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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創板股票融資融券細則

發布時間: 2023-03-25 21:28:23

⑴ 科創板做市借券業務細則

中國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科創板做市借券業務細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服務證券公司科創板股票做市交易業務,規范科創板做市借券業務,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證券公司科創板股票做市交易業務試點規定》等相關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所稱科創板做市借券業務(以下簡稱做市借券業務),是指中國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證金融)將自有或依法籌集的科創板股票和存托憑證(以下統稱科創板股票)出借給證券公司,供其用於科創板股票做市交易業務。

第三條做市借券交易以及登記結算相關業務適用本細則。本細則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證金融、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證券出借及轉融通業務相關規則的規定執行。


第二章出借人和借入人


第四條符合條件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保險資金等機構投資者以及參與科創板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的戰略投資者(以下簡稱戰略投資者)等證券出借交易的出借人,可以作為做市借券業務的出借人,按照中國證監會、上交所規定向中證金融出借科創板股票,出借人持有證券的持有期計算不因出借而受影響。

第五條中證金融可根據市場需求,將借入的股票(包括但不限於戰略投資者配售獲得在承諾持有期限內的股票)出借給證券公司,供其開展科創板股票做市交易業務。

第六條經中國證監會核准取得上市證券做市交易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可以向中證金融申請成為借入人,參與做市借券業務。

第七條證券公司向中證金融申請成為借入人,應具備開展做市借券業務所需的業務和技術條件,並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一)經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的做市借券業務申請書;

(二)加蓋單位公章的中國證監會核准取得上市證券做市交易業務的證明文件復印件;

(三)董事會(或公司授權的決策機構)關於同意開展做市借券和申請做市借券授信額度的決議文件;

(四)業務實施方案;

(五)科創板股票做市專用證券賬戶信息表;

(六)中證金融要求的其他材料。

證券公司應當保證其提交的申請材料真實、准確、完整。

第八條中證金融與借入人簽訂做市借券業務合同,約定雙方權利、義務及做市借券業務的相關事項。

第九條中證金融結合借入人資信狀況、風險控制等因素,確定及調整其授信額度、保證金比例檔次。第十條借入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證金融可以暫停或者終止向其提供做市借券服務:

(一)不再具備上市證券做市交易業務資格;

(二)申請暫停或者終止參與做市借券的;

(三)違反業務規則或者業務合同,影響業務正常運行的;

(四)發生重大風險事件的;

(五)中證金融認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賬戶管理


第十一條借入人應當向中證金融申請開立用於做市借券的擔保證券明細賬戶和擔保資金明細賬戶,記載其交存的做市借券業務的擔保證券和擔保資金的明細數據。

第十二條借入人參與做市借券業務的,應使用做市專用證券賬戶和自營資金交收賬戶。


第十三條借入人在參與做市借券業務前,應將其做市專用證券賬戶、自營資金交收賬戶及交易單元等相關信息向中證金融報備,並在上述信息發生變更時,及時向中證金融申請辦理變更手續。

借入人擔保證券明細賬戶和擔保資金明細賬戶的注冊資料發生變更的,應及時向中證金融申請辦理注冊資料變更手續。第十四條借入人向中證金融申請注銷其擔保證券明細賬戶、擔保資金明細賬戶的,應事先了結其全部做市借券債權、債務,並提取全部保證金。


第四章交易管理


第十五條科創板做市借券標的股票范圍與科創板轉融通標的股票范圍一致。

中證金融根據市場狀況,可採取暫停單只或所有標的股票做市借券交易等必要措施。

第十六條借入人可以約定申報方式或非約定申報方式參與科創板做市借券業務。

在約定申報方式下,做市借券期限、費率由出借人和借入人協商確定,但應符合1至182天期限范圍且借入人申報費率不得低於或等於費率差等要求。費率差按中證金融公布的標准執行,中證金融可根據市場供求等因素調整費率差。

在非約定申報方式下,做市借券期限檔次、費率與非約定申報的轉融券期限檔次、費率一致。

第十七條做市借券採取約定申報的,中證金融實時撮合成交,生成做市借券約定申報成交數據,並實時發送上交所。

做市借券採取非約定申報的,中證金融盤後與轉融券非約定申報一並撮合成交。第十八條上交所接收中證金融發送的做市借券約定申報成交數據後,對中證金融和借入人的賬戶可交易余額進行實時調整確認,並向中證金融反饋調整結果。

