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股票交易所有哪些
在我國有四個股票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香港交易所,台灣證券交易所。
上海證券交易所
上海證券交易所成立於1990年11月26日,同年12月19日開業,為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歸屬中國證監會直接管理。秉承「法制、監管、自律、規范」的八字方針,上海證券交易所致力於創造透明、開放、安全、高效的市場環境,切實保護投資者權益。
其主要職能包括:提供證券交易的場所和設施;制定證券交易所的業務規則;接受上市申請,安排證券上市;組織、監督證券交易;對會員、上市公司進行監管;管理和公布市場信息。
深圳證券交易所
深圳證券交易所位於深圳羅湖區,地王大廈斜對面。成立於1990年12月1日,於1991年7月3日正式營業,是為證券集中交易提供場所和設施,組織和監督證券交易,實行自律管理的法人,由中國證監會直接監督管理。深交所致力於多層次證券市場的建設,努力創造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
主要職能包括:提供證券交易的場所和設施;制定本所業務規則;接受上市申請、安排證券上市;組織、監督證券交易;對會員和上市公司進行監管;管理和公布市場信息;中國證監會許可的其他職能。04年 9月6日,實施《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業務操作指引》。
香港證券交易所
香港最早的證券交易可以追溯至1866年。香港第一家證券交易所——香港股票經紀協會於1891年成立,1914年易名為香港證券交易所。主要業務是擁有及經營香港唯一的股票交易所與期貨交易所,以及其有關的結算所。主席為夏佳理,行政總裁為周文耀。
香港交易所是唯一經營香港股市的機構,在未得財政司司長同意下,任何個人或機構不得持有港交所超過5%的股份。2006年9月11日,港交所成為恆生指數成份股。
主要業務是擁有及經營香港唯一的股票交易所與期貨交易所,以及其有關的結算所。主席為夏佳理,行政總裁為周文耀。香港交易所是唯一經營香港股市的機構,在未得財政司司長同意下,任何個人或機構不得持有港交所超過5%的股份。2006年9月11日,港交所成為恆生指數成份股。
台灣證券交易所
台灣證券交易所在1961年10月23日成立,於1962年2月9日開始運作。交易所位於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7號3樓(台北101辦公大樓3樓)。
❷ 證券交易所和證券公司的區別
證券交易所與證券公司的區別如下:
1、概念不同
證券公司是專門從事有價證券買賣的法人企業,分為證券經營公碼大司和證券登記公司。狹義的證券公司是指證券經營公司,是經主管機關批准並到有關工商行政管理局領取營業執照後專門經營證券業務的機構。
它具有證券交易所的會員資格,可以承銷發行、自營買賣或自營兼代理買賣證券。普通投資人的證券投資都要通過證券商來進行。
證券交易所是為證券集中交易提供場所和設施,組織和監督證券交易,實行自律管理的法人。從世界各國的情況看,證券交易所有公司制的營利性法人和會員制的非營利性法人,我國的證券交易所屬於後一種。
2、特點不同
證券交易所的特點在於證券交易所是由若干會員自願組成的一種非營利性社會法人團體。構成股票交易的會員都是證券公司,其中有正式會員,也有非正式會員。證券交易芹模困所的設立須經國家的批准。
證券公司特點則是大多為國有控股企業,資產的贈與必須滿足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相關規定嫌念。大多為非上市公司,股份流通受限制,沒有市場價格,但又有上市的規劃,能夠滿足上市公司的有關規定。
3、職責不同
證券交易所應當為組織公平的集中交易提供保障,公布證券交易即時行情,並按交易日製作證券市場行情表,予以公布。未經證券交易所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發布證券交易即時行情。
證券公司的主要職責是設計籌劃改制企業的股票上市,主要工作包括:參與企業改制方案設計和制定,對擬發股票的改制企業進行上市輔導,草擬、匯總和報送發行上市的所有申報材料,組織承銷上市企業的股票,承擔發行上市的組織協調工作。
❸ 證券交易所是干什麼的
為投資者提供有秩序的集中競價交易的場所,是投資者將證券變現,保持證券流通的保障,通過集中和公開的方式來達成交易,並形成公平的交易價格。
證券交易所應當創造公開、公平的市場環境,提供便利條件從而保證股票交易的正常運行。證券交易所的職責主要包括:提供股票交易的場所和設施;制定證券交易所的業務規則;審核批准股票的上市申請;組織、監督股票交易活動;提供和管理證券交易所的股票時場信息。
證券交易所注意事項
在入市交易前,首先應了解一下證券投資相關的知識,根據自己的投資和儲蓄的需要確定投資額的大小,不應盲目入市。股票市場是高風險市場,投資其中可以在股市上漲時獲取收益,也可能蒙受損失。投資應根據自身對風險的承受能力選擇合適的品種及數量。
如需入市,應事先開立股東帳戶卡。深圳帳戶卡共有8位數字,不足8位數的可在首位數前補足「0」。交易所的股份登記系統和證券營業部的櫃台系統將根據股東帳戶卡號登記持卡人買入的股份。它是投資者買賣股份、查詢及辦理其它相關業務的必不可少的憑證。
❹ 股市中的機構是什麼意思
股票機構,主要是指以證券、股票買賣交易為主要業務的公司或團體,並可以為散戶提供咨詢、代理操盤等服務,是一種以盈利為目的的企業。中國證監會、上海股票交易所、深圳股票交易所,是股票的管理機構。
股票莊家就是能在較大程度上決定該個股的走勢,即可稱為股票莊家。一般來說,股票莊家都擁有雄厚的資金,擁有或即將擁有大量該股票。 如果某股票沒有公開及未公開的利好利空消息,卻忽然嚴重背離大市走勢,則多半是股票莊家在操作。
莊家是比較中國特色的名詞,股票莊家是近幾年股市中產生的一個名詞,如果能跟對股票莊家則可獲得超常利潤,但正確判斷莊家意圖相當困難,被套牢者數不勝數。
(4)股票交易管理機構擴展閱讀:
股市交易規則
