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的漲跌幅比例是如何規定的
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創業板股票,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此後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漲跌幅限制比例為20%。
中國證監會或深交所認定的創業板股票其他無漲跌幅限制情形,僅上市首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
投資者需注意,自按照《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發行上市的首隻股票上市首日起,非注冊制創業板股票漲跌幅比例將由原10%同步調整至20%。
本文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因政策類問題存在時效性,有關回答請以官網發布最新內容為准。
② 創業板特別規定
一,參與創業板股票交易方式。1.競價交易;2.盤後定價交易(新增);3.大宗交易。
二,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比例為20%。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創業板注冊制股票,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
三,創業板股票單筆申報數量
1.您通過競價交易買入創業板股票或基金的,申報數量應當為100股或其整數倍。賣出股票或基金時,余額不足100股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2.您通過限價申報買賣創業板股票的,單筆申報數量不得超過30萬股;
3.您通過市價申報買賣創業板股票的,單筆申報數量不得超過15萬股;
4.您通過盤後定價交易買賣創業板股票的,單筆申報數量不得超過100萬股。
四,創業板股票的市價申報方式
1.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
2.本方最優價格申報;
3.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申報;
4.即時成交剩餘撤銷申報;
5.全額成交或撤銷申報。
市價申報只適用於有價格漲跌幅限制證券連續競價期間的交易。其他交易時間,交易主機不接受市價申報。
法律依據:
《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與承銷特別規定》
第三條首次公開發行證券通過向網下投資者詢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的,可以初步詢價後確定發行價格,也可以在初步詢價確定發行價格區間後,通過累計投標詢價確定發行價格。發行數量二千萬股(份)以下且無股東公開發售股份的,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可以通過直接定價的方式確定發行價格。通過直接定價的方式確定的發行價格對應市盈率不得超過同行業上市公司二級市場平均市盈率;已經或者同時境外發行的,通過直接定價的方式確定的發行價格不得超過發行人境外市場價格。發行人尚未盈利的,應當通過向網下投資者詢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
第四條首次公開發行證券採用詢價方式的,應當向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保險公司、合格境外2機構投資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專業機構投資者(以下統稱網下投資者)詢價。網下投資者應當向中國證券業協會注冊,接受中國證券業協會自律管理。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可以在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交易所)、中國證券業協會自律規則前提下,協商設置參與詢價的網下投資者具體條件,並在發行公告中披露。
第八條採用詢價方式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當在網上申購前發布投資風險特別公告,詳細說明定價合理性,提示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一)發行價格對應市盈率超過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二級市場平均市盈率的;
(二)發行價格超過剔除最高報價後網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剔除最高報價後公募基金、社保基金、養老金、企業年金基金和保險資金報價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孰低值的;
(三)發行價格超過境外市場價格的;
(四)發行人尚未盈利的。
第九條首次公開發行證券採用詢價方式的,公開發行後總股本不超過四億股(份)的,網下初始發行比例不低於本次公開發行證券數量的百分之七十;公開發行後總股本超過四億股(份)或者發行人尚未盈利的,網下初始發行比例不低於本次公開發行證券數量的百分之八十。
③ 大連華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交易特別規定有哪些內容
其他要點
盤後定價交易成交量、成交金額在盤後定價交易結束後計入該股票當日總成交量、總成交金額;通過盤後定價交易減持股份的,視同通過競價交易減持股份,需遵循股份減持的相關規定。
交易公開信息篇
有價格漲跌幅限制的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交易公開信息的披露
