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科創板上市條件是什麼
我們知道企業選擇在科創板上市需要滿足許多條件,有審核和交易環節的要求,科創板上市條件和要求如下:
1、科創板企業由上交所負責審核,證監會負責注冊,注重信息披露審核3個月內完成,注冊20天內完成。 允許未盈利企業上市,允許同股不同權紅籌企業上市,標准為CDR意見稿。
2、對於交易環節,投資人投資科創板最少資金要求為50萬元人民幣,新股上市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5個交易日過後漲跌幅限制為土20%,科創板允許滬深港通資金交易。普通投資者可通過公募基金參與科創板投資,此前發布的CDR基金是戰略配售基金,科創板發行的新股,相關基金也可以參與。
3、文件的徵求意見期為30天,徵求意見結束後監管部門]將馬上修改完善,具體日期待定。交易所對企業的發行審核原則上不超過3個月,不排除特殊情況,需要結合承銷商、公司答復時間,從實踐來看6-9個月。
4、達到一定規模的上市公司,可以依據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和交易所有關規定,分拆業務獨立、符合條件的子公司在科創板上市。科創公司募集資金應當用於主營業務,重點投向科技創新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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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科創板股票交易規則
科創板股票交易規則總共包括了以下的10點。
一、開通科創板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資金逼得低於五十萬元,50萬元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參與證券交易2年以上扮舉。
二、科創板規則中不再要求必須按100股及其整數倍進行買賣,投資者進行交易時,買賣數量可以有零有整。如果限價申報買賣,單筆不能小於200股,不能超過10萬股。如果是市價申報買賣,單筆不能小於200股,不能超過5萬股。
三、科創板股票競價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比例為20%。前老首次公開發行上市、增發上市的股票,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
四、科創板盤後增加25分鍾固定價格交易時間(15:05-15:30),按當天收盤價成交。
五、科創板股票自上市後首個交易日起可作為融券標的。且融券標的證券選擇標准將與主板A股有所差異。
六、網上申購要求持有市值達到10000元以上,每5000元市值可申購一個申手悔判購單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計入申購額度。此外,每一個新股申購單位為500股,較現行的1000股規定有所下調,申購數量應當為500股或其整數倍。
七、科創板股票的交易公開信息同主板A股現行做法基本一致。
八、科創板實行注冊制,注冊制強調的是畢改事前、事中、事後全程監管,對於擬上市企業,依然需要由交易所進行相應的審核。
九、允許符合相關要求的特殊股權結構企業在科創板上市。為保障普通投資者的權益,對於不同表決權的情況,上交所方面專門卜御進行了差異化安排,防止特別表決權被濫用。
十、科創板公司退市要求比現行制度更加嚴格。觸及財務類退市指標的公司,第一年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第二年仍然觸及將直接退市。
十一、科創板上市時尚未盈利的公司,控股股東、董監高人員及特定股東在公司實現盈利前不得減持首發廳弊碧前股份,也不得進行跨界並購。
3. 個人投資者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應當符合的條件有哪些
個人投資者參與科創板塊股票交易,應當具備下列條件:申請許可的前20個交易日開放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的資產不低於500000元一天(不包括投資者通過證券借貸資金和證券);從事證券交易超過24個月;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件。 機構投資者參與科創板的股票交易,應當符合國內法律和交易所業務規則的規定。
拓展資料:
股票交易是股票的買賣。股票交易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通過證券交易所買賣股票,稱為場內交易;另一種是不通過證券交易所買賣股票,稱為場外交易。
大部分股票都是在證券交易所內買賣,場外交易只是以美國比較完善,其它國家要麼沒有、要麼是處於萌芽階段,股票交易(場內交易)的主要過程有:
(1)開設帳戶,顧客要買賣股票,應首先找經紀人公司開設帳戶。
(2)傳遞指令,開設帳戶後,顧客就可以通過他的經紀人買賣股票。每次買賣股票,顧客都要給經紀人公司買賣指令,該公司將顧客指令迅速傳遞給它在交易所里的經紀人,由經紀人執行。
(3)成交過程,交易所里的經紀人一接到指令,就迅速到買賣這種股票的交易站(在交易廳內,去執行命令。
(4)交割,買賣股票成交後,買主付出現金取得股票,賣主交出股票取得現金。交割手續有的是成交後進行,有的則在一定時間內,如幾天至幾十天完成,通過清算公司辦理。
4. 科創板參與證券交易24個月以上
4月16日下午,上交所微信發布《科創板股票發行與承銷業務指引》,旨在對戰略投資者、保薦機構相關子公司、新股配售券商傭金、超額配售選擇權、發行定價、配售程序等作出明確規定和安排。
具體比例根據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規模確定:
1.發行規模不足10億元的,出資比例為5%,但不超過4000萬元;
2.發行規模10億元以上不滿20億元的,出資比例為4%,但不超過6000萬元;
3.發行規模超過20億元不滿50億元的,出資比例為3%,但不超過1億元;
4.發行規模在50億元以上的,出資比例為2%,但不超過10億元。
