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注冊制股票買賣規則
注冊制股票買賣規則?
注冊制交易規則:實行T+1交易,當天買入第二個交易日才能賣出,按照市場實時價格進行成交,遵循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新股上市前5個工作日不設漲跌幅限制,5個交易日後漲跌幅限制為20%,創業板交易單位為100股及其整數倍,科創板交易單位為200股,以1股進行遞增,有盤後定價交易。
拓展資料
注冊制創業板股票交易規則
1、新上市企業上市前五日不設漲跌幅,之後漲跌幅限制從目前的10%調整為20%。存量公司日漲跌幅同步擴至20%;
2、優化盤中臨時停牌機制,設置30%、60%兩檔停牌指標,各停牌10分鍾。
3、實施盤後定價交易。收盤後按照時間優先的原則,以當日收盤價對盤後定價買賣申報逐筆連續撮合的交易方式。每個交易日的15:05至15:30為盤後定價交易時間。
4、增加連續競價期間「價格籠子」。規定連續競價階段限價申報的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02%,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98%。
5、調整交易公開信息披露指標。當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7%調整為漲跌幅±15%、價格振幅由15%調整為30%、換手率指標由20%調整為30%、連續3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調整為±30%,取消其他異動指標;增加嚴重異常波動指標。
6、設置單筆最高申報數量上限。設置限價申報單筆數量不超過10萬股,市價申報單筆數量不超過5萬股。保留現行創業板每筆最低申報數量為100股的制度安排。
❷ 創業板特別規定
一,參與創業板股票交易方式。1.競價交易;2.盤後定價交易(新增);3.大宗交易。
二,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比例為20%。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創業板注冊制股票,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
三,創業板股票單筆申報數量
1.您通過競價交易買入創業板股票或基金的,申報數量應當為100股或其整數倍。賣出股票或基金時,余額不足100股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2.您通過限價申報買賣創業板股票的,單筆申報數量不得超過30萬股;
3.您通過市價申報買賣創業板股票的,單筆申報數量不得超過15萬股;
4.您通過盤後定價交易買賣創業板股票的,單筆申報數量不得超過100萬股。
四,創業板股票的市價申報方式
1.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
2.本方最優價格申報;
3.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申報;
4.即時成交剩餘撤銷申報;
5.全額成交或撤銷申報。
市價申報只適用於有價格漲跌幅限制證券連續競價期間的交易。其他交易時間,交易主機不接受市價申報。
法律依據:
《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與承銷特別規定》
第三條首次公開發行證券通過向網下投資者詢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的,可以初步詢價後確定發行價格,也可以在初步詢價確定發行價格區間後,通過累計投標詢價確定發行價格。發行數量二千萬股(份)以下且無股東公開發售股份的,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可以通過直接定價的方式確定發行價格。通過直接定價的方式確定的發行價格對應市盈率不得超過同行業上市公司二級市場平均市盈率;已經或者同時境外發行的,通過直接定價的方式確定的發行價格不得超過發行人境外市場價格。發行人尚未盈利的,應當通過向網下投資者詢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
第四條首次公開發行證券採用詢價方式的,應當向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保險公司、合格境外2機構投資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專業機構投資者(以下統稱網下投資者)詢價。網下投資者應當向中國證券業協會注冊,接受中國證券業協會自律管理。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可以在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交易所)、中國證券業協會自律規則前提下,協商設置參與詢價的網下投資者具體條件,並在發行公告中披露。
第八條採用詢價方式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當在網上申購前發布投資風險特別公告,詳細說明定價合理性,提示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一)發行價格對應市盈率超過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二級市場平均市盈率的;