T+1交割,T+1交收:交易雙方在交易次日完成與交易有關的證券、款項收付,即買方收到證券、賣方收到款項。我國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對A股均實行T+1交收。
漲跌幅限制:證券交易所為了抑制過度投機行為,防止市場出現過分的暴漲暴跌,而在每天的交易中規定當日的證券交易價格在前一個交易日收盤價的基礎上下波動的幅度。
中國股市最大的特點是國有股、法人股上市時承諾不流通,因此各股票只有流通股在市場中按照股價進行交易,然而指數卻是依照總股本加權計算,從而形成操盤上的「以少控多」的特點。
例如比較顯著的是1997年以前的東北電氣、吉林化工,由於其總股本較大而流通股數較少,因此只動用少量的資金影響這兩只股票,就能形成對指數的部分控制。
❺ 什麼是股票機構
對於個人投資者來說局含,股票機構主要為以證券和股票交易為主要業務的公司或團體提供咨詢、代理交易等服務。由於資金量巨大,往往會對股票的漲跌趨勢產生很大影響,以盈利為目的;對於機構投資者來說,主要是指銀行、信託、桐悄笑保險、證券公司、養老基金、投資基金等。,以自有或籌集資金投資有價證券。
股票機構是什麼?
證券投資者一般是指在證券市場投資購買股票或債券等有價證券的個人或機構,主要從分散公眾手中籌集的資金投資有價證券的法人機構;符合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的證券經營機構和投資管理基金統稱為機構投資者。一般來說,股票管理機構是指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主要作用是統一監督管運盯理國家證券期貨市場,維護證券期貨市場秩序,確保其合法經營。
❻ 證券交易所的監管職能包括
(1)證券交易所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讓其依照股票交易法規取得的設立及業務許可。
(2)證券交易所的非會員理事及其他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在證券交易所會員公司兼職。
(3)證券交易所的理事、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或者利用內幕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從證券交易所的會員、上市公司獲取利益。
(4)證券交易所的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時,凡有與本人有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情形時,應當迴避。
(5)證券交易所應當建立符合股票監督管理和實施監控要求的系統,並根據證券交易所所在地人民政府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要求,向其提供股票市場信息。
(6)證券交易所所在地人民政府授權機構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有權要求證券交易所提供會員和上市公司的有關材料。
(7)證券交易所應當於每一年財政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編制經具有股票從業獨立核算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告,報證券交易所所在地人民政府授權機構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案,同時抄報國務院證券管理委員會。
(8)證券交易所不可預料的偶發事件導致停市,或者為維護證券交易所正常秩序採取技術性停市措施必須立即向證券交易所所在地人民政府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報告,並抄報國務院證券管理委員會。
(9)證券交易所所在地人民政府授權機構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有權要求證券交易所提供有關業務、財務等方面的報告和材料,並有權派員檢查證券交易所的業務、財務狀況以及會計帳簿和其他有關資料。
(10)證券交易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其會員繳存的交易保證金存入銀行專門帳戶,不得擅自試用。
(11)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所會員涉及訴訟,以及這些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因履行職責涉及訴訟或者依照股票法規應當受到解除職務的處分時,證券交易所應當及時向證券交易所所在地人民政府授權機構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報告。
拓展資料:
折疊監管
證券交易所對股票交易活動的監管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1)證券交易所應當即時公布行情,並按日製作股票行情表,記載並以適當方式公布下列事項:上市股票的名稱;開市、最高、最低、及收市價格;與前一交易日收市價比較後的漲跌情況;成交量、值的分計及合計;股票指數及其漲跌情況;等等。
(2)證券交易所應當就市場內的成交情況編制日報表、周報表、月報表和年報表,並及時向社會公布。
(3)證券交易所應當監督上市公司按照規定披露信息。
(4)證券交易所應當與上市公司訂立上市協議,以確定相互間的權利義務關系。
(5)證券交易所應建立上市推薦人制度,以保證上市公司符合上市要求。
(6)證券交易所應當依照股票法規和證券交易所的上市規則、上市協議的規定,或者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要求,對上市股票作出暫停、恢復或者取消其交易的決定。
(7)證券交易所應當設立上市公司的檔案資料,並對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股票的情況進行統計,並監督其變動情況。
