六)債券的利息支付和到期償還
本次發行的分離交易可轉債自發行之日起每年付息一次;在本次發行的債券到期日之後的5個交易日內,公司將按債券面值加上當期應計利息償還所有到期的債券。
(七)債券回售條款
本次發行的分離交易可轉債募集資金所投資項目的實施情況若根據中國證監會規定屬於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債券持有人有權以面值加上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向公司回售債券。
(八)擔保條款
董事會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發行分離交易可轉債的有關規定,確定本次發行的分離交易可轉債不進行擔保。
(九)認股權證的存續期
自認股權證上市之日起12個月。
(十)認股權證的行權期
認股權證存續期的最後5個交易日。
(十一)認股權證的行權比例
本次發行所附認股權證行權比例為1:1,即每一份認股權證可認購一股公司發行的A股股票。
(十二)認股權證的行權價格
行權價格按照如下原則確定:不低於本次發行分離交易可轉債《募集說明書》公告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和前1個交易日均價。具體行權價格及確定方式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在上述范圍內根據市場狀況及相關規定與主承銷商協商確定。
(十三)本次募集資金用途
本次發行的分離交易可轉債擬募集資金包括發行募集和行權募集,發行募集資金300,000萬元,行權募集資金根據認股權證行權價格及到期行權份數確定,預計行權募集資金不超過發行募集資金。募集資金將全部用於以下項目:
1、上海港羅涇港區二期工程項目;
2、上海港外高橋六期工程項目。
如本次發行分離交易可轉債募集資金到位時間與項目進度要求不一致,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需要以其他資金先行投入,募集資金到位後予以置換。本次募集資金到位後,公司將按項目的實施進度及輕重緩急安排使用。本次募集資金與項目資金需求的缺口,公司將根據實際需要通過其他方式解決。
公司將建立募集資金專項存儲制度,募集資金將存放於公司董事會決定的專項賬戶。
(十四)本次決議的有效期
本次發行分離交易可轉債決議的有效期為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次發行方案之日起12個月。
本次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方案,尚須公司股東大會逐項審議通過後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
❺ 為什麼上港集團的A股在2006年的九月25和10月26的價格相差哪么大
擴股除權!換股吸收合並上港集箱。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暨換股吸收合並上港集箱上市公告書
經中國證監會證監發行字[2006]80號文核准,本公司為換股吸收合並上港集箱而向未行使現金選擇權的上港集箱股東及第三方換股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其中向未行使現金選擇權的上港集箱股東發行了165,733.20萬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向上海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發行63,267.23萬股,向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了13,170.62萬股,發行價為3.67元/股。本次換股吸收合並的換股價格為每股16.50元,每一股上港集箱股票可以換取4.5股上港集團本次發行的股票。
經上海證券交易所上證上字[2006]687號文批准,本公司股票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其中向未行使現金選擇權的上港集箱股東發行的165,733.20萬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及向上海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兩家第三方發行的76,437.85萬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將於2006年10月26日起上市交易,股票簡稱為"上港集團",股票代碼為"600018"。
股票上市的相關信息
(一)上市地點: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上市時間:2006年10月26日
(三)股票簡稱:上港集團
(四)股票代碼:600018
(五)總股本:20,990,693,530股
(六)本次換股發行增加的股份:2,421,710,550股
(七)發行前股東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的規定,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股東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八)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對所持股份自願鎖定的承諾: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上海市國資委")承諾:所持上港集團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也不由發行人收購該部分股份。
(九)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鎖定安排:作為上海市國資委的下屬控股企業,上海同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上海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和上海大盛資產有限公司承諾:本次發行前所持上港集團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也不由發行人收購該部分股份。
(十)本次上市的無流通限制及鎖定安排的股份:本次上市的股份包括向未行使現金選擇權的上港集箱股東及上海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兩家第三方發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
❻ 上港集團股票是屬於什麼單位
上港集團屬於國家控股(國企)
控股股東: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34.56%)
實際控制人: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持有上海國際港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35.20%)。
上港集團前身為上海國際港務(集團)有限公司,系經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滬府[2003]6號《關於同意上海港務局改制為上海國際港務(集團)有限公司的批復》,由原上海港務局於2003年4月4日改製成立,成立時注冊資本為50億元。
2005年5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以下簡稱"商務部")以商資批[2005]880號《關於同意設立上海國際港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復》批准,上海國際港務(集團)有限公司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並取得商務部商外資資審字[2005]0150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改制後,上港集團的股本總額為1,856,898.298萬元,其中: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上海市國資委")、上海同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上海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和上海大盛資產有限公司以上海國際港務(集團)有限公司經評估後的凈資產1,299,828.809萬元出資,並分別持股50%、19%、0.5%和0.5%;招商局碼頭(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商局碼頭")以外幣現匯摺合人民幣557,069.489萬元出資,持股30%。
經營范圍
主營業務:集裝箱業務、散雜貨業務、港口服務和港口物流業務。
國內外貨物(含集裝箱)裝卸(含過駁)、儲存、中轉和水陸運輸;集裝箱拆拼箱、清洗、修理、製造和租賃;國際航運、倉儲、保管、加工、配送及物流信息管理;為國際旅客提供候船和上下船舶設施和服務;船舶引水、拖帶,船務代理,貨運代理;為船舶提供燃物料、生活品供應等船舶港口服務;港口設施租賃;港口信息、技術咨詢服務;港口碼頭建設、管理和經營;港口起重設備、搬運機械、機電設備及配件的批發及進出口(涉及行政許可的憑許可證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