(二)發行價格超過剔除最高報價後網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剔除最高報價後公募基金、社保基金、養老金、企業年金基金和保險資金報價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孰低值的;
(三)發行價格超過境外市場價格的;
(四)發行人尚未盈利的。
第九條首次公開發行證券採用詢價方式的,公開發行後總股本不超過四億股(份)的,網下初始發行比例不低於本次公開發行證券數量的百分之七十;公開發行後總股本超過四億股(份)或者發行人尚未盈利的,網下初始發行比例不低於本次公開發行證券數量的百分之八十。
❸ 注冊制創業板股票交易規則
1、新上市企業上市前五日不設漲跌幅,之後漲跌幅限制從目前的10%調整為20%。存量公司日漲跌幅同步擴至20%;
2、優化盤中臨時停牌機制,設置30%、60%兩檔停牌指標,各停牌10分鍾。
3、實施盤後定價交易。收盤後按照時間優先的原則,以當日收盤價對盤後定價買賣申報逐筆連續撮合的交易方式。每個交易日的15:05至15:30為盤後定價交易時間。
4、增加連續競價期間「價格籠子」。規定連續競價階段限價申報的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02%,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98%。
5、調整交易公開信息披露指標。當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7%調整為漲跌幅±15%、價格振幅由15%調整為30%、換手率指標由20%調整為30%、連續3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調整為±30%,取消其他異動指標;增加嚴重異常波動指標。
6、設置單筆最高申報數量上限。設置限價申報單筆數量不超過10萬股,市價申報單筆數量不超過5萬股。保留現行創業板每筆最低申報數量為100股的制度安排。
(3)注冊制創業板買股票數量擴展閱讀
縱觀改革方案,改革將把握「一條主線」和「三個統籌」。「一條主線」,即實施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股票發行注冊制,提高透明度和真實性,由投資者自主進行價值判斷,真正把選擇權交給市場。
「三個統籌」則是統籌創業板改革與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統籌注冊制試點與其他基礎制度建設、統籌增量改革與存量改革。
改革後的創業板將進一步升級,主要服務成長型創新創業企業,支持模式創新、服務創新、業態創新,支持傳統產業與新模式、新業態、新應用的深度融合。
❹ 投資者買賣股票的單筆申報數量是多少
投資者在買賣股票的時候創業板股票單筆最低的申報數量維持不變,投資者通過競價交易買賣創業板股票時,申報數量應當為100股或其整數倍,賣出股票時余額不足100股的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同時,股票也調整了單筆最高申報數量要求,限價申報不得超過30萬股,市價申報不得超過15萬股。
買賣股票的具體規定如下。
1、 與滬市,主板市場相比有所不同,科創板股票交易通過限價申報購買,在此投資者單筆的申報數量應在200股至10萬股之間。
2、 當以市場價格申報交易時,單筆申報數量應在200股至5萬股之間。
3、 當通過提交收盤價來進行申報買賣科創股票時,單筆申報數量就應在200股到100萬股之間。
4、 申請購買時,單次申請數量不得少於200股,超過200股的部分可增加一股,如201股、202股。
5、 申請賣出時單次申請的數量就不得少於200股,超過200股的部分可增加1股。余額不足200股的可一次申報賣出,如一次申報賣出199股。
拓展資料:
一、 購買股票的注意事項。
(一) 投資者應該要選擇有代表性的熱門股票。所謂熱門股票也就是指交易量大、流動性強、價格變動幅度大的股票。這是為了便於出售和轉讓,同時使投資者獲取更多的收益。
(二) 選擇前景光明,股息豐厚公司的股票。這些股票會隨時間推移不斷增值,投資者也能夠因此贏取較多的盈利。
(三) 切勿過分貪圖收益。投資者在進行投資的時候不要認為股票會—漲再漲,否則一旦股價下跌,造成的經濟損失就無法挽回,所以提醒買股票者切勿過貪,期望在最高點將所持股票賣出,適時賣出。
(四) 要注意季節因素的影響。有些股票有時冷有時熱,從時間上看呈季節性有規律的變動,抓住這個特點,必然會從中獲利。
二、 股票的好處。
(一) 能夠在股票市場上交易,獲取買賣價差收益,同時可能會得到公司的分紅。
(二) 能夠在上市公司業績增長、經營規模擴大時享有股本擴張收益的權利。這主要是通過上市公司的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配股等來實現。
(三) 投資金額具彈性,相對於房地產與期貨,投資股票並不需要太多資金。由於股票價位多樣化,投資人可選擇自己財力足可負擔的股票介入。
(四) 變現性佳。若投資人急需用錢,通常都能在當天賣出股票,則下下一個交易日便可以收到股款。與房地產相比較,變現性較佳。
(五) 通貨膨脹時期,投資好的股票還能避免貨幣的貶值,有保值的作用。
❺ 科創板和創業板交易規則有什麼區別,你知道嗎
科創板和創業板交易規則區別 科創板和創業板有什麼不同 ,接下來跟咖咖一起來看看相關資訊。
在我國的股市,分為好幾個板塊,比如有上交所、深交所跟北交所之分,除此之外還有科創板與創業板,二者非常的相似,但是又有一些很明顯的區別。
上面就是科創板和創業板交易規則區別全部介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❻ 創業板新股申購最少要買多少股
創業板股票屬於深圳市場股票,深圳市場網上新股申購單位為500股或其整數倍,即申購數量最少為500股,且不得超過申購上限,每一萬市值對應1000股申購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