(8)證券交易所的會員應當遵守證券交易所的章程、業務規則,依照章程、業務規則的有關規定向證券交易所繳納席位費、手續費等費用,並繳存交易保證金。
(9)證券交易所的會員應當向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供季度、中期及年度報告,並主動報告有關情況;證券交易所有權要求會員提供有關報表、帳冊、交易記錄及其他文件。
組織形式
證券交易所設委員大會、理事會和專門委員會。
會員大會為證券交易所的最高權力機構,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員大會的職權主要有:制定證券交易所章程;選舉和罷免理事;審議、通過理事會、總經理的工作報告;審議、通過證券交易所財務預算、決算報告;決定證券交易所的其他重大事項。
理事會對會員大會負責,是證券交易所的決策機構,每屆任期3年。理事會的職責主要包括: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擬定、修改證券交易所的業務規則;聘任總經理和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副總經理;審定總經理提出的工作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方案;審定對會員的接納與處分;根據需要決定專門委員會的設置;等等。證券交易所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1至3人;總經理與副總經理的任期為3年。總經理在理事會的領導下負責證券交易所的日常管理工作,是證券交易所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由副總經理代其履行職責。
專門委員會主要有上市委員會和監察委員會。上市委員會由13名委員組成,律師、注冊會計師、證券交易所所在地會員和外地會員代表各2人;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證券交易所所在地人民政府授權的機構各位派1人;證券交易所理事長、總經理;證券交易所其他理事1人,其職責主要有審批股票的上市及擬定上市規定和提出修改上市規則的建議。
監察委員會由9名委員組成(證券交易所所在地會員2人,外地會員4人、律師注冊會計師各1名;理事1名),每屆任期3年,其主要職責有:監察理事、總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執行會員大會、理事會決議的情況;監察理事、總經理及其他工作人員遵守法律、法規和證券交易所章程、業務規則的情況;監察證券交易所的財務情況;等等。
❼ 在我國代為存管股票的機構是
在我國代為存管股票的機構是證券登記結算機構。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我國證券交易所市場唯一的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設有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是為交易所提供集中的登記、託管與結算服務的專門機構。
交易所:為證券集中交易提供場所和設施,組織和監督證券交易,實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證券公司:又稱證券商,以營利為目的,從事證券經營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業務有,證券承銷、經紀、自營、投資咨詢、購並、受託資產管理等。
❽ 股票機構是什麼意思
股票機構主要是指以證券、股票交易為主營業務,可以為散戶提供咨詢、代理交易等服務的公司或集團。他們是以盈利為目的的企業。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是股票的管理機構。 股票莊家很大程度上可以決定一隻股票的走勢,可以稱之為股票莊家。一般來說,股票交易商資金充裕,擁有或將擁有大量股票。如果一隻股票沒有公開和未公開的好消息,卻突然嚴重背離市場走勢,多半是莊家操作的。 經銷商是一個有中國特色的名詞。股票交易商是近年來股票市場上的一個術語。如果你能跟隨正確的股票交易商,你可以獲得非凡的利潤。然而,要正確判斷莊家的意圖是相當困難的,無數人都被困住了。 擴展信息: 股票市場交易規則 T+1交割,T+1交割:交易雙方在交易次日完成與交易相關的證券和貨幣的收付,即買方收到證券,賣方收到貨幣。中國滬深交易所對a股實行T+1結算。 漲跌停板:為抑制過度投機,防止市場過度漲跌,證券交易所在日常交易中,以前一交易日收盤價為基礎,規定當日證券交易價格的波動幅度。 中國股市最大的特點就是國有股和法人股上市時承諾不流通。因此,只有每隻股票的流通股份按股價在市場上交易,但指數按總股本加權,從而形成交易中「以少控多」的特點。 比如1997年以前,東北電氣公司、吉林化工公司總股本大,流通股少。所以只用了很少的資金去影響這兩只股票,就可以形成對指數的部分控制。
❾ 股票交易的第三方託管是什麼
在證券市場投資者中,除券商、基金、QFII等投資機構外,一般投資人是不可能在證券交易所中開設自己「專用席位」的,必須利用證券公司提供的交易平台進行證券交易。 也就是說一般投資人必須在券商處開設交易帳戶,投資資金與交易證券都「存放」在證券公司。客觀上構成了一般投資者與提供服務者(券商)的「雙方」存在。 但是,券商既是提供服務者,又是證券交易的直接參與者。在這種情況下,一些券商借客戶資金與證券「存放」之機,擅自挪用客戶資金與證券為自己謀利,出現了很多問題,造成了惡劣的後果。至今還有一些「問題」券商沒有徹底解決後遺症。 「第三方」就是指在投資者、證券公司雙方以外的資金託管方--銀行。 為防止和糾正證券公司在管理客戶投資資金時的種種違規行為,證監會對客戶投資資金管理作出專門規定,客戶投資資金必須由證券公司的開戶銀行(一般只能選擇二家銀行)進行「第三方託管」,也就是說證券公司不能再直接管理客戶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