中證金融接收上交所發送的借入人賬戶可交易余額調整結果後,實時向借入人發送做市借券約定申報成交結果和賬戶可交易余額調整結果。第十九條借入人和出借人協商一致,可向中證金融申請做市借券約定申報交易展期、提前了結,經同意後進行展期或提前了結。每次展期期限不超過182天。

借入人和出借人應在同一交易日向中證金融提交展期指令,在商定歸還日前同一交易日提交提前了結指令。

第二十條以約定申報方式參與做市借券業務,在業務開展及展期、提前了結等過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實施利益輸送。借入人和出借人應當合理確定費率、期限、實際出借天數等要素,不得違反相關規定。


第五章結算及保證金管理


第二十一條中證金融通過轉融通專用證券賬戶、轉融通資金交收賬戶、轉融通擔保證券賬戶及轉融通擔保資金賬戶,開展做市借券業務。第二十二條對於做市借券約定申報,上交所完成可交易余額實時調整的,中證金融通過上交所將該部分成交數據發送中國結算,中國結算日終據此以多邊凈額結算方式進行清算交收。

對於做市借券非約定申報,以及上交所未完成可交易余額實時調整的約定申報,中國結算日終根據中證金融提交的證券劃轉指令,將相應股票從中證金融轉融通專用證券賬戶劃轉至借入人做市專用證券賬戶。

第二十三條借入人向中證金融歸還做市借券股票及權益補償股票的,中國結算根據借入人提交的證券劃轉指令,將相應股票從其做市專用證券賬戶劃轉至中證金融轉融通專用證券賬戶。

第二十四條借入人向中證金融支付做市借券費用、權益補償資金、違約金以及調賬劃轉資金的,中國結算根據借入人提交的資金劃轉指令,將相應資金從其自營資金交收賬戶劃轉至中證金融轉融通資金交收賬戶。

第二十五條做市借券歸還日,借入人應當向中證金融足額歸還股票和資金。未按期足額歸還的,應當在下一交易日內補足,並向中證金融按日支付費用及所欠債務金額0.05%的違約金。未在下一交易日補足

的,中證金融有權暫停向其提供全部或部分做市借券服務。未在歸還日後兩個交易日內補足的,中證金融有權處分其保證金,用於清償其所欠的做市借券債務。

第二十六條借入人參與做市借券業務的,應向中證金融轉融通擔保證券賬戶或轉融通擔保資金賬戶提交保證金。借入人可以自有資金交納或以自有證券充抵保證金,其中貨幣資金占應交納保證金的比例不得低於15%。

第二十七條做市借券業務的可充抵保證金證券名單及折算率與轉融通業務可充抵保證金證券名單及折算率一致。

第二十八條中證金融對借入人交存的做市借券業務保證金進行逐日盯市。日終借入人保證金比例或者現金占應繳保證金的比例不符合規定的,借入人應當在兩個交易日內補足,逾期未補足的,中證金融有權按做市借券業務合同約定處分保證金,並按日收取未補足保證金金額0.05%的違約金。

第二十九條中證金融可以按照做市借券業務合同約定有償使用借入人交存的保證金。


第六章信息披露與風險控制


第三十條中證金融在每個交易日開市前公布做市借券業務前一交易日以下相關信息:

(一)前一交易日每隻標的股票的成交數量、期限和費率;

(二)截至前一交易日每隻標的股票的餘量。第三十一條中證金融凈資本與各項風險資本准備之和的比例降至100%時,自次一交易日起暫停做市借券業務。

該比例升至120%以上時,中證金融可在次一交易日恢復做市借券業務。第三十二條單只科創板標的股票的做市借券余額達到該股票上市可流通市值的25%時,中證金融自次一交易日起暫停該股票的做市借券業務。

該比例降至20%以下時,中證金融可在次一交易日恢復該股票的做市借券業務。

第三十三條中證金融轉融通擔保證券賬戶中單只證券的市值達到該證券總市值的15%時,中證金融暫停接受該證券作為可充抵保證金證券。

該比例降至12%以下時,中證金融可在次一交易日恢復接受該證券作為可充抵保證金證券。

第三十四條單一借入人做市借券余額達到中證金融凈資本的50%時,中證金融自次一交易日起暫停向其出借股票。

該比例降至40%以下時,中證金融可在次一交易日恢復向其出借股票。第三十五條參與做市借券業務應遵守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相關規則的規定,不得利用做市借券業務進行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違規行為,不得謀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戰略投資者在承諾的持有期限內,不得通過與借入人、與其他主體合謀等方式,鎖定配售股票收益、實施利益輸送或者謀取其他不當利益。

借入人應當建立風險防範與業務隔離制度,防範利益沖突,不得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

第三十六條借入人通過做市專用證券賬戶借入的股票僅可用於科創板股票做市交易業務,不得用於其他業務。

第三十七條借入人應當向中證金融報送做市借券業務相關信息。借入人報送的信息應當真實、准確、完整、及時。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本細則由中證金融、上交所、中國結算負責解釋。第三十九條本細則已經中國證監會批准,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⑵ 關於科創板股票作為融資融券標的,有何特殊規定

與上交所主板市場不同的是,科創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作為融資融券標的,提醒投資者應注意相關風險。
證券公司可以按規定借入科創板股票,具體事宜由上交所另行規定。

⑶ 科創板股票交易規則

1、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投資者需關注哪些特殊規定?