披露指標:當日收盤價漲跌幅達到±15%的各前五隻股票;當日價格振幅達到30%的前五隻股票;當日換手率達到30%的前五隻股票。
大連華訊特別提醒:收盤價漲跌幅、價格振幅或換手率相同的,依次按成交金額和成交量選取相關股票。
披露信息:深交所分別公布相關股票當日買入、賣出金額最大的五家證券公司營業部或交易單元的名稱。
龍虎榜及其各自買入、賣出金額
異常波動情形的披露
披露指標:連續3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30%;中國證監會或深交所認為屬於異常波動的其他情形。
大連華訊特別提醒:收盤價漲跌幅偏離值=單只股票漲跌幅-創業板綜合指數漲跌幅。
例如,某隻股票當日漲幅10%,創業板綜合指數漲幅1%,則該股票當日的漲跌幅偏離值為9%。
披露信息:深交所分別公布相關股票在交易異常波動期間累計買入、賣出金額最大五家證券公司營業部或交易單元的名稱及其各自累計買入、賣出金額。
嚴重異常波動情形的披露
披露指標:連續10個交易日內3次出現同向異常波動情形;連續10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00%(-50%);連續30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0%(-70%);中國證監會或者深交所認定屬於嚴重異常波動的其他情形。
披露信息:深交所公布嚴重異常波動期間的投資者分類交易統計等信息;同一隻股票若同時出現嚴重異常波動的多種情形,一並公布。
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創業板股票交易交易公開信息的披露
披露信息: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上市首日,深交所公布其當日買入、賣出金額最大的五家證券公司營業部或交易單元的名稱及其各自的買入、賣出金額。
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創業板股票不納入異常波動和嚴重異常波動指標的計算。
大連華訊特別提示:
投資者可以通過深交所官方網站查詢創業板交易公開信息,並注意投資風險。
來源:深圳證券交易所 編輯:大連華訊
④ 創業板盤後交易規則
創業板盤後交易規則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受價格漲跌限制,漲跌限制比例為20%。超過漲跌限制的聲明無效。
2、創業板股票買賣時,連續競價階段限價聲明的有效競價范圍應滿足申報的收購價不得高於基本收購價的102%;申報的銷售價格不得低於基礎銷售的98%。超過有效競價范圍的限價申報不能即時參加競價,暫存於交易主機;當價格波動使其進入有效競價范圍時,交易主機自動取出申報,參加競價。
3、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盤中異常波動,實施盤中臨時停牌,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格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的;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格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60%的;中國證監會或者本所認定屬於盤中異常波動的其他情形。
4、臨時暫停交易和徵用規則有單次會議臨時暫停時間為10分鍾;停牌時間間隔14:57時,當日14:57恢復交易,並經申報合格後恢復集體競價,然後進行收盤集體競價;在盤期暫停交易期間,可以公告或者撤銷公告。當交易恢復時,接受的聲明將受日內集體競價。
5、上市後定價交易是指創業板股票交易按照時間優先原則,在收盤後進行連續匹配的交易方式。盤後定價交易時間為交易日15:05 - 15:30。在每個交易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30宣布盤後定價交易。
6、限購價低於收盤價或者限售價高於收盤價的盤後報價聲明無效。
7、在盤後定價交易期間,收盤價格即為交易價格,盤後定價聲明按照時間優先原則不斷匹配。該股票的盤後定價成交額和成交額應當計入盤後定價交易結束後當天的總交易量和總成交額。
⑤ 創業板注冊制度規則
你好!
一、交易特別規定適用
(一)規則定位
優先適用《創業板交易特別規定》,未作規定的適用《交易規則》及深交所其他相關規定
(二)適用范圍
創業板上市的全部股票、存托憑證以及相關基金。既包括創業板存量股票,也包括規則實施後新上市股票 。
(三)實施時間
2020年8月24日起開始實施。
深股通投資者參與創業板股票盤後定價交易相關規定暫不實施,具體實施時間及業務安排由深交所另行通知。
二、交易規則主要變動
(一)放寬漲跌幅限制
新股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漲跌幅限制比例放寬為20%;同步放寬相關基金漲跌幅至20%。
(二)優化融資融券交易機制
創業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以作為融資融券標的。被實施風險警示的,自該股票被實施風險警示當日起將其調整出標的證券范圍。
(三)實施盤後定價交易
創業板股票交易收盤後按照時間優先的原則,以當日收盤價對盤後定價買賣申報逐筆連續撮合的交易方式。買入限價低於收盤價或賣出限價高於收盤價的盤後定價申報無效。
具體來看,每個交易日的15:05至15:30為盤後定價交易時間。盤後定價交易申報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9:15至11: 30、13:00至15:30。
開市期間停牌的,停牌期間可以繼續申報。當日15:00仍處於停牌狀態的,不進行盤後定價交易。 盤後定價申報的單筆申報數量不得超過100萬股。
(四)增加連續競價期間
連續競價階段限價申報的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02%,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98%;不在有效競價范圍內的委託暫存於委託簿,待委託波動到有效競價范圍內參與競價撮合
(五)設置單筆最高申報數量上限
