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創業板新股上市有漲跌幅度限制嗎
新股首日換手率多少才算正常?
a股上市可以分為兩種情況,兩種情況的換手率完全不同。第一,科技創新板和創業板的換手率很高,一般在50-75%之間,上市首日,因為沒有漲跌幅限制。第二,上市首日,上交所板和深交所板上漲44%,換手率很低,一般在1%以內。
為什麼科技創新板和創業板新股上市首日換手率很高?
科技創新板創業板(GEM)從上市首日起,五個交易日內不設波動幅度限制,五個交易日之後,波動幅度限制為20%。這些新股的開盤價往往很高,一般一步到位。開板首日最高價變成了過去一年最高價的50%以上,這是科技創新板和創業板的最大特點。
由於科技創新板和創業板新股上市首日價格較高,很多投資者會在這一天拋售股票,導致股價忽高忽低,尤其是交易量較大,後期下跌時間非常長,通常在6個月以上。投資者要注意這類股票的投資風險。
為什麼上證主板和深證主板換手率很低?
這主要和新股上市制度有關。上交所和深交所新股上市首日均有漲停,上市第二日漲停幅度分別為44%和10%。所以,這類新股無上限上市很正常,上市首日交易量較小。
雖然主板新股上市後有很多漲停板,但實際上這個漲停板的交易量很小,不能正常買入。後期開板的時候可以買,漲幅已經很大,往往不是投資機會。股票見頂回落的風險很大。
交易不成功不是因為我們知道的太少,而是因為我們知道太多錯誤的東西,並且執著的為這些錯誤的東西辯護,並且用它們來認識市場,與市場不同步的交易!
相關問答:新股上市換手率達到多少應賣出
換手率並不能作為股票賣出的標准,換手率只能表示股票的活躍程度,股票換手率越高,代表股票的交易越活躍,股票流通性較好,投資者交易意願比較強烈。
股票換手率越低,代表股票交易量很小,股票沒有關注度、流動性較差,股價會長時間維持在一個水平或者處於下跌狀態。
相關問答:新股開板後如何賣出?
在開板當天,尋找合適的賣點,是相當重要的。特別是高價股——比如100元一股的滬市股票,1000股新股就是10萬元,5%的差價就是5000元!
知道這個的重要性以後就是要知道如何盡量的賣在相對應的高的價格位置:
如何才能賣在當天相對高的價格位置需要以下幾個知識點
一、前液態一日漲停板封單量。主要關注早盤開盤競價期間,以及開盤後半小時內的封單量即可。競價期間需要關注整個過程的封單量變化情況,而早盤開盤後的封單量鬧掘源則偶爾看兩眼,心裡有數即可。
二、關注成交率。成交率越高,次一個交易日開板的可能性也越高。如果成交率達到0.5%以上,那麼下一個交易日就要重點關注了,有可能會開板。如果成交率超過2%,記得下一個交易日9:15分准時守在電腦邊。
三、集合競價知識:
1、9:15——9:20可以掛單,掛單後也可以撤單!