科創板企業業務模式較新、業績波動可能性較大、不確定性較高,為防止市場過度投機炒作、保障流動性,科創板股票交易設置了差異化的制度安排,諸如適當放寬漲跌幅限制、調整單筆申報數量、上市首日開放融資融券業務、引入盤後固定價格交易等。此外,科創板還對連續競價階段的限價訂單設置了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要求,對科創板的市價訂單申報要求填寫買入保護限價或者賣出保護限價。對此,投資者應當予以關注。

2、投資者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是否需要開立新的賬戶?

投資者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應當使用滬市A股證券賬戶。符合科創板股票適當性條件的投資者僅需向其委託的證券公司申請,在已有滬市A股證券賬戶上開通科創板股票交易許可權即可,無需在中國結算開立新的證券賬戶。

3、投資者可以通過哪些方式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交易特別規定》,投資者可以通過競價交易、盤後固定價格交易和大宗交易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

與滬市主板不同,科創板引入了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方式。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是指,在收盤集合競價結束後,交易所交易系統按照時間優先順序對收盤定價申報進行撮合,並以當日收盤價成交的交易方式。

投資者需關注,競價交易、盤後固定價格交易及大宗交易這三種科創板股票交易方式在交易時間、申報要求、成交原則等方面存在差異。

4、投資者買賣科創板股票,其申報價格應符合哪些要求?

投資者買賣科創板股票,其申報價格應當符合價格漲跌幅限制的相關規定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試行)》的要求,否則為無效申報。

5、科創板股票交易的漲跌幅比例是如何規定的?

上交所對科創板股票競價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比例為20%。

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科創板股票,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提示投資者注意。

6、科創板股票交易的單筆申報數量是如何規定的?

不同於滬市主板市場,投資者通過限價申報買賣科創板股票,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 股,且不超過10萬股。

投資者通過市價申報買賣的,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股,且不超過5萬股。

投資者參與盤後固定價格交易,通過提交收盤定價申報買賣科創板股票的,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股,且不超過100萬股。

申報買入時,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股,超過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為單位遞增,如201股、202股等。

申報賣出時,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股,超過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為單位遞增。余額不足200股時,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如199股需一次性申報賣出。

⑷ 科創板交易規則

科創板上市公司(簡稱科創公司)應適用上市公司持續監管的一般規定,《持續監管辦法》與證監會其他相關規定不一致的,適用《持續監管辦法》。

1、明確科創公司的公司治理相關要求,尤其是存在特別表決權股份的科創公司的章程規定和信息披露。建立具有針對性的信息披露制度,強化行業信息和經營風險的披露,提升信息披露制度的彈性和包容度。

2、制定寬嚴結合的股份減持制度。適當延長上市時未盈利企業有關股東的股份鎖定期,適當延長核心技術團隊的股份鎖定期;授權上交所對股東減持的方式、程序、價格、比例及後續轉讓等事項予以細化。

3、完善重大資產重組制度。科創公司並購重組由上交所審核,涉及發行股票的,實施注冊制;規定重大資產重組標的公司須符合科創板對行業、技術的要求,並與現有主業具備協同效應。

4、股權激勵制度。增加了可以成為激勵對象的人員范圍,放寬限制性股票的價格限制等。建立嚴格的退市制度。根據科創板特點,優化完善財務類、交易類、規范類等退市標准,取消暫停上市、恢復上市和重新上市環節。



(4)科創板股票融資融券細則擴展閱讀

設立科創板試點注冊制,要加強科創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進一步壓實中介機構責任,嚴厲打擊欺詐發行、虛假陳述等違法行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證監會將加強行政執法與司法的銜接;推動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和司法解釋,建立健全證券支持訴訟示範判決機制;根據試點情況,探索完善與注冊制相適應的證券民事訴訟法律制度。

⑸ 科創板上市首日能否融資融券交易規則如何

科創板,信任股民們已等待好久。雖然現在還未上市,但對於這一重生的事物,咱們很有必要提早做好了解。那麼科創板上市首日能否融資融券?買賣規矩怎樣?