此前,1月28日,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中國證監會發布《關於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科創板並試點注冊制的實施意見》號文,提出「構建科技創新板市場化股票發行承銷機制」。為落實這一要求,上交所於3月1日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與承銷實施辦法》。近日,上交所在《實施辦法》框架的基礎上,根據市場主導、強化約束的原則,在徵求相關單位意見後,制定了《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與承銷業務指引卜仿》。
主要內容如下:
一是規范引進戰略投資者的做法。科技創新板支持科技創新板發行人有序開展戰略配售。為此,《業務指引》根據首次公開發行數量的不同,限制了戰略投資者的數量,從一般要素和主體類別兩個方面設置了條件資格,明確禁止各種利益輸送行為。
對戰略投資者的主要要求:
1.首次公開發行數量在4億股以上的,戰略投資者不超過30人;1億股以上4億股以下的,戰略投資者不超過20人;不足1億股的,戰略投資者不超過10人。
2.證券投資基金參與戰略配售的,應當以基金管理人的名義作為戰略投資者參與發行。同一基金經理只能以其管理的一隻證券投資基金參與本次戰略配售。
3.除未參與戰略配售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管理的證券投資基金外,參與本次戰略配售的投資者不得參與本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網上和網下發行。
二是明確保薦機構關聯子公司投資制度。為落實《科技創新板試行保薦人子公司跟蹤投資制度》的規定,落實資本約束要求,促進保薦人盡職調查,《業務指引》明確跟蹤投資的主體為發行人保薦人依法設立的另類投資子公司或實際控制保薦人的證券公司依法和斗設立的另類投資子公司, 並使用自有資金承諾認購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規模2%-5%的股份,具體比例根據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規模確定。 明確有投資的股份鎖定期為24個月,長於除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以外的其他預發行股東持有的股份。
三是規定新股配售的券商傭金安排。為引導承銷商在定價時平衡發行人和投資者的利益,促進一級市場投資者向更加專業的方向發展,《業務指引》規定,承銷商向配售股票的戰略配售對象和網下投資者收取的傭金率應根據業務發展情況合理確定。
關於放置的要點:
1.網下投資者繳納新股申購資金時,應當足額繳納新股配售券商傭金,該傭金應當劃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開立的網下發行賬戶
四是引導超額配售選擇權行為。設置超額配售選擇權(「綠鞋」)的主要作用是穩定新股價格。能否達到預期效果,與主承銷商的職業道德和業務能力密切相關。003010強化了主承銷商在「綠鞋」操作中的主體責任,對演練安排、全過程披露、記錄保存、執行報告等做出了要求。並規定主承銷商在「綠鞋」操作中不得賣出為穩定股價而買入的股票(「刷新綠鞋」)。
五是細化發行定價和配售程序。為促進網下投資者理性報價,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審慎定價,《業務指引》加強了對網下投資者詢價報價的限制,允許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合理設定詢價條件,細化分類配售,同時設立梯度風險預警機制,充分揭示個別新股的高價投資風險。此外,詳細說明了信息披露、發行計劃和文件備案、老股託管等安排。
國家商業日報
相關問答:科創板股東鎖定期多久
科創板股東鎖定期最長5年。科創板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在限售解除以後減持股份的,應當保證公司有明確的型棚纖控股股東和實控人。同時上市公司核心技術人員股份的鎖定期也被延長,即上市以後36個月不能減持。
對於沒有盈利的公司上市後擬進行減持安排的,減持辦法規定,虧損企業在上市三年後仍未盈利的,公司控股股東、董監高、核心技術人員的股份最多繼續鎖定兩年後才能減持,也就是說最長是五年。
5. 科創板交易規則
科創板上市公司(簡稱科創公司)應適用上市公司持續監管的一般規定,《持續監管辦法》與證監會其他相關規定不一致的,適用《持續監管辦法》。
1、明確科創公司的公司治理相關要求,尤其是存在特別表決權股份的科創公司的章程規定和信息披露。建立具有針對性的信息披露制度,強化行業信息和經營風險的披露,提升信息披露制度的彈性和包容度。
2、制定寬嚴結合的股份減持制度。適當延長上市時未盈利企業有關股東的股份鎖定期,適當延長核心技術團隊的股份鎖定期;授權上交所對股東減持的方式、程序、價格、比例及後續轉讓等事項予以細化。
3、完善重大資產重組制度。科創公司並購重組由上交所審核,涉及發行股票的,實施注冊制;規定重大資產重組標的公司須符合科創板對行業、技術的要求,並與現有主業具備協同效應。
4、股權激勵制度。增加了可以成為激勵對象的人員范圍,放寬限制性股票的價格限制等。建立嚴格的退市制度。根據科創板特點,優化完善財務類、交易類、規范類等退市標准,取消暫停上市、恢復上市和重新上市環節。
(5)科創板戰略配售股票要求擴展閱讀
設立科創板試點注冊制,要加強科創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進一步壓實中介機構責任,嚴厲打擊欺詐發行、虛假陳述等違法行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證監會將加強行政執法與司法的銜接;推動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和司法解釋,建立健全證券支持訴訟示範判決機制;根據試點情況,探索完善與注冊制相適應的證券民事訴訟法律制度。
6. 投資者如何參與科創板股票的戰略配售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與承銷業務指引》,參與發行人戰略配售的投資者主要包括:(一)與發行人經營業務具有戰略合作關系或長期合作願景的大型企業或其下屬企業;(二)具有長期投資意願的大型保險公司或其下屬企業、國家級大型投資基金或其下屬企業;(三)以公開募集方式設立,主要投資策略包括投資戰略配售股票,且以封閉方式運作的證券投資基金;(四)參與跟投的保薦機構相關子公司;(五)發行人的高級管理人員與核心員工參與本次戰略配售設立的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六)符合法律法規、業務規則規定的其他戰略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