2、9:20——9:25可以掛單,但無法再撤單,包括前面9點15至20掛的單也不能撤
3、9:25——9:30不能掛單也不能撤單,這期間提交的掛單或撤單指令,只是先存在券商那裡,到9點30分時才一窩蜂湧入中登公司的交易系統。
新股開板的時候通常是這樣的:
1、自9:15開始,買單的封單量明顯比上一個交易日偏少,此時第①項的數字越來越大,量非常大,明顯跟前幾個交易日不同;而第②項的數字,沒有提升,甚至變少。在臨近9:20前,第②項的數字突然大打折扣(撤單的最後時間)。
2、進入9:20分以後,第①項的數字繼續加速變大,但第②項的數字(未撮合的買單)卻完全跟不上,越來越少直至歸零散孫。
3、買一和賣一的價格不再是漲停價,而是逐步下挫,越來越小。這說明賣單越來越多,因為許多人掛了更低的價格
4、9:25分,最終開盤價產生,此時如果不是漲停價,說明已經開板。如果仍是漲停價,但買盤封單很少,說明9:30分後很快就會開板。
【簡單說明】
其實就是買賣兩方的勢力在斗爭。
早盤集合競價開始後,買盤力量較弱,使得賣家蠢蠢欲動,都想趕在別人前面賣出,於是賣盤越來越多。護盤(並不是真想買,只是護盤而已)的資金眼見勢不敵人,於是陸續撤單,並在9點20分的最後時限突然大批撤離。這一舉動使得更多的賣家恐慌,於是9點20分至25分期間蜂擁而出,甚至不惜掛更低的價格,導致開板。
面對這種情況,我們該怎麼辦呢?分兩種情況:
1、 如果在開盤前還能封住漲停,開盤後才價格下挫,那麼越早掛賣單越好,最好在9點25分前掛出,因為交易規則是時間優先,等9點30分開板後再掛單,已經來不及了。
2、 如果在競價階段漲停板就已經被破,那麼特別注意9點20分至25分的掛單是不能撤單的。比如你9:21掛出的賣單,而漲停板在9:23被破,那麼其實你的漲停價賣單是無法成交的(交易規則,價格優先)。而等到9點30分撤單再重新掛單,此時輕舟已過萬重山。
所以建議:9點24分至25分左右,視機而動,實在不行就等開盤後再說
如果早盤開板沒有趕上,那該怎麼辦呢?這時往往有兩種情況:
一種是在大成交量以後又封了一個T字板,像這種情況需要密切注意,是否會繼續開板(在未開板前可以繼續持有)。如果沒有時間盯盤,那麼建議在漲停價低一分錢的位置,設置一個價格提醒。
2、第二種情況就是真的開板了——這種情況下,後面的價格走勢還真說不好,但拉長到一個月的時間級別看,下跌的概率非常大(除非處在牛市當中,次新股被爆炒)。我的觀點是,開板即賣,不會過於在意價格,也不會拖時間,最遲開板第二天必須賣出。
這里再附加一條:初次開板時,往往價格下落非常快,有時剛掛出去的賣單,實時的交易價格又下落了很多,未能成交。再掛單又還是未能成交??這種情況下,我通常是不會去追著價格往下跑,而是等它第一波跌價完成,反彈並穩定後再賣出
四、新股所在行業板塊的整體市盈率
新股詢價定價機制與新股的二級市場投資價值密切相關。平均市盈率作為股票市場的「水位線」,能大致反映股票市場的風險水平,因此對投資者具有一定參考價值。
五、大盤的板塊的熱點
一是已市場上形成的熱點板塊
二是市場上未形成,預測未來可能形成的熱點板塊
市場形成熱點板塊炒作時,通常該板塊個股漲幅最大或較大,漲幅在漲幅榜排行上靠前位置。上海市場通過行情軟體輸入 「61」 查看,深圳市場通過輸入 「63」 查看。查看兩市漲幅靠前的個股中,有那些是屬於同一板塊的個股,如果在漲幅靠前的個股中有相當部分是屬於同一板塊的個股,那麼就可以簡單的通過這一要點去分析確認該板塊為當前熱點板塊。同一個交易日中有時可以出現或形成多個熱點板塊。
尋找識別熱點板塊除了上述方法,另外最簡單的方法就是通過行情軟體中的「熱門板塊分析」特色功能中的熱門板塊排行功能去查看了解。
六、業績增長預期
查看招股說明書、完整的讀懂招股說明書。還要看當年及往年的財務報表,
實際上,要完全解讀財報需要一定的財務知識儲備,實際情況錯綜復雜,不是簡簡單單就能講得清楚。所以今天就教大家用比較簡單的方式來對解讀業績,雖然不一定準確,但是對於大多數情況的判斷也是夠用了。首先,明確一點,炒股就是炒預期,超預期就是利好,不及預期就是利空。那麼一隻股票的業績預期值怎麼判讀?1、可以根據企業的經營情況,產品價格漲跌情況,市場供需關系等計算出來,2、上一條對一般人來說有難度,那麼還可以參照各機構的研報數據,中報業績就取研報的中位數(也可以偏下一點)作為預估,3、還可以參照上年度的財務數據對比。
七、整個次新股的指標
資金推動是a股的本質,更是次新股行情的本質,新股次新股行情,說白了,更是如此。除少數長期業績成長性強的新股外,大部分是在資金大潮的托舉下,湧上潮頭,一時風雲際會,儼然成了弄潮兒。其實,不過是炒作資金的籌碼而已
既然清楚了新股行情的資金推動本質,那麼判斷新股行情的最可靠指標,就是資金量能。當量能平穩或不斷放量,次新股整體上漲。隨後大幅放量時,行情暴漲。當資金跟不上,行情開始震盪。當資金背離越來越嚴重,資金恐慌撤離,導致大幅放量。資金背離,就是次新股行情頂部到來的標志。表現為創出新高後,上升縮量,而下跌放量。這時,即使不是暴跌的前奏,也是大幅震盪的開始,可以參考前一新股漲停的高度,當然還和新股所在版塊大小有關系,是中小板還是主板,這些都可以做為判斷的依據。
Ⅱ 創業板股票上市首日漲跌幅限制多少
創業板股票每個交易日漲跌幅限制為20%,創業板新股上市前5個交易日沒有漲跌幅限制,科創板股票每個交易日漲跌幅限制為20%,新股上市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滬市和深市主板股票每個交易日漲跌幅限制為10%,新股上市首個交易日漲跌幅限制44%。
創業板改革之後,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創業板股票,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此後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漲跌幅限制比例為20%。非注冊制創業板股票漲跌幅比例已由原10%同步調整至20%。