讓咱們來看看科創板的根本買賣規矩:

1,T 1買賣;

2,初次公開募股上市的科創板股票在上市後的前5個買賣日內不會有價格變化,之後限制為20%;

3,只賣出一筆股票的話申報數目不能少於200股,賣出的時分少於200股的話有必要一次性的申報賣出;

4,經過競價買賣,市場訂單的最大數量不能超過50,000股,限價訂單的最大數量不能超過100,000股;

5,進步盤後固定價格買賣。每個買賣日為15:05至15:30,這是市場後的固定價格買賣時刻。在同一天15:00仍處於暫停狀況的股票在市場後不受固定價格買賣的影響。盤後固定價格買賣價格以當日收盤價進行買賣。

6,科創板股票在上市後第一個買賣日起可作為融資融券標的。

由上面的股票買賣規矩咱們能夠看出科創板是能夠融資融券的。過去弱化的消融證券事務估計將在科創板上發揚光大,而短期債券的效果將大放異彩。將科創板股票歸入證券借貸方針,要求證券公司持有代金券,對保持科創板的股價安穩有一定的積極效果,證券公司需求有較強的歸納實力,所以它也會讓證券公司得到更大的影響。

答應科創板在上市首日就能夠進行融融券標的,僅僅科創板在A股變革腳步中探究的第一步。後續買賣所遷就融券標的發布指引,期望改善現在股市中單邊市的現象。

上交所將在科創指導下發動科創板後及時評價上述差異化買賣機制的施行狀況,在此基礎上,將根據需求穩步推出做市商和證券公司的證券借貸事務准則,進一步調整優化科創板的股票買賣機制。

業內人士以為,科創板塊引入了做市商,不只能夠在定價方面發揮專業優勢,還能夠補償買賣的深度和廣度,使市場愈加老練和安穩。

科創板是能夠融資融券,但還有一個條件,便是它只能在上市的第一個買賣日作為保證金融資的方針。這條規矩將來還會發作改動嗎?現在尚未可知,但能夠一定的是,它會逐步的改善直到完善。

綜上所述,咱們能夠了解到科創板上市首日是能夠融資融券的。在這里筆者要提示諸位投資者在進行操作時,要特別留意利空,防備風險!

⑹ 科創版股票上市首日可作為融資融券標的

科創版股票上市首日是可以作為融資融券標的。科創板股票上市後,前五個交易日不納入融資標的證券范圍,科創板股票上市交易五日後,視二級市場股價波動等情況,納入融資標的的證券范圍內。但是,投資者需要注意,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實施細則》第五條中指出:科創板融資融券標的證券范圍不適用本通知規定。所以,科創板投資者不能以《上海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實施細則》中的規定決定科創板融資融券標的。科創板股票自上市後首個交易日起可作為融券標的,且融券標的證券選擇標准將與主板A股有所差異。不再要求單筆申報數量為100股及其整倍數,對於市價訂單和限價訂單,規定單筆申報數量應不小於200股,可按1股為單位進行遞增;市價訂單單筆申報最大數量為5萬股,限價訂單單筆申報最大數量為10萬股。
拓展資料
個人投資者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 申請許可權開通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
2. 參與證券交易24個月以上;
3. 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條件。機構投資者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應當符合境內法律及本所業務規則的規定。
二、融資買入條件:
1. 提供擔保。利用錢做擔保叫做保證金,用券作擔保叫可沖抵保證金證券。
2. 融資標的證券。你只能買它允許買的證券。
3. 支付利息以及手續費
三、融資融券辦理展期需要滿足的條件為:
1. 信用賬戶實時維持擔保比例高於145%(含)。
2. 合約對應證券必須是標的證券。
3. 展期時對應合約必須已償還利息。
4. 信用評級在C級(含)以上。
5. 展期申請須在合約到期日(含)之前15個自然日內發起。

⑺ 科創板上市首日能否融資融券交易規則如何

科創板,信任股民們已等待好久。雖然現在還未上市,但對於這一重生的事物,咱們很有必要提早做好了解。那麼科創板上市首日能否融資融券?買賣規矩怎樣?