限價申報單筆數量不超過 30 萬股,市價申報單筆數量不超過 15 萬股;
保留現行創業板每筆申報數量為 100 股及其整數倍的制度安排。
(六)新增股票特殊標識
對未盈利、存在表決權差異、協議控制架構或者類似特殊安排的企業新增特殊標識;
為提示投資者防範新股價格波動風險,對上市初期新股進行標識
希望對您有幫助。
⑥ 創業板漲跌幅最新限制什麼時候開始
創業板最新的漲跌幅限制是20%,8月24號開始執行的。
漲跌幅限制:股票漲跌幅限制由10%調整為20%,新股上市前五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注冊制新股上市後所有的創業板股票的漲跌幅都將調整為20%
盤後定價交易:【申報時間】9:15-11:30、13:00-15:30【交易時間】:15:05-15:30按時間優先原則以固定收盤價撮合交易。
單筆申報數量:100股<=單筆市價申報<=15萬股、100股<=單筆限價申報<=30萬股
(6)放寬創業板股票漲跌幅後相關基金競價交易擴展閱讀:
2020年4月27日,創業板正式明確將試點注冊制改革。6月12日,創業板注冊制落地。8月24日,注冊制首批上市,新交易規則正式施行。所以目前創業板已經開始實施20%漲跌幅了。
一是將創業板股票、相關基金漲跌幅限制比例由10%提高至20%;
二是創業板新股上市前五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並設置價格穩定機制;
三是創業板股票引入盤後定價交易方式,允許投資者在競價交易收盤後,按照收盤價買賣股票;
四是創業板注冊制下發行上市股票自首個交易日起可作為兩融標的;
⑦ 創業板漲跌幅
漲跌幅限制放寬至20%,增盤後定價交易
1、要點一:適當放寬股票的漲跌幅比例
根據《交易特別規定》,深交所對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限制比例為20%。超過漲跌幅限制的申報為無效申報。
除了股票,有兩類基金的競價交易漲跌幅限制比例也調整為20%。
一類是跟蹤指數成份股僅為創業板股票或其他實行20%漲跌幅限制股票的指數型ETF、LOF或分級基金B類份額。
另一類是基金合同約定投資於創業板股票或其他實行20%漲跌幅限制股票的資產占非現金基金資產比例不低於80%的LOF。
深交所稱,將向市場公布漲跌幅限制比例為20%的基金名單。
2、要點二:完善新股上市初期交易機制
一方面,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後的前五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
另一方面,創業板也優化了盤中臨時停牌機制,設置漲跌30%、60%兩檔停牌指標,各停牌10分鍾。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於當日14:57復牌,並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再進行收盤集合競價。在盤中臨時停牌期間,投資者可以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復牌時將對已接受的申報實行盤中集合競價。
3、要點三:實施盤後定價交易
創業板允許投資者在競價交易收盤後,按照收盤價買賣股票。深股通投資者也可以參與盤後定價交易,不過實施時間需要另行通知。
具體來看,每個交易日的15:05至15:30為盤後定價交易時間。盤後定價交易申報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30。
開市期間停牌的,停牌期間可以繼續申報。當日15:00仍處於停牌狀態的,不進行盤後定價交易。盤後定價申報的單筆申報數量不得超過100萬股。
4、要點四:優化融資融券和轉融通機制
根據規定,注冊制下發行上市的創業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作為融資融券標的。不過,被實施風險警示的,將自該股票被實施風險警示當日起被調出標的證券范圍。
同時,創業板還推出轉融通市場化約定申報方式;為提升轉融通交易效率,規定證券公司借入股票的當日可供客戶融券賣出;並擴大轉融通券源,將戰略投資者配售股票納入可出借范圍。
5、要點五:強化風險防控
連續競價期間,限價申報設置上下2%的有效競價范圍。也就是說,買賣創業板股票,連續競價階段限價申報的有效競價范圍,應當符合下列要求,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02%;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98%。
在下單時要注意,限價申報單筆數量不超過30萬股,市價申報單筆數量不超過15萬股,單筆申報數量為100股及其整數倍的交易安排則保持不變。
此外,注冊制下發行上市的股票,暫不作為股票質押回購及約定購回交易標的證券。
6、要點六:新增股票特殊標識
根據《關於創業板股票及存托憑證證券簡稱及標識的通知》,深交所對未盈利企業新增特殊標識U,存在表決權差異的企業標識W,存在協議控制架構企業標識V。
這一點同樣和科創板保持一致,U取自「未盈利」一詞的英文Unprofitable的首字母,W取自「同股不同權」英文片語WeightedVotingRights的首字母,V則代表VIE架構。
此外,創業板還將在新股上市第二日至第五日,在證券簡稱增加首位字元C。
⑧ 創業板股票交易新規則有哪些
2020年6月12日,深交所正式發布《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交易特別規定》,並將於首隻注冊制創業板股票上市首日起試行。注冊制下,創業板交易規則將發生如下變化:
1、漲跌幅限制放寬至20%;
2、新股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無漲跌幅限制;
3、優化盤中臨時停牌機制;
4、引入盤後定價交易方式;
5、設置「價格籠子」;
6、規定單筆最高申報數量;
7、優化融資融券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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