考慮到投資者的承受能力,創業板特地對存量投資者與增量投資者作了差異化安排。存量投資者簽署新的風險揭示書後可繼續參加交易。增量投資者要求在申請開通許可權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人民幣10萬元(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與證券),且參與證券交易需在24個月以上。
拓展資料:
創業板漲跌停限制是多少
實行注冊制後,創業板的漲跌幅限制便上調至20%,是主板市場的兩倍。之所以漲跌幅限制會放寬,是為了讓價格有充足的空間來反映市場信息,眾所周知,在注冊制的前提下,企業上市的條件將進一步寬松,上市企業的不確定性將進一步加大,股票的波動也是會加劇的,為了讓價格更好的反映信息,需要進一步放寬漲跌停板制度。
漲跌停板制度放寬意味著投資風險進一步加大,創業板的投資者需要有一定的風險承受能力,因此創業板的開戶條件也有所提高,最新的開戶條件規定開通創業板辦許可權的投資者需滿足十萬元的市值要求。
創業板改革之後, 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創業板股票,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 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此後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漲跌幅限制比例為20%。非注冊制創業板股票漲跌幅比例已由原10%同步調整至20%。
考慮到投資者的承受能力,創業板特地對存量投資者與增量投資者作了差異化安排。存量投資者簽署新的風險揭示書後可繼續參加交易。增量投資者要求在申請開通許可權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人民幣10萬元(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與證券),且參與證券交易需在24個月以上。
Ⅲ 實行注冊制創業板首次上市幾天內無漲幅限制
隨著創業板注冊制的全面實施,創業板交易規則也將會發生深刻變化。在新股首次上市前的5個交易日內是不設漲跌幅限制的,在5個交易日後漲跌幅限制的比例由之前的10%提高到了20%,存量的創業板股票也將同步實施這一規則,這一規則與運行已一年的上交所科創板已經完全接軌。
創業板股票如何交易
如果想要進行創業板股票交易是需要先開通創業板許可權的,然後就可以在交易軟體中買賣創業板股票了,後續的交易和普通股票是一樣的。但是用戶開通創業板許可權是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首先用戶的賬戶在開通前最近20個交易日日平均資產需要在10萬元以上(包括10萬元)。其次用戶需要有兩年及兩年以上的交易經驗。開始的時間是用戶的賬戶第一次買股票的時間,不是指開戶的時間,而且購買一次股票是一個連續的過程,所以就算用戶其中有段時間沒有進行交易,只要賬戶是正常的,就可以。最後風險等級評測要達到積極型及以上。而且在開通過程中還會給用戶進行風險等級的測評,只有達到積極型及以上的才能夠繼續開通創業板股票。
創業板交易規則
創業板股票的交易代碼是以數字30開頭的,一般按照發行的順序依次編碼。其中交易以競價交易方式進行,如果符合規定也是可進行大宗交易。投資者可以通過競價交易、盤後定價交易以及大宗交易三種方式參與創業板股票交易。
1、競價交易。用戶可以通過競價交易的方式買入創業板股票的,申報的數量應當為100股或100的整數倍。同時賣出創業板股票的時候,申報的數量也應當為100股或100的整數倍,如果余額中有不足100股的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的首日,會實施盤中股價異常波動臨時停牌的制度。
2、大宗交易。這種方式是參照主板的,需要由證券公司交易員在深交所綜合協議交易平台的交易終端上完成協議交易的委託申報,委託申報的時間要在9∶15-15∶30之間;然後綜合協議交易平台會在15∶00-15∶30之間進行成交確認。
3、盤後定價交易。這種是實行T+1的交易規則,並且單日漲跌幅限制為10%。上市首日的交易規則為: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20%和50%的時候,將對股票實施臨時停牌30分鍾;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80%的時候,將對其實施臨時停牌直到集中競價收市前3分鍾,之後會再進行復牌並對停牌期間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然後再進行收盤集合競價。
Ⅳ 創業板不設漲跌幅
創業板在新股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5個交易日後漲跌幅限制為20%,
創業板現發行實行注冊制,股票漲跌幅度限制為20%,新股上市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設置漲跌30%、60%兩檔停牌指標,各停牌10分鍾,允許投資者在競價交易收盤後,按照收盤價買賣股票,取消暫停上市、恢復上市環節、交易類退市不再設置退市整理期。
創業板用了全新的交易規則,全新的上市制度和全新的監管辦法,如果未來能夠闖出一條路來,那麼將成為我國證券市場發展的一條主幹道來,這就是創業板帶給中國資本市場的重要意義。
Ⅳ 創業板新股上市幾天不限漲幅
從2020年8月24日起,創業板IPO前五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此後,限價比例從10%提高到20%。股票價格漲跌幅限制也提高到20%。需要注意的是,創業板股票上市當日存在臨時停牌機制。創業板上市當日,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30%以上,且上漲或下跌幅度超過開盤價60%以上的,每盤停牌10分鍾。停牌時間超過14: 57的,當日14: 57恢復交易。
拓展資料:
(1)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根據發行審核委員會的審核意見,決定是否批准申請人的發行上市申請。中國證監會批准創業企業股票發行上市,並不意味著其對創業企業發行股票的價值或投資者的收益作出了實質性判斷或擔保。
(2)申請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企業(以下簡稱「申請人」),應當是依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制企業首先應當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可以依法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
(3)判斷申請人是否符合「同一管理下連續經營2年以上」的發行條件時,主要考慮以下因素:①申請發行時申請人開業時間是否超過24個月;②申請人是否符合管理穩定性要求,即發行申請提出前24個月內法定代表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控股股東是否發生重大變化。③申請人是否符合主營業務突出、持續經營的要求,即申請人在申請發行前24個月內是否持續從事某項主營業務,主營業務是否取得實質性進展。高級管理人員包括公司經理、副經理、財務總監和董事會秘書。控股股東是指行使表決權時能夠推薦半數以上董事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股東;能夠行使或者控制超過公司股東名冊所列最大股東名義持有的有表決權股份數量的有表決權股份數量的股東;或者事實上控制公司的股東。
(4)判斷原企業(包括非法人企業、有限責任公司)是否屬於整體重組,業務記錄是否可以連續計算時,主要考慮以下因素:①是否進行了經營性資產剝離;②保薦機構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對業務記錄可比性的影響;(3)是否根據資產評估結果調整賬目,高速後根據資產價值將股份轉為股份。
Ⅵ 創業板特別規定
一,參與創業板股票交易方式。1.競價交易;2.盤後定價交易(新增);3.大宗交易。
二,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比例為20%。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創業板注冊制股票,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
三,創業板股票單筆申報數量
1.您通過競價交易買入創業板股票或基金的,申報數量應當為100股或其整數倍。賣出股票或基金時,余額不足100股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2.您通過限價申報買賣創業板股票的,單筆申報數量不得超過30萬股;
3.您通過市價申報買賣創業板股票的,單筆申報數量不得超過15萬股;
4.您通過盤後定價交易買賣創業板股票的,單筆申報數量不得超過100萬股。
四,創業板股票的市價申報方式
1.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
2.本方最優價格申報;
3.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申報;
4.即時成交剩餘撤銷申報;
5.全額成交或撤銷申報。
市價申報只適用於有價格漲跌幅限制證券連續競價期間的交易。其他交易時間,交易主機不接受市價申報。
法律依據:
《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與承銷特別規定》
第三條首次公開發行證券通過向網下投資者詢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的,可以初步詢價後確定發行價格,也可以在初步詢價確定發行價格區間後,通過累計投標詢價確定發行價格。發行數量二千萬股(份)以下且無股東公開發售股份的,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可以通過直接定價的方式確定發行價格。通過直接定價的方式確定的發行價格對應市盈率不得超過同行業上市公司二級市場平均市盈率;已經或者同時境外發行的,通過直接定價的方式確定的發行價格不得超過發行人境外市場價格。發行人尚未盈利的,應當通過向網下投資者詢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
第四條首次公開發行證券採用詢價方式的,應當向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保險公司、合格境外2機構投資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專業機構投資者(以下統稱網下投資者)詢價。網下投資者應當向中國證券業協會注冊,接受中國證券業協會自律管理。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可以在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交易所)、中國證券業協會自律規則前提下,協商設置參與詢價的網下投資者具體條件,並在發行公告中披露。
第八條採用詢價方式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當在網上申購前發布投資風險特別公告,詳細說明定價合理性,提示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一)發行價格對應市盈率超過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二級市場平均市盈率的;
(二)發行價格超過剔除最高報價後網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剔除最高報價後公募基金、社保基金、養老金、企業年金基金和保險資金報價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孰低值的;
(三)發行價格超過境外市場價格的;
(四)發行人尚未盈利的。
第九條首次公開發行證券採用詢價方式的,公開發行後總股本不超過四億股(份)的,網下初始發行比例不低於本次公開發行證券數量的百分之七十;公開發行後總股本超過四億股(份)或者發行人尚未盈利的,網下初始發行比例不低於本次公開發行證券數量的百分之八十。
Ⅶ 創業板新上市股票幾天不限漲停
創業板新股上市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5個交易日後漲跌幅限制為20%,科創板漲跌幅限制與創業板一致,而滬市和深市新股上市首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首個交易日後漲跌幅限制為10%。
創業板實行注冊制,風險大於主板市場,創業板開通條件:
1、兩年的股票交易經驗;
2、通過風險承受能力測評;
3、開通前20個交易日日均資產10萬元及以上。
(7)首次發行的創業板股票不受漲跌限制擴展閱讀
一、新注冊制創業板交易規則
1、交易特別規定適用
(1)規則定位
優先適用《創業板交易特別規定》,未作規定的適用《交易規則》及深交所其他相關規定
(2)適用范圍
創業板上市的全部股票、存托憑證以及相關基金。既包括創業板存量股票,也包括規則實施後新上市股票。
(3)實施時間
2020年8月24日起開始實施。
深股通投資者參與創業板股票盤後定價交易相關規定暫不實施,具體實施時間及業務安排由深交所另行通知。
2、交易規則主要變動
(1)放寬漲跌幅限制,原本是10%,現在放開到20%了,而且上市後5個交易日無漲跌幅限制。
(2)優化融資融券交易機制
(3)實施盤後定價交易
(4)增加連續競價期間
(5)設置單筆最高申報數量上限
(6)新增股票特殊標識
二、上創業板要求有哪些?
創業板實施注冊制後,上市規定有所變動,在創業板上市的股票需要符合證監會規定的發行條件,具體如下:
1、在創業板上發行後股本總額不低於3000萬元;
2、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 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 4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 10%以上;
境內企業市值和財務指標需要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最近兩年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凈利潤不低於 5000 萬元;
(2)預計市值不低於 10 億元,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於 1
億元;
(3)預計市值不低於 50 億元,且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於 3 億元。
自主研發、擁有國際技術的企業財務指標需要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預計市值不低於 100 億元,且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
(2)預計市值不低於 50 億元,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於 5
億元等。
紅籌企業財務指標需要滿足系列條件之一:
1、發行後的股份總數不低於3000萬股;
2、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
3、公司股份總數超過4億股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紅籌企業發行存托憑證的,發行後的存托憑證總份數不低於3000萬份,公開發行的存托憑證對應基礎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 25%以上;發行後的存托憑證總份數超過4億份的,公開發行存托憑證對應基礎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10%以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