讓咱們來看看科創板的根本買賣規矩:


1,T 1買賣;


2,初次公開募股上市的科創板股票在上市後的前5個買賣日內不會有價格變化,之後限制為20%;


3,只賣出一筆股票的話申報數目不能少於200股,賣出的時分少於200股的話有必要一次性的申報賣出;


4,經過競價買賣,市場訂單的最大數量不能超過50,000股,限價訂單的最大數量不能超過100,000股;


5,進步盤後固定價格買賣。每個買賣日為15:05至15:30,這是市場後的固定價格買賣時刻。在同一天15:00仍處於暫停狀況的股票在市場後不受固定價格買賣的影響。盤後固定價格買賣價格以當日收盤價進行買賣。


6,科創板股票在上市後第一個買賣日起可作為融資融券標的。


由上面的股票買賣規矩咱們能夠看出科創板是能夠融資融券的。過去弱化的消融證券事務估計將在科創板上發揚光大,而短期債券的效果將大放異彩。將科創板股票歸入證券借貸方針,要求證券公司持有代金券,對保持科創板的股價安穩有一定的積極效果,證券公司需求有較強的歸納實力,所以它也會讓證券公司得到更大的影響。


答應科創板在上市首日就能夠進行融融券標的,僅僅科創板在A股變革腳步中探究的第一步。後續買賣所遷就融券標的發布指引,期望改善現在股市中單邊市的現象。


上交所將在科創指導下發動科創板後及時評價上述差異化買賣機制的施行狀況,在此基礎上,將根據需求穩步推出做市商和證券公司的證券借貸事務准則,進一步調整優化科創板的股票買賣機制。

業內人士以為,科創板塊引入了做市商,不只能夠在定價方面發揮專業優勢,還能夠補償買賣的深度和廣度,使市場愈加老練和安穩。


科創板是能夠融資融券,但還有一個條件,便是它只能在上市的第一個買賣日作為保證金融資的方針。這條規矩將來還會發作改動嗎?現在尚未可知,但能夠一定的是,它會逐步的改善直到完善。

⑻ 科創板股票交易規則

科創板股票交易規則主要包括適當性管理規定、交易機制和交易方式、漲跌幅限制、交易時間、申報數量幾個方面。

一、適當性管理規定

與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不同,交易科創板需要開通科創板許可權。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交易特別規定》,個人投資者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是申請許可權開通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

二是參與證券交易24個月以上;

三是上交所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交易機制和交易方式

跟現有的A股一樣,科創板也實行T+1。但具體交易方式有所不同,包括競價交易、大宗交易、盤後固定價格交易。

三、漲跌幅限制

漲跌幅限制為±20%。這一點和主板的±10%有差異。其中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

四、交易時間

開盤集合競價時間為9:15-9:25,連續競價時間為9:30-11:30和13:00-15:00。增加的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方面,申報時間為9:30-11:30和13:00-15:30。

五、申報數量

限價申報,單筆申報數量不小於200股,且不超過10萬股;市價申報,單筆申報數量不小於200股,且不超過5萬股。賣出時,余額不足200股的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六、融資融券和其他規定

科創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作為融資融券標的。

⑼ 科創板股票交易規則

科創板股票交易規則總共包括了以下的10點。

一、開通科創板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資金逼得低於五十萬元,50萬元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參與證券交易2年以上。

二、科創板規則中不再要求必須按100股及其整數倍進行買賣,投資者進行交易時,買賣數量可以有零有整。如果限價申報買賣,單筆不能小於200股,不能超過10萬股。如果是市價申報買賣,單筆不能小於200股,不能超過5萬股。

三、科創板股票競價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比例為20%。首次公開發行上市、增發上市的股票,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

四、科創板盤後增加25分鍾固定價格交易時間(15:05-15:30),按當天收盤價成交。

五、科創板股票自上市後首個交易日起可作為融券標的。且融券標的證券選擇標准將與主板A股有所差異。

六、網上申購要求持有市值達到10000元以上,每5000元市值可申購一個申購單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計入申購額度。此外,每一個新股申購單位為500股,較現行的1000股規定有所下調,申購數量應當為500股或其整數倍。

七、科創板股票的交易公開信息同主板A股現行做法基本一致。

八、科創板實行注冊制,注冊制強調的是事前、事中、事後全程監管,對於擬上市企業,依然需要由交易所進行相應的審核。

九、允許符合相關要求的特殊股權結構企業在科創板上市。為保障普通投資者的權益,對於不同表決權的情況,上交所方面專門進行了差異化安排,防止特別表決權被濫用。

十、科創板公司退市要求比現行制度更加嚴格。觸及財務類退市指標的公司,第一年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第二年仍然觸及將直接退市。

十一、科創板上市時尚未盈利的公司,控股股東、董監高人員及特定股東在公司實現盈利前不得減持首發前股份,也不得進行